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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yang8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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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漢飛飛
父母辛苦養大你,收點彩禮錢也應該,難道你從小到大喝西北風長大的?這是他們養老的本錢,他們不該收嗎?難道你你收,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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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寂寞的0辦公室
你好,你這個情況一般都是可能你下面有弟弟或者上面有哥哥,你父母偏心,剋扣你的彩禮錢,用去幫助他們,還有就是你父母比較自私,想著反正你已經出嫁了,有丈夫有婆家,只給你小錢,相當於零花錢一樣,這種父母婚後少來往,可能還會讓你給他們打錢或者找藉口找你借,孝順一定要有原則,他們對你們好,遇到困難可以幫助,從目前來看,他們並不怎麼疼愛你,所以婚後跟丈夫好好過日子,孃家儘量少來往,更不要借錢,贍養費,可以適當的給,根據你家庭情況,不能愚孝,不要害怕被親情綁架,你現在已經獨立了,有獨立的家庭,有丈夫,有公婆,維持家庭,花費不低,以後還要養孩子,不能因為親情傷害自己的家庭傷害丈夫,彩禮錢扣了也就想開點,好好跟你丈夫溝通,你開始並不知情,取得他的諒解。你父母真的把錢看得太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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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154177930
我們都是俗人,也是素人,沒有能力改變這個環境,就只能像片落葉,隨風擺佈。
彩禮,本來是男家隨心便意的事兒,現在搞成了討價還價。
由於女少男多,更催生行情看漲。
一些家庭,丟棄了自己的下限,把心一橫,漫天要價,男方苦不堪言。
還有一些人,嫁女時說要給女兒要個保障,娶媳婦時又罵親家賣姑娘。
人生百態,各種各色。
但,為了娶媳婦,就豁出去,不論彩禮出多少,出去的就出去了,就別再想著再讓帶回來。
無論彩禮最後落入誰的手,這與男方無關了。
給了女家,她們擁有了支配權。
再去考慮彩禮的歸處,只能徒增自已的煩惱。
出了錢,只要順利得到了人,這就達到目的了。
有了人,大家齊心協力好好幹,還能掙到錢!
有人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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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幼澄
個人覺得這個事情需要視該家庭的具體情況而定。女方有無兄弟姐妹?與父母的關係相處的如何?等等細微處才能大概推測出原因。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件事不是說一句對或不對就可以解決了的。
彩禮陪嫁自古以來都有。這個儀式感是要告訴你,第一,結婚,你要付出代價,無論是男方或是女方。所以,才不會有人貿然結婚離婚,這是一種行為的約束。第二,提醒你,你是有價值的,你是值得擁有的。只有自己把自己當回事,別人才會把自己當回事。
華人喜歡把錢和地位聯絡在一起,所以,門當戶對,指的不止是兩個人三觀還有兩個家族的三觀和經濟狀況。
無論這錢最後會做為什麼用,女方都要在內心清楚的知道,我值得擁有比這些更多財富。
畢竟,婚後的日子,都是自己經營的,不是婚前的彩禮說了算的。
最後即便,這錢父母挪為他用,也是這些錢在幫你盡孝道,你可以自信的大吼一聲“老孃有錢!”這種很富有的感覺會引來更多的財富,又何必盯著那一星半點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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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寒湘子
一般來說,真心對女兒好的父母真的會把彩禮錢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送還給小兩口,這樣既能讓女兒在婆家有面子,硬氣,也會幫忙改善新婚家庭的財務狀況。比如男方送了十萬元彩禮錢,女方父母送小兩口一輛小車或者一屋傢俱等等。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父母剛好有些財務困難,拿彩禮錢救急也不是不可以,為人子女的不妨看開一些,畢竟年輕人承擔壓力的能力,獲取金錢的來源較之老人都會好很多,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不只是社會人際關係的良方,同樣也是家人親戚之間相處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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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壹玖
要不然呢?給彩禮又想父母不收,那為什麼要給?我是女生,我是真的這麼覺得的,我會跟父母商量,需要多少彩禮,那給出去的我就沒打算找他們拿回來的。你想想,被父母養育了這麼多年,而我們回報他們的才幾年,本來女生出嫁,很自然的就會以自己的小家為主,看顧父母也就過年過節露個面吧,偶爾給他們發個紅包吧,除非他們遇上了重大疾病,不然,你能孝順他們的機會真的不多。那彩禮,就當一次性給他們的養老錢啊,如果他們不全收,那我就當是他們給我的零花,如果他們全收,我會覺得是應該的。當然,前提是你們得先說清楚,你們能負擔的彩禮錢是多少,他們想要的是多少,中間做個調和。婚姻大事上的細節,一定要溝通說清楚,不然容易生了芥蒂就好事變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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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詩酒墨染江湖
這樣的父母做法不可取,感覺像拐賣人口似的。呵呵,比喻不太妥,就是想輕鬆一下,輕敲文字多了腦袋都是大大的。
這樣的父母這個做法實在是太糟糕了,這樣做最難堪最尷尬的還是他們的女兒。也是受傷害和損失最大的物件,實在不可取。如果是真的特別缺錢,可以用另外的方式商量,試想,如果男方家有能力,絕對會幫助的,如果沒有困難,幹嘛這樣呢,感覺丟人,雖然自己辛辛苦苦養了一二十年的大白菜被別人拱了,但也不能這個樣報復人家啊!
可知道,女兒餘生還長,而且今後的日子絕大部分是和人家男方家打交道的,這麼做的後果直接把自家女兒推上了一個在未來面對男方,以及男方家人之時尷尬無比的方向。不吵架還好,一旦吵嘴了,麻煩大機率會來的,這麼做最得不償失。
這樣的父母個人感覺是沒法理解的,只能微微一笑,隨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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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愛寫作的成成媽
我感覺這種做法有點不妥。
彩禮本來就是一種禮節,如果女方家裡實在有困難可以先用著,如果平白無故的就把大部分彩禮錢父母留給自己用,這樣的做法讓人不能理解,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
現在彩禮越來越高,我們老家基本上彩禮都是給女兒帶回去,一分不留還要給陪嫁,但是我也見過一個真事,因為彩禮,鬧出人命的。
我隔壁村的一個小學同學,前幾年結婚的時候給了他老婆18萬的彩禮,彩禮被丈母孃拿去放高利貸,錢也拿不回來了,這邊婆婆經常拿這個說事,因為別人家都是帶回來的,她們家當父母的竟然拿彩禮去放高利貸,這是有點不可思議。
因為這個彩禮的事情,同學的媽媽經常跟兒媳婦說這件事,要錢,要她把錢從孃家人手裡拿出來。後來同學的老婆得了抑鬱症,孩子生下來沒幾個月自殺了,吃藥加割脈,非常慘,雙方鬧得不可開交,留下一個幾個月的孩子,這是令人非常心痛的,事後抱怨女方父母的也有,抱怨婆家人的也有,再怎麼說,好好的一個人沒了,說什麼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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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就是一個賣女兒的錢,你還非得要說什麼“彩禮錢”,你究竟是什麼意思?故意偷換概念?
殊不知,在農村買賣婚姻的市場上,就跟農村中的大集市一樣,沒有任何區別!,賣女兒的錢,多數都要給做買賣的人,這主要就看究竟是爹出面還是娘出面了。爹孃一起出面,自然要把賣女兒的錢,共同塞進腰包。
買賣婚姻其實就是一個違法行為,但是你要想法去做成不違法,那就是打著所謂“彩禮錢”的旗號,既能哄弄男方及其家人,又能夠欺騙人民政府…!
你瞅瞅你,你有多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