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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是指一種職業,指以賺錢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問題故意大量買入然後透過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賠償的行為。有人曾說他們是“消費鬥士”,有人又說他們濫用消費者保護法,甚至有新聞曝出打假人“造假打假”,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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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秘聞獵手

    職業打假人不值得尊敬,甚至是社會的毒瘤,需要嚴厲譴責!

    他們也不應該稱之為“職業打假”,應該叫“職業索賠”。

    你理想中的“職業打假”應該是:發現產品質量不行、發現產品虛假宣傳、發現產品過期銷售……

    現實中的“職業打假”卻是:買一堆麵包,然後一會兒拿著一星期以前買的麵包過來,硬說是剛買的!你們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我要舉報,我要鬧!你不賠錢我不走!

    商家面對這樣的情況,根本沒有反抗的能力!!消費者保護法並不保護商家,所以只能賠錢。職業化操作勒索嚴重干擾工商部門正常執行,令政府部門不堪其擾,受不了這些人無理取鬧!並且已經出了相關法律:

    2016年8月5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釋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其第二條擬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但是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值得說明的是,這是國家工商總局第二次釋出該徵求意見稿,在6月釋出的原徵求意見稿中,原條款表述為“但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這些“職業打假”的出現,反倒是讓正常的“消費者維權”更加複雜化,好好的“消費者保護”也變了味道。

    算了,我不和你們“打假人”過不去,我一個人鬥不過你們好幾個,認慫了 88了您們。

  • 2 # 脂肪故事

    只是一個職業而已,談不上什麼尊敬不尊敬的。

    事實上,他們能夠有生存空間,恰恰是一些假冒偽劣給了他們機會。

    雖然他們的作法讓人“覺得特解恨”,但是並不值得提倡。

    嚴厲打擊制販假冒偽劣的廠家商家才是治根。

  • 3 # 紀萬昌

    但是不排除我們行業有害群之馬,所謂調包等惡劣行為是涉嫌犯罪,社會,國家,不能因個別害群之馬而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因為我們行業的存在、行業人的努力,所謂的綿羊絨的服裝在市面上幾乎絕跡了。因為我們行業人的努力,野山人參的國家標準改變了 (市面上幾乎看不見工藝參、園參、移山參冒充野山參了)因為我們的努力,假冒偽劣商品在逐年減少,至少不敢明目張膽,大大方方的製假售假了 ,我們的索賠是冒著生命危險賺取的合法財產。

    正是有我們行業的存在,行業人敬業的工作,才能達到中國決策層實現社會共治,倒逼產品質量升級,加大懲罰性賠償的力度的治國理念,所以廣義上論,我們中國職業打假人具有社會貢獻,透過我們的高額索賠,加大了製假售假的成本,所有消費者因此而受益,我是中國職業打假維權人:我驕傲。

  • 4 # 你好叼絲紳士

    我希望人人都是職業打假人,讓劣質品,假貨不再充斥著我們的生活,也不會有人因為假貨而損失,那樣中國就真的很強大了,按照國外的方法說這種行為應該叫賞金獵人,行政懶惰,不給力,憑什麼不讓別人去打,都是藉口,為自己懶政的藉口

  • 5 # 我果我果也一樣

    職業打假人,就是敲詐勒索,我做淘寶店鋪的,去年10月,銷售的,花茶,薰衣草被認定香薰保健,當時不知道沒有下架,隨機有好幾個人購買,每人買一兩瓶的,12元,然後就讓我賠一千,我沒給。這個行為是敲詐,還是打假。我現在也近了一個打假群,看他們聊天,他們盯上一家,敲詐成功後放號,就是把店鋪資訊給你別人,繼續敲詐,對這樣的人,給你忠告,小心斷子絕孫。。。

  • 6 # 特能蘇2

    打假者是商品進步和質量優良的守護者,是免費的監察者,也是行政部門的守望者,更是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守護者,支援打假索賠,畢竟人家也要吃飯,不拿國家薪水,也繳納稅收,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

