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懶人愛養花

    我們家人兩年被狗咬了四次。如果咬的是我,十次都沒什麼,我頂多生點氣也不至於恨狗!可是它咬我就算了,還咬了我媽和我兒子,還在我們經過的時候追我們,太嚇人了,我兒子嚇得經常做惡夢!它遊蕩的那條路又是我們小區的必經之路,躲不開。雖然全小區裡的人都有一樣的經歷,除了幾個常餵它們的大媽例外,都被它追過!也有人試著想打S它,都沒成功!我心裡堵的慌,有看到的高人給出出主意,我該怎麼報答那隻流浪的野狗?

  • 2 # 天意41565155

    你狗兒子 狗爹 狗媽 咬人了你害怕了 帶出來玩 別人踢一腳你都要拼命 現在別人被咬了 你那逼樣怎麼慫了那

  • 3 # 恭謙4

    大型犬科動物不是養著玩的,你要負起該負的責任。傷的那麼嚴重賠付醫療費用那麼多,你拒付不承擔責任法律不容。我估計大多數養狗的人都有jX心理,那麼就立法不允許民居區養狗,規定期限清剿。

  • 4 # 老遲84926257

    行人無端被狗主咬,咬主不賠嘗,那我們國家的法律就應該為受害者說話為受害者主持公道了,不然法律怎樣顯示出他的威力和正義。不賠錢?變買狗主的房產和扣壓狗主的銀行卡。把狗主所有的值錢的東西全部沒收變賣抵壓。國家應該明令禁止養狗了,危害太大啦。

  • 5 # 馬傑明

    早幾年我這裡有一個外省人,被狗咬了得了狂犬病,他一怒之下,殺了狗主全家,養狗人士要引以為戒了,為了養狗全家死光光,多不值得。不喜勿噴,否則你會肚子疼一天。

  • 6 # 閒人說事140311869

    我怎麼看?我認為應該制訂一個《養狗法》的法律,凡被狗咬而狗主人拒絕賠償的,輕則按照《刑法》的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重者(因感染狂犬病致人死亡)按故意殺人罪判處刑罰。

  • 7 # 小凡0011

    !他不賠償走法律程式,裁決狗賠償,狗無錢賠償,狗坐牢半年,免出賠償,誰吃虧啊?受害者吃虧!只有立即出臺禁止養狗條例,城裡禁止養狗,發現養狗者罰款5萬,並處死狗。養狗者要麼缺愛,要麼病態,有養狗的精力用於考敬父母,有養狗的錢支助一個失學兒童,這樣做沒有愛心嗎?這樣做會死人嗎?

  • 8 # 洛水清風

    事情發生在河北省滄州市滄縣,王景清是一名普通的建築工人,20天前,他到公司租的一個大院幹活,當他把剷車打著火,正準備去掀開蓋在車上的塑膠布時,突然房東家的大小五六隻狗呲牙咧嘴狂叫著朝他奔過來。

    王景清嚇壞了,隨手抓起兩個塑膠墩子想把狗趕走。但這群狗一點也不怕,撲上來在他腿上拼命撕咬。情急之下,王景清又順手找了一根鐵棍,朝狗亂打。但這群狗不是普通的狗,是進口的鬥犬,咬住人就不鬆口。此時王景清腿上鮮血直流,倒在地上拼命掙扎呼救,他想,這下完了,要被狗咬死了。

    正在危機時刻,老王的工友聽到呼救聲趕過來,拿起一根棍子奮力把狗驅散。狗主人(房東)也聞聲過來,上前把狗趕走並圈起來。隨後找來一輛車,將王景清送到了滄州市中心醫院。

    據主治醫生說,王景清身上被撕咬的傷口多達50多處,大部分傷口集中在腿部,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骨頭,他從醫這麼多年,從沒見過被狗咬的如此嚴重。雖然醫院盡了最大努力,因為傷勢過重,治療效果並不明顯,多處傷口仍在化膿,情況還是比較危險,後續還須不少的治療費。

    這時,躺在病床上王景清,不僅傷口在疼,心也在流血。入院20多天,狗主人只到醫院打過一次照面後,再也沒有來過。住院花費將近15萬元,公司只拿出11萬醫療費,其餘的都是他家人東挪西借的。前兩年,王景清老伴患癌症去世,治療費帶上喪葬費已經掏空王景清家所有積蓄。如今,公司已經不再出錢,剩下花費讓他問狗主人要。但狗主人一口咬定,自己沒責任,一分錢也不會出的。

    自己養的狗傷了人,為什麼連醫藥費都不肯出呢?狗主人也有自己的一套說辭:一是王景清受僱於公司,他是在工作中被狗咬傷,理應有公司負全責。二是王景清幹活時逗他家的狗玩,才造成狗竄出來咬他,一切後果都是王景清一手造成的,他憑什麼要賠償醫療費!

