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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黃梅縣杉木鄉沙嶺村陶某發現9歲的女兒不見了。經瞭解,有村民發現一輛白色的轎車經過其家附近,好象是抱了一個孩子上車。11月27日下午,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何某(黃岡黃梅人,1988年生)。何某初步交待,當日其開車途徑案發路段時,不慎將陶姓女童撞倒,由於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遂將女童抱上車,並拖至偏僻處殺害。這是什麼心理,殺人罪不比肇事罪要嚴重嗎?你怎麼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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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七色花666

    撞傷孩子,把孩子用車載走殺害,這是缺陰德禽獸不如。

    這個司機,你要救就救孩子,你要不救,騰個地讓好人來救。

    你說你用車把孩子撞了,再殺他,你什麼暗黑魔鬼邏輯?

    軌立決,殺無赦!

  • 2 # 南洋杉31930738

    第一!他不配叫司機!!!第二他根本就是畜生!!!不畜生不如!!!男人有責任就去扛著!別推卸責任!第三養兒育女不容易苦了孩子的父母!!!!女孩死的無辜!!!我來個建議!!!把司機凌遲處死!!!

  • 3 # 文學小博士

    開車撞人這是交通事故,這平時也不少,

    撞傷人在把人殺害 ,這種人連禽獸都不如,那怕賠償跑掉也行。為什麼要殺害孩子,真是太慘忍了。撞傷孩子應該是馬上送醫院治療,這才是做人之道。撞傷人不救治這就錯了,在把受傷得人殺害,這種人純粹就是人渣,這個惡人必須得嚴懲不貸,以慰在天之靈的小女孩。

  • 4 # 秋實66227939560

    謝邀,撞傷孩子逃逸,頂多算個肇事逃逸罪,那抓到最多是賠錢拘留,竟把孩子帶其偏闢處殺害,那是故意殺人致死,就是故意殺人罪,這種人蛇蠍心腸,貪婪自私,缺德冒煙,壞到極致,落不倒好死,你害了別人幸福的家庭,也害了你自己一個家,你將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死刑將是你最終下場,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意!

  • 5 # 穎想法律故事會

    如此行徑只能說是禽獸不如! 開車撞傷別人,屬於交通肇事,賠償錢財而已。但是,殺死傷者,性質就變了,變成了故意殺人。兩個行為的性質不同,後果也完全不同。分析原因,第一,男子是法盲,完全不知道法律規定,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第二,此人性格殘忍,沒有絲毫憐憫之心。就是撞傷一隻狗,還覺得於心不忍呢,何況一個活潑的孩子。他怎麼下的了手?真是心如蛇蠍。第三,我們平時的普法教育存在嚴重不足。過多的新聞報道說,交通肇事被訛錢,終日不得安寧。卻沒有人提到,損失錢財和別人的身體傷痛或殘疾相比,只是暫時的痛。過多渲染個別案例中的一些人的缺德行為,而缺少對人的基本尊重,缺少人文關懷,把一切問題都用錢來做衡量。男子害怕的一個因素,也許在於擔心女孩家屬糾纏,而沒有對於生命的基本尊重。實在是可悲又可憐。

  • 6 # 北國清雪

    這又是一個藥家鑫版的變態故意殺人重大刑事案件!細思極恐!!!你想啊,一個小女孩不幸被車給撞傷了,而這個人把她給抱上車了,這時候小女孩會有一定的清醒意識和思維的,可憐的小女孩一邊在痛苦的受傷中,一邊在天真地想啊?這個叔叔把我撞傷了,現在他把我抱上車是想把我送到醫院,讓醫院的醫生叔叔,護士姐姐們來救我……。他真是一個好心人。可是當這個挨千刀萬剮的畜牲不如的何某,他開車把小女孩拉到一個偏闢的地方後,再把可憐的小女孩拽下車來,用殘忍的手段活生生地把小女孩給殺害了!我想可憐的小女孩在被兇手殘忍殺害時,肯定還會有明顯的清醒意識的,她剛開始是進糊不解她眼裡的司機叔叔為什麼要對她這樣做?可是等可憐的小女孩明白過來時肯定是恐懼之極!荒野無人,沒有誰來幫助可憐的小女孩了!小女孩真的是無助!無助!無助啊!可憐的傷痕累累的小女孩到死之時她可能也想不通這一切是為什麼?為什麼?幸而蒼天有眼,讓公安叔叔逮住了這個何姓的豬狗不如的畜牲!可憐的小女孩終於冤恨昭雪了!這次如果不殺這個姓何的畜牲!這個世界將無天理!將沒有公里!將沒有人理!將沒有法理!讓全國億萬人民試目以待吧!就讓正義的槍聲來為可憐的小女孩報仇雪恨!