  • 7 # 蒲公英飛天

    職業打假,也是需要法律保證吧,被職業打假盯上的目商家,如果沒有問題,他們鬧也沒用,但如果商家的確違法了,那不就應該受到懲罰嗎?有說職業打假人先造假再去騙賠償,這種屬於詐騙犯了吧,不是職業打假,商家可以報警啊。

    、政府監管部門人力有限,不可能監控到方方面面,而普通個人有可能沒有精力與資源去懲戒不良商品,職業打假人是對政府監控的很好補充,是對無良商家的有力度出。

  • 8 # 十八號曾人

    既然稱職業,那目地就是為了賺錢。那他們就跟我們從事的職業一樣,都是養家餬口的,你憑什麼不尊重別人。況且他們切實的讓我們受益了,昨天去超市買了一個麵包,結賬時候那個大姐幫我檢查了一下保質期 ,給我換了一個,6年來,這是第一次,今早上看新聞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用一種狹隘的眼光說,比如說你是做it的,我是做建築的,我連你這種從事的工作與我自身沒有一點關係的人都能尊重,我為什麼不尊重他們。還有一點就是商家,坑別人就心安理得,被坑就叫屈?這叫惡人自有惡人磨。

  • 9 # 飛機續航研究院院長

    我覺得職業打假人就是一群,臉皮得厚,還得扛揍,腿腳利索,身輕如燕,關鍵還得頭腦靈活,思維敏捷,具備專業素養和法律知識。有這些基本能行。但是你非要讓個二百五去打假,也不是不行,只要扛揍就行。

  • 10 # 十里秋葉

    “職業打假人”一直以來都是個頗受爭議的職業,很多人的矛頭都直指其“賺錢”才是核心,至於“打假”只是一種手段,是偽命題。

    有些職業天生偉大,如“警察”“軍人”“教師”等等,而“打假人”一詞讓人很自然代入“天生偉大”這個概念,“職業打假人”卻是和金錢掛鉤,立馬讓人覺得自己的敬仰受到了褻瀆。

    誠然,不求錢財的“打假人”是天生偉大的職業,而“職業打假人”則是後天偉大的職業。

    一個偉大的“職業打假人”應當具有的兩大基本素養:

    堅持產品品質,在要求商家按消費者法規進行賠償的同時也要向媒體大眾公佈出偽劣假冒商品,並展示偽劣商品的各種危害因素。

    向政府職能部門(產品質監、工商等)進行舉報投訴,決不可私了。

    只要做到以上兩點,“職業打假人”是受人尊敬且偉大的,他維護了所有消費者的權益,讓偽劣假冒產品無處遁形,同時讓無良商家得到曝光懲處。

    但個別的害群之馬“造假打假”,“給錢就私了”等讓諸多打假衛士一同揹負了罵名實在不該。

    另外“打假”是一件很耗費精力的事,而且有一定的人生安全隱患,誰天生下來不需要吃喝該為人民服務啊,賺錢不是一件很天經地義的事麼?那些滿口仁義的傢伙,你行你來啊!

    再者,明知商品有問題故意大量買入然後透過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賠償,無良商家,不應賠到破產?請別讓你口中“道德”因這種商家而蒙塵。

    向所有真正的打假衛士致敬!

  • 11 # 太湖白雲茶

    職業打假人聽起來很偉大,但做出來的事不是這樣,拿著標籤文字在敲詐錢財,沒有真正去打擊做貨和劣質產品,只能在大超市裡造假敲詐,現在職業打假已成了黑社會組織,形成集團製假敲詐,如這樣發展下去怎能危害社會,,搞亂正常經濟,

  • 12 # 樂山樂水317317

    開始是為了民眾爭取權益,得到了人們的讚揚和支援,後來,有些人利慾薰心啦,赤裸裸的惡意打假變成了明目張膽打劫。隨著,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不斷完善和企業的執法守法自覺性提高,以及人們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增強,構建和諧社會,遵紀守法,是我們共同的奮鬥目標。

  • 13 # 超棒的說

    可以這麼說,新聞聯播上說的職業打假人和市面上遇到的打假人是兩個群體,但在大眾心中是一個群體。新聞聯播裡的職業打假人是正義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為人民服務的,大約佔打假人的0.001%;市面上遇到的打假人,大部分都是騙錢的騙子,這個大部分大約是99.999%

