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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午開始,我朋友圈裡最熱鬧的事,就是同行們在討論微信創始人張小龍今天的演講。張小龍在演講裡提到,微信作為一個產品,選擇不做過多活動去感動使用者而帶來流量,因為他認為“故意去感動一個人是不尊重他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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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鬼鬼大王522

    這個回答也是三百多個回答當中的最優解回答。

    其他回答沒有戳中核心觀點,一掃而視另人齒床冰涼高度尷尬。

    希望用簡單的高質量用心的正確回答張同學啟迪。

    1張小龍的產品背景和基因。

    但其實很簡單地講,騰訊基因就是社交與產品兩個基因,而張小龍是中國最優秀的產品經理人,他的產品不僅僅是一個簡單又困難的產品,也是他的產品哲學。

    同樣國外最好的產品經理人是喬布斯,張小龍也是喬布斯的產品學徒,在又簡單又困難的產品世界當中進行深度的學習,並有了自己獨特的產品理解力。

    論國內產品,一線的茅臺,二線的格力產品等等都有精益求精之法並不斷突破。

    論世界產品之王,還是當屬喬布斯那個時代,蘋果1到蘋果4的誕生與演進,並非移動終端時代到來,就應該出現如此之好的產品。

    而是因為有了產品之王喬布斯的存在,一個對於產品無限簡單化又十分困難的產品,這是一種極少鮮有的產品天才,在人類歷史長河中也是前無古人,後鮮來者。

    喬布斯對產品的刻薄,以及如愛迪生般埋頭親自動手實踐,也無人出其右了。喬布斯對簡單產品的理解,便是不需要使用任何說明書。2張小龍是中中國產品之王。即使在微信沒有誕生之時,他所率領的QQ郵箱團隊也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績,他就像是一個孤獨的工匠者,用心去表達他與世界的聯絡,每一個產品的小小細節之處,都有他的心留過的痕跡。

    這一次的演講,張小龍所講的選擇減少活動,不打擾使用者,不用感動的思維去影響使用者,是一個純粹的人,一個純粹的產品思維。

    微信這個產品,無比簡潔,在中國所有APP中無人出其右,沒有一款產品做到如此之簡潔,背後的底層邏輯卻是十分堅固如堡壘,去守護簡單產品背後的護城河。我們可以理解微信這個產品就像是一個礦工開採後的閃耀的純度為百分九十九的鑽石,毫無雜質,任何一絲光線都可以完美穿過它,它無比純粹,就像是純粹的張小龍,純粹的產品思維一樣。礦工看到這顆開採後的鑽石,露出的是喜悅的笑容,人們看到微信這個產品,露出的也是笑容,心底的喜悅,似乎毫無瑕疵,找不出破綻,礦工自然也會將鑽石收藏起來,而不是丟進垃圾桶。巴菲特與芒格言,簡單的東西,並不容易。巴菲特幽默言,如何判斷好產品?那就是看到它會笑,而不是給它一巴掌。3演講是語言的表達,語言表達的背後是思維導圖,邏輯。張小龍所言是簡單產品的邏輯,一個簡單產品的邏輯是純粹的,所以精於純粹的簡單產品不應該給使用者帶來更多活動,去用感動煩擾使用者,這是不道德的。過多的煩擾的活動就像是開槍射中使用者的子彈,在爆裂聲中感到不安。4好的產品體驗與蓮花的比喻。簡單純粹的產品就像是幽然浮於水面的一朵潔白蓮花,綻放幽然的香氣,不孤芳自賞,也卻不招蜂引蝶,在靜美的悄悄的最美時光給人帶去心靈的純淨,人們,也便在靜美的氛圍當中,心尖泛起對於蓮花的美好。這便是最好的最簡單的產品體驗,這便是最美好的蓮花體驗。

    所以綜上論點所述也就不難理解,故意感動,煩擾使用者的產品體驗,難道是道德的嗎?