    狗主人的說法聽起來真的有些冷血。在農村無論是走在街上被狗要上,還是去串門被拴著的的狗咬傷。狗主人不僅會主動承擔醫療費,還會到醫院噓寒問暖。像這位狗主人的做法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狗咬人,因為它是畜生,人沒法跟它論理。但狗主人可是一個大寫的人,假如真他所言,王景清是因為逗狗被咬傷,無論如何,你也該到醫院表示表示心意啊!你這樣做跟狗……

    我猜想狗主人之所以如此蠻橫無理,冷酷無情,是因為他對法律有一定的瞭解。《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有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按照王景清說法:是狗主動咬的他,狗主人卻說是因為老王逗狗才被咬傷。法律對此有明文規定:狗主人要想徹底撇清責任,必須拿出王景清逗狗的證據。而那天王景清被幾條狗瘋狂撕咬時,狗主人根本不在現場,他怎麼知道是王景清逗狗在先,他又如何舉證呢!我感覺是狗主人想賴賬,故意在撒謊。

    目前,王景清已經走了法律程式。俗話說病情不等人,希望法院能儘早做出公正、公平的判決,千萬不能因此耽誤他傷情的治療。

  • 9 # 使用者4089650918453

    狗主人應買全責。因為狗主人是狗的監護人,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狗的責任,反而使狗亂咬人,狗是畜牲不能賠償,所以,監護人應擔全責。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狗主人不但應負擔民事賠償,而且應承擔法律責任。因此,規勸所有狗主人把狗看好,不然出了事故到時擔責難後悔。

  • 10 # 夢想andni

    以後誰不負責任!全社會抵制!飛機火車等交通不讓坐!醫院抵制!學校不要他孩子!銀行拒絕交易!超市不讓進……讓他無路可走!生不如死!

  • 11 # 夜雨秋風69

    它們沒有了生存空間了!就像野生動物襲擊人類一樣道理,沒有它們棲息的地方,所以要傷害人類,迫在眉睫就是出臺動物保護法,成立救助站,國家給政策補貼,減少流浪狗數量及在大街上流浪現象,不能一出現狗咬人就亂殺無辜,那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 12 # suiaierfei

    不賠錢就豁出去自己花錢治,治好了養條厲害的大狗狗去咬那個房東,然後也拒絕賠償,就說自己的狗

  • 13 # 無極黃尚皇

    既然狗主人這麼護狗,首先將這種狗處死,因為以後這狗可能還會傷人,其次,對狗主人應當判刑,被害人傷得這麼重,既然傷到人,那就牽扯到刑事案件,雖然傷人的是動物,但是作為圈養人,這種意外,應該是有可預見性的,應當積極安撫受害人,並進行一定的賠償,爭取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免於刑罰,但是這裡,狗主人拒絕賠償,且態度惡劣,這種情況,對狗主人應該採取措施給予刑罰,以達到懲前斃後的效果

  • 14 # 非洲象72861822

    我個人覺得,不管是逗沒逗狗,養狗不栓繩,放任狗去咬人,這是一種變相的人身傷害,應該嚴懲。養狗傷人,就像兩個人打架一樣,一方把另一方打傷,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應判刑

  • 15 # 青幹寶劍

    那個女的,兇得她媽不行的那個,跑玉林鬧狗肉節的那個,還有那個什麼卵女作家那個,還有那個給狗肉下跪的那個,你他媽統統的站出來走兩步,就是你這些禍害,縱容這些狗粉害人,出來講幾句公道話!

  • 16 # 使用者9710270083642

    政府應該出臺養狗的一條法律,寵物狗一律在家飼養,出門就是違法,舉報後有職能部門收繳,不妥協,不罰款,屠宰場處理,發現有狗全民舉報有獎。

  • 17 # 天堂浪子2

    全面禁養犬隻,看來很有必要,愛狗的人這麼多,遭遇惡犬傷害卻賠償難?為什麼這麼多人支援狗,對於遭遇惡狗傷害的人卻無動於衷? 有人為了狗上告訴攔車,卻沒見到被惡狗傷害伸出援手捐款慰問的呢?

  • 18 # 樂天派大弟子

    起訴狗主人,看法院如何判,如果法院的判決草草了事你也不要太激動,或許類似案件法院都是這麼輕判唄。等你出院了就買兩三隻更惡的大狗,好好訓練幾個月咬回去,記住別把那畜牲咬死了,因為死了一了百了不解恨,留一口氣讓它一直痛苦到死

  • 19 # 寵可寵

    人犯罪判刑,狗犯罪也應判刑,建議讓監護人擔主責。必須走法律程式,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不賠的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隨著社會的發展,養狗的人越來越多,建議國家儘快出臺完善關於養寵方面的法律。建議:首先養犬必須辦犬證,做齊疫苗,帶晶片,和犬主人共用一個身份證號。中途不得遺棄,如轉讓需辦理轉讓手續,移交其監護權。第二,儘快完善繁育人制度,繁育人必須登記備案,發繁育許可證,出售之前必須做絕育手術,辦理絕育證明。第三,外出遛狗必須帶牽引繩,否則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狗屎必須清理乾淨,否則判打掃公共廁所7天。

    建議養寵人士把自己的寵物當做一生的伴侶,為它的一生負責。如果當做畜生養的話那它應該呆在屠宰場,而不是你的家裡。

    我相信,如果每個養寵人都能把寵物當做自己的伴侶來對待,那世界上就不會再有寵物流浪。

  • 20 # 海棠67732

    全國城市禁狗勢在必行,它是城市文明建設十大禍害之一,也該是清除這棵毒瘤的時候了,城市是人群居的地方,不是狗寵和狗住的地方,人狗同住一起,傳染疾病,你不怕,別人怕,願養狗到不防礙別人的地方養去,到農村廣闊天地養去,沒人管你。不賠,我們偉大正確莊嚴的法律這時候跑那去了,該它說話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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