  • 14 # 法律微言

    提起職業打假人,好多人對他們的作為感到羞恥。按照中國傳統的仁義禮智信的道德標準,知假買假,利用商家的不合格的產品,透過到有關部門檢舉揭發或者去法院起訴的方式,獲得賠償,顯然不是一種光明磊落的行為,為一些正人君子所不齒。

    甚至還有些打假人,以曝光和舉報相威脅,私下裡與商家達成和解協議,藉此“敲詐”一筆不小的“封口費”。他們的這種行為,與刑法中規定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的敲詐勒索罪的行為很是相近,有些打假人甚至被商家報案,當做敲詐勒索犯被警察抓獲。

    然而,他們的作為,真的就那麼惡劣嗎?他們到底是在做好事還是做壞事?

    法律人微言還是秉持一貫的態度,用最簡單直白的話,讓您看看自己對他們是否有偏見:1.職業打假人敢於出手的法律依據職業打假人之所以敢去法院起訴,是利用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簡單來說,就是商家明知道自己賣的是假貨,還繼續出售,打假人購買這樣的假貨,目的就是為了得到這三倍的賠償,他們的動機和目的,都是為了這三倍的賠2.職業打假人屬不屬於普通消費者既然打假已經“職業化”了,那麼打假人是不是消費者,受不受法律保護呢?在法律上,判斷是否為消費者,不能以購買者的主觀狀態為依據,而是應該以購買的標的為依據。這句話是說,算不算消費者,不是以購買商品的目的為判斷依據,而是隻要購買了商品,就是消費者。不管你買來這個東西是自己用的,還是用來要賠償的,只要你買了這個東西,你就是消費者;3.職業打假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把“打假”當成一種職業,估計很多一般人都不會這麼幹,因為這個職業不僅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還要有足夠的勇氣和膽量。畢竟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去對付一個有權有勢的商家,甚至是一些在地方上影響很大的上市企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時候會擔負著一些人身危險。

    但職業打假人乾的就是這事,掙的也是這份錢。徒法不能自行,法律設立賠償金的目的,就是鼓勵打假,打到你生產者再也不敢產假,打到你經營者再也不敢賣假,打到你傾家蕩產。如果透過打假的行為讓你改進了你商品的生產技藝,彌補了商品的危險和瑕疵,那麼普通老百姓的偶然一次的打假和職業打假人的常年打假,哪個對商家的商品改進更有幫助呢?4.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刑法上有一說叫做“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有人說打假人就是這樣,透過合法的購買商品的行為,掩蓋自己非法的想要獲得賠償金的目的。真的是這樣的嗎?賠償金是法律所保護的,怎麼能說非法目的呢?有些打假人確實要挾了商家,讓商家拿出了比法律規定的賠償金多的多的封口費,但這個封口費也是商家你自願給的啊,你為了維護你在消費者心中的良好口碑,不得已的付出了這些費用,你有的你的無奈,但誰叫你生產銷售的產品叫人抓住了把柄?你就不能精益求精地改進商品嗎?5.打假到底會怎麼改變我們的生活好多人抱著這樣的心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們打假是他們的事,跟自己沒有什麼關係。其實關係很大,要微言說,現在的問題不是打假人算不算敲詐的問題,而是職業打假人過於少、打假程式過於保密的問題。每一起針對商品不合格的訴訟,都是對社會大眾的利益的一種保護,試問如果你買到了不合格的產品,甚至是危害你人身安全的商品,你會用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去和這些邪惡的商家鬥到底嗎?我想大多數人也就咒罵幾句就不了了之了。然而職業打假人不會不了了之,他們是在追逐自己的利益,但在追逐自己的利益的同時,也在替你爭取權利。他們用最專業的打假手段,最堅韌的精神,努力讓商家改進生產的產品,雖然是為自己,但是整個市場的假貨會隨著他們的打假而越來越少,最終獲利的是更多的人。

    所以,現在市場上假貨氾濫,食品安全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就是因為我們的不較真,就是因為這樣的打假人太少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都說喝了百草枯無藥可救請問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