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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茶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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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dancer
說一下我自己的經歷
我老婆是農村的,我是城裡的,我們是上初中的時候認識的,去年十月剛結婚,結束了九年多的愛情長跑。
結婚的時候她們家要了六萬八,這對於我們這來說也算少的了,因為老婆一家人都很老實人也很好,就沒多要。完事之後丈母孃給我們反了8000,我爸媽都說的不反了,丈母孃不行,說這是風俗必須拿著就拿上了,然後酒席的錢都是我們家掏的。因為家裡有房子都不缺啥,丈母孃就說給我們陪啥呢,我爸媽說不用陪了,你們拿上就行了,丈母孃說那我給我女兒存下。後來我老婆跟我說那個錢以後媽給她她也不要,我說行呢,我也理解她爸媽把她養這麼大,說嫁人就嫁人了,這也算是一份孝心吧。
這個還不還還是要按情況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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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姐412
這個每個地方的風俗習慣都不一樣的。 據我瞭解的北方這邊的情況是:彩禮結婚後女方除去買嫁妝的一部分錢外,剩餘都會全部帶回去,這比錢就算小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了。這個不算是還給男方了,只是說是屬於兩個人共有的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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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晴媽媽vlog
第一、關於彩禮錢,本來就是男方給予女方父母的,作為男方與女方結婚的誠意,給的越多,就越有誠意,如果男方家庭不是很富裕,可以與女方父母商量,女方父母瞭解男方的家庭條件後再決定彩禮的多少,然後再與姑娘商量要多少彩禮合適,彩禮給多給少都是女方父母的了。女方父母有權決定是否陪嫁回去,全憑女方父母決定,沒有再還回去那一說,給了彩禮錢才同意姑娘和男方結婚。
第二、彩禮錢是婚前的贈予行為,贈予給女方父母以後,就與男方沒有任何關係了,所以這個彩禮錢屬於婚前財產,談不上應該還回去這一說。如果男方要求還回去說明男方沒有誠意,想過河拆橋,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女方父母根據經濟能力決定是否陪嫁給姑娘,如果一分不陪嫁,也是可以的,有的父母會替姑娘拿著,怕姑娘在婆家受氣,以備不時之需,如果選擇陪嫁回去一部分給閨女,這部分錢也是婚前行為,與男方沒有任何關係,女方有權決定這部分錢的去處,如果女方在婆家受氣或者男方拋棄女方,女方也可以靠這部分錢生活下去,如果女方在男方家待的好,不受氣,女方可以拿出這部分錢給現有家庭用。
回覆列表
當然不能還!彩禮錢是男方家裡給你的,還回去,不就代表你不要錢嘛??
這個錢自己的爸媽肯定是不會要的,不然就會像賣女兒一樣。
可以作為你們家庭的啟動資金,例如買房子還房貸,也可以作為寶寶基金。
女人不能傻到什麼都付給男方,要有自己的主見,才能在以後的生活中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