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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雅音博文

    如此狹隘、世俗地理解老子的哲理,近乎褻瀆、不恭。所以不合適。

    車禍之“福”,無非保險公司那點“理賠”吧?再有就是,如果傷得嚴重,您可以不必去“服兵役”了(這也不算什麼“福”,因為現在有些人想當兵還沒門兒呢)。

    那麼,車禍之“禍”豈不淨虧?老子說話還算不算數?哲學為什麼不“保佑”我?其實,車禍也有福: “經一事,長一智”一一下次開車別整酒了,別“路怒”了,別開車想心思、大意失荊州了……

    總之,“福”是禍的“副產品”,別指望借禍發點什麼財一一這觀念不大端正。開車就老實開車,別玩哲學。

    (補充一點: 如果“車禍”作為果而不是因,則“禍福相倚”還有得談。)

  • 2 # 簡學話題

    如果要講明福禍關係,車禍只是因,而沒有果。如果車禍是結果,就需要給出因。二者缺一就不能形成因果關係,當然也就不能以此形容。

  • 3 # 愛酸的憤青

    如果是挺近的親人或者朋友,傷害又不大的情況下沒什麼不合適的,只要能安慰好當事人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特別近的關係還是少說點吧

  • 4 # 歐陽曉波8074

    如果要講明福禍關係,車禍只是因,而沒有果。如果車禍是結果,就需要給出因。二者缺一就不能形成因果關係,當然也就不能以此形容。

  • 5 # 有道似無道

    這句話我第一次看見是在小時候學的一篇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課本上看到的。但其實最先提出這個哲學觀點的人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在道德經的第五十八章原話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其實正如老子所說,萬事萬物皆有陰陽,有陰就有陽,有好就有壞。比如你今天出了車禍,把人車撞壞了耽擱了,卻完美的錯過了前方公路的塌慌,或者錯過了前方的大橋墜落,這麼一看就是雖有禍也有福。所以無論什麼事情都是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就算今天有人死了,也有人說他終於擺脫了紅塵,迴歸了自然的懷抱,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了,那是回家。所以我認為不止車禍可以用這句話來形容,所有皆可,就看咱們自己從哪方面去看待這一件事情。

  • 6 # 燈下考者

    肯定不合適。你要真的這麼和你經歷過車禍的朋友說這話,估計不把你打出門算是真愛了。大家都知道這句話出自道德經。本意是教我們辯證的看待事物。當我們的生活中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的時候,可有用這句話自我安慰,但儘量少用在安慰別人的身上,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如果這句話是你用在自身的情況下,那麼“禍之後的福”是要靠你不斷努力才有可能變實現的。

  • 7 # 涼爽好漢送姜

    尊守交通法規、人人有責!喝酒不開車、不打電話了、不闖紅燈、行人走人行通道!路口注意安全!一看二慢三透過、車禍自然也就少了!也沒有多大的爭議用什詞"禍兮福所倚 福兮禍所伏"來有所爭論了!是福不是禍 是禍躲不過!其實所有的禍都是人為的因素!也許你困了累了分心了、一個不小心!兩個家庭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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