    答案,不道德。

    這是站立在產品官演講邏輯背後的最優解。

    不要試圖感動使用者,而是讓他知道,有一朵傾世之蓮就幽然在池心靜好,香氣如漣漪自然會散開,產品專注的本身是夯實越來越高不斷突破的超高質量體驗,既簡單又難。

  • 2 # 濁酒笑看江湖路

    那是“作”,不符合“位元組範”的宗旨,這兩年明顯發現你們的後勤管理層,走的就是你所說的“故意感動別人...”,已經回不到當年了,有點遺憾…

  • 3 # Kele20080808

    感動的事情其實每天都在發生,它來源於生活,卻依靠媒體傳播,沒有現代科技沒有媒體也許這個社會可能會很安靜和平淡,因為你不可能每件事都能親身經歷到遇見到的,遇見者親歷者必竟是及少數而已,透過他們分享出來才為大家所熟知,所以我覺得無所謂故意,或者無法準確評判是否有主觀故意要去拿某件事去感動某些人,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閱歷,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個人都會經歷感動,每個人都有分享自己所見所得所想的權為,我們常常會聽到很多名人分享自己的生活,創業的經歷多麼多麼的艱難,其中不乏動人的故事,一個個都是很有故事的人,可別忘了,不是隻有名人才有故事有感動有經歷,是因為他們有名了才有大把機會把藏在心裡的故事分享給別人聽而已,也有一大群粉絲願意傾聽,可其實更多的故事更多的感動是在民間每一個普通人的心裡,他們多想分享給大家卻又只能苦於沒有機會而默默放在心底,所以我覺得只要有人有機會願意分享故事分享感動,又何必在意是否故意與否,有分享才會有收穫,利大於弊,如果加以道德標準去衡量,未免小題大作了點吧。

  • 4 # 椰子樹3108

    關鍵在於“故意”這兩個字,帶有很強的目的性。說明那個人還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這種做法就像過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一樣,在定罪量刑上是不同的。如果是不自覺的做出的行為感動了別人的話,那肯定是道德的並值得讚揚的。但故意做出感動別人的行為那肯定是不道德、不誠實的。有點圖謀不軌。

    記得以前讀過一個故事,說有一隻會下金蛋的鳥受傷了,一位好心人撿到了它,把它細心地照顧好了。鳥兒要離開的時候給他下了一隻金蛋,然後依依不捨的飛走了。另一個人聽到這件事,羨慕得不得了,費盡心思找到了那隻鳥,趁其不備把它打傷了,然後把它抱回家,也仔細地把它的傷治癒了。它在院子裡準備了一隻大草筐,滿心希望鳥兒也能給他下一隻金蛋,不料,鳥兒在他頭頂屙了一坨屎,頭也不回的飛走了。連鳥兒都討厭這種別有用心的人,更何況人呢?

  • 5 # 一襲輕嵐

    個人愚見:

    張小龍說的這話不算錯,當然也不能說是對,只是太籠統,不夠嚴謹罷了。

    為什麼這樣說呢?

    當一個人來到這個世上,誰都不認識誰,更談不上去感動誰,對罷?

    隨著年齡的增長,交往的人越來越多,人與人之間便會產生許多說不清道不明,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當然,主動地去感動別人也是這種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的一粒塵,一滴水。不然的話,人世間便缺少了諸多的悲歡離合,愛恨情仇,更會缺少諸多的文學名著與作家,這是勿庸置疑的。

    事實上,我們一直活在感動與被感動的生活中。如果生活中沒有這種感動與被感動,我們生活還有什麼意義呢?

    父母如果沒有被他們所創造的生命所感動,他們便不會悉心照料他們的孩子,人類還會存在嗎?

    青年男女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有好感後,必會採取種種手段去感動另一個人。只有感動了另一方,才會收穫自己美滿的愛情,難道說這是不道德的嗎?

    當然,如果一直感動不了另一方,卻一直去糾纏,這種行為給另一方造成了很大困擾,說實話,這一方就是在一直耍流氓,對另一方來說,肯定是不道德的。

    現實社會中,也是如此!主動地去感動他人也有高尚與卑鄙之分的。

    一位老師不辭辛苦,想千方,設百計去接近人那些問題學生,盡最大努力爭取去感動他們,改變他們,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道德的地方,你認為呢?

    據資料報告,賴昌興因為生意結交了海關人員,他每次去海關,從看門大叔到海關老總,都出手十分大方。見到看門大叔,隨手一盒百十元一盒的煙笑眯眯地遞過去啦。見到署長正為孩子國外留學的外匯發愁時,及時奉上幾十萬美金,你難道不為朋友這樣的行為感動嗎?賴昌興做事的原則:大家平時吃喝玩,遇到他走私的船被海關查處時,他從不求人,先把手機關了。當然,正是他的這種主動去感動了別人,才成就了他走私大王的名號,張小龍說法應該是正確的?

    對吧,張總!

  • 6 # 一家思潤

    梟雄出囗,非同凡響。

    看似潤物細無聲的一聲'故意感動別人是不道德的',已然感人,俘獲人心。

    真的嗎?

