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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拾捌好物

    每個人看法不同,但姐姐絕對沒有這個義務。

    姐姐有義務養父母,但是沒義務養弟弟。作為姐姐可以盡其所能幫一下,但絕對不能養兒子似的養弟弟。

    現在有很多父母為了兒子能結婚,就以女兒的幸福為代價,女兒結婚的時候向婆家狠要彩禮,然後用女兒的彩禮錢來讓兒子結婚,這種情況在農村最為多見。加上農村多多少少都有點重男輕女,對兒子從小是百般寵愛,難免會寵壞,造成兒子無所事事啃老的現象,可即使如此,父母也不認為自己有錯,自己沒錢,就向女兒要,覺得養大女兒不容易,現在女兒長大了,就該回報。

    如果是我的話,要是家裡條件可以,又經過老公同意,我會拿出這10萬,但是不是白給,要打欠條的,畢竟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要是家裡條件不好,我是絕對不會拿出來的,10萬啊,不是小數目,抵得上農村人兩年的收入了。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不怕給,就怕給了以後再得寸進尺的要,絲毫不改進,這樣下去就是個無底洞啊,任憑家裡有金山銀山也扛不住這麼折騰啊。

    要是你已經結婚了,就更要謹慎思考,因為你已經有自己的小家庭了,要為自己的家考慮,夫妻財產是共同的,一定要跟丈夫商量,不要為了幫孃家弄的自己家庭破裂。因為貼補孃家離婚的人也不再少數,多少都得有個度,太過分了也不行,婆婆知道了就更不願意,以後你的日子肯定也不會好過。

  • 2 # 斜瞳

    沒錯,看你姐願不願意了,你姐有經濟條件可以,沒有經濟條件讓你姐跟你姐夫離婚,別說十萬了二十萬都不成問題,以後你在讓你姐給你還房貸,完美,沒毛病,快去管你姐要把,拆一對是一對。

  • 3 # 俗人小王

    這是扶弟魔吧。

    生活不止於眼前的苟且,還有遠方的苟且。

    嫁出去的姐姐何來的義務呢?

  • 4 # 蘭嶼星空

    中國式的父母,總覺得把女兒養育長大後女兒就是別人家的,兒子還是自己家的錯誤觀念。我覺得你姐沒有義務給你錢,她有義務贍養父母但是沒有義務幫助你,你如果是有能力有骨氣的男人就應該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

  • 5 # Joymissbaby

    首先,我家裡是兩個孩子,我和妹妹。

    提問者的問題是“自己結婚,讓姐姐拿10萬,覺得是應該的,問這種想法是否有錯”,我的個人觀點,有錯且錯的離譜。

    這麼說吧,孩子結婚,父母操辦,我尚且不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因為父母賦予每個孩子以生命,這已經是他們給你最好的禮物,父母養育孩子是義務更是源於愛。當孩子成長到足以談婚論嫁的時候,之所以會由父母去操辦,只是因為現階段的財富積累不足以去應付這麼大的花銷,而不要心中覺得父母生你養你都是天經地義,生你真的是為了還債。待以後我們有了經濟基礎和能力,我們要加倍的善待父母,贍養他們安度晚年。

    父母生養兒女本就是一場緣分,而兄弟姐妹與你的親情亦是如此。

    如果你的姐姐有能力拿出這10萬元,且是自願的拿出這10萬元,我認為從禮尚往來的角度而言,你也需要在日後有能力的時候償還這筆錢,即便是她不要,但這不代表你可以有理所當然的想法。她給你是源於親情,源於愛,並不是應當進的本分和義務,希望這個要區分開。

    也許你作為家中較小的孩子受盡寵溺,但你也要明白父母口中自己不在世後的一切都歸你只是一句話,畢竟那是他們打拼的,於情於理贈不贈與你均是合法的,他們有自由處置權。

    開頭我說過,我家裡是兩個孩子,我和妹妹相差7歲,父母和我都很寵溺她,但她也從未有過理所當然的想法,她是個很懂事的孩子。我會在平時或者她生日和節日給她發紅包買禮品,上學的時候,她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有的是父母和我給的零用錢,也會在節日和生日給我們備禮品,如今她也工作了,會備更好的禮品給我們。愛,是彼此尊重,從來沒有誰欠誰,誰理應就無條件對別人好的。

    我沒有質疑任何人的權利,但我想說有了這種想法,也定是父母和長姐讓你覺得即便是這麼想也能讓你心安理得的。既然也要成家了,希望可以好好體會如何去經營一個家,如何去教育自己的下一代。

    如有表達欠妥之處,深感抱歉。

  • 6 # 果蔬哥

    肯定錯呀,是你買房,你借可以,都要看你姐姐高不高興,要是你覺得你姐姐應該拿錢給你,那麼你老婆也應該跟你姐夫過

  • 7 # 娘仨的生活很幸福

    這都是中華優良傳統惹的禍,歷史遺留的重男輕女問題,讓很多父母都不自覺這樣做了。但是我覺得讓你姐拿錢是不對的,房子是你的,你姐沒有義務拿錢給你買,可以借給你。當然你姐條件好,給你也行。前提你要對你姐的付出珍惜她對你的親情,親人之間更要懂得感恩,希望你能和你姐多增近感情,以後對她好點,去回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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