  • 7 # 小蝸牛1238681511

    11月25日,黃梅縣杉木鄉沙嶺村9歲女孩在家門口失蹤,家人四處尋找未果,報了警。黃梅警方經調查,發現是一名過路司機將女孩撞傷,令人髮指的是,該司機不但不救治,還因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遂將女童抱上車,並拖至偏僻處殺害。後在何某的指認下,公安機關找到遇害陶姓女童遺體還將女孩抱上車帶到偏僻處殺害。

    這個毫無疑問司機要被判死刑,因害怕承擔責任所以就殺人這個理由真的值得深究,這可以說是由交通肇事升為了故意殺人罪,正常人都知道殺人罪遠遠比肇事嚴重多了,害怕承擔責任?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作為司機謹慎行車是開車必不可少的態度,這提醒我們行事須謹慎。

  • 8 # 前千芊

    9歲的女孩,天真爛漫,倒在他的車下,他竟然沒有絲毫的憐愛之心,在女孩被他撞傷的情況下,鮮血沒有讓他恢復人性的良知,他沒有把女孩送去醫院,接受治療挽留她的生命,而是考慮到自己的以後的,怕這個小女孩的賠償會帶給他生活的困擾,他選擇用掩耳盜鈴的方式企圖掩人耳目,他以為她在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了,他所應當受到的肇事賠償也就煙消雲散了。

    他錯了,肇事屬於不故意行為,而且小女孩那個時候還有一線生機,但他卻把她拉到了一個偏僻處,將其殺害,將那一線生機的存活希望也親手毀滅,這個故意傷害的罪責才最終讓他陷入眾矢之的。

    這種懦弱親手毀滅了一個9歲女孩的人生,承擔責任是父母老師從小就教育我們的行事準則,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擔,可一個成年男子卻不懂得這個簡單的道理。

    我們不清楚他當時的心裡活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腦袋裡閃現的都是關於他的以後和未來,他害怕他為自己闖下的禍承擔責任,他還沒等承擔,就已經退縮。

    在做出殺人匿跡的決定時,儘管他很慌亂,但他很清醒的是,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他撞傷了一條生命,這是要賠的,他賠不起,那是一條命,他最終做出了那個決定,殺了她,她就不會指控他,他就安全了。

    可他卻沒能把那份清醒的認識讓他做出正確的絕對,那條鮮活的生命沒有激起他的憐憫和心疼,反而更加加劇了他內心的邪惡。他沒有因為那是生命而停下來,去挽救,而是親手徹底葬送了小女孩。

    學了三年的新聞專業,我到現在還沒有學會理性說話。她倒在你的車下,對她來說已經是一種傷害了,別再用你的人性去泯滅她的生命。

  • 9 # 等事長

    本來是一件交通肇事,卻轉變了一件故意殺人案。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的行為。肇事者為了逃避撞人的責任,非法故意剝奪女孩的生命,不論動機如何,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他想利用殺人的手段來達到逃避責任,不但侵害了一個家庭,而且把自己也送上了法庭,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敢於承擔責任,是做人的起碼條件。對於任何事,要敢於擔當,認真對待事情所發生的責任,只要勇於承擔自己的責任,問題都會得到解決。象肇事司機撞了人,不但不採取救治,反而將人殺死,這種令人髮指的殺人行為,天都不容。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想用殺人的行為逃避責任,不但在法律上要受嚴勵的制裁,在道德上還要遭到譴責。

  • 10 # 齊春民說玉

    這是一個殘忍到極點、自私自利、禽獸不如的東西,一個花季少女就這麼凋謝了!看到這個報道就義憤填膺!想起這事心裡就痛!原因何在?這是需要我們反思的地方!經常看到類似事件的發生,如北京幼兒園虐童案,都是殘忍、冷酷、缺乏愛心的表現,這就要求我們的社會加強道德修養的教育,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下決心從娃娃抓起,家長從小加強對自己孩子的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學校也要增設道德教育課!大人也要做出表率,多做善事好事!最後也要加大處罰力度,這種人只能判死刑!

  • 11 # 咖哩獅子王

    這人沒有人性了!本來一個交通事故,活生生變成兇殺案,殘忍至極!

    路上車多人多,發生交通事故實屬難免。但是居然此人如此喪心病狂,為了逃脫責任,把人帶走殺害,不知道這是什麼思維方式?殺人償命,撞人救傷,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行為!一個罪大惡極,一個交通事故,雙方家庭都導致不同結果。

    可悲可恨可嘆可惡!

  • 12 # 雁南飛

    謝謝邀請!我感覺這個肇事司機就是一個人渣,本來他開車撞傷小女孩是無意之舉,按正常一般人的做法,應趕緊採取措施實施救治。可他到好,他怎麼忍心,怎麼下的去手,竟幹出這麼殘暴的,傷天害理的,殺人的惡魔行為。這個人渣我敢斷定,平常就是一個沒有愛心,沒有責任心的人。強烈要求給這個可憐無辜的小女孩償命,希望當地的公安機關判他個死刑。以解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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