    誰不想更快更高更強?不但沒有,更得想盡量絆住對手呢。

    壯大流量,本性不變。

  • 7 # 紛紜華徽

    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指的是那顆做事的本心和初心,張小龍小說感動別人還不能放到惡裡面邊,因為道德本身就包含著惡。本來這事情就真裡面有假,假裡面有真,誰能說的清楚呢,如果這樣做你是出於無奈而救了這個人呢,張小龍的話豈不是害了自己又害了他人嗎,不能明心,不能見性,說的話就需要多多考慮。

  • 8 # 通靈半藏

    根據我個人粗暴的理解。

    所謂故意感動,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別人的一種刻意控制或刺激。但並不是說控制,完全是有害的。

    這的確是一種故意感動。

    但人在生理上,其實是不適合總被感動的。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大家就會明白。為什麼村上春樹能夠堅持常年跑步,因為他已經適應了,所以一般不會氣喘吁吁。

    如果一個士兵失去了一條腿,可能在未來的三個月會極度痛苦,但過了很久,他又會適應。就像《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作者——奧斯特洛夫斯基,這類身體有殘疾的人。

    人體具有極大的耐受性和適應性,來抵消長期同類強刺激的影響。

    在此,我們可以把故意感動,看成是感情上對人的一種刺激,而把這些傷殘或者是常年堅持鍛鍊,是肉體上對於強刺激的一種適應。

    由於人體無論是從肉體上還是精神上,對相同的刺激都會出現漸漸適應的趨勢,所以透過故意感動的方式來贏得使用者,就像從小給孩子吃重口味的食品。

    這會導致孩子們對重口味的產品習以為常,而對真正天然的食品,感覺不到鮮味。

    故意感動客戶,就像是這樣一種行為。它透過短期動用各種行為和資源,進行強力傳播,取得巨大的使用者數量和流量。從而強行改變使用者的耐受性和審美。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在全力破壞本來自然發展的市場。

  • 9 # 高金波

    平臺是資訊高速,活動是時間收費站

    平臺挖空心思建設時間收費站,自身消耗的成本最終要使用者買單。

    10億人 X 5分鐘參與活動時間分鐘=50億分鐘=9512年,9512年是不是有成本?

    9512年自己選擇,是享受,不是成本。

    9512年被推向活動,喜歡活動,是享受。

    9512年被推向活動,不喜歡活動,是成本。

    按照70%喜歡,30%不喜歡,活動會在使用者端產生2853年的成本,成本會對沖平臺為使用者創造的價值。任何活動都不可能達到100%喜歡,因此必然產生雙向成本——浪費。

    明知必然有一定比例使用者不喜歡,而為了自己的短期業績,或者為了競爭需求,選擇強制推薦活動實際是不尊重使用者(的時間、自由與生命)。終止一個人剩餘幾十年的時間叫謀殺。浪費十億使用者幾千年的時間,是什麼?

    智慧軟體的特徵:用多少使用者,就可以開闢多少服務視窗。使用者什麼時間使用,就可以什麼時間開闢服務視窗。這種超級能力背後隱藏著超級權利,平臺運維方最好不要人為呼叫這種超級權利,去幹擾智慧軟體的工具屬性。

  • 10 # 瞳影剪輯精選

    很認同這句話。

    媒體人最可憎的一刻,就是在節目中他們露出哪種“這貨可算被我感動哭了”的表情的那一刻。

    感動是發自內心的,感動是可以調動的,但無論是媒體人的刻意營造,還是產品推廣時的故事創意,以及低劣銷售(以直銷和保健品為主)中的認親傾訴,都是在刻意的去製造感動,軟化人心,這不但不尊重人,更是令人憤怒的情感洗腦。

    當我們意識到在情感上也被人操控和俯視時,我想我們都不會開心。

  • 11 # 飲食搭配

    沒有什麼不道德的感動別人本質上就是主動性的行為,沒有什麼故意和不故意只說!

    若非要區別一下,這要分清楚是惡意的目的,還是善事的幫助別人,有些弱者是不願意別人幫助的,只好採取一些方法啊,也可以說就是故意感動吧!

    讓被幫助者感覺到,幫助他的人是真誠的!

    有時候故意感動別人所得到的結果,令所有人滿意,為何不是一件好事呢?

  • 12 # 心禪語佛

    怎麼理解張小龍說“故意感動別人是不道德的?”

    首先我對張小龍說的這句話,提出我的看法,“故意感動別人是不道德的?”在這個世界,每天每日每時每刻,發生著各種事情與事件,每時每刻會有數以萬計的感人故事在發生,作為每一個事件的記錄者,他都會客觀公平的、公正的姿態,客觀的全面的,對新聞事件予以報道,如果按照張小龍先生的說法。難道都是故意感動別人嗎?所以我感覺張小龍先生的這番言論與邏輯是有失偏彼,希望他需要很好的瞭解事情的真相,調整好心態,不要輕易妄言。不要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建議他最好好好學習,加強鍛鍊自己,不要遇到事情就口無遮攔。記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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