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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658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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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高密人
先不說對錯,分析一下。結婚後就是公公婆婆,男女夫妻,岳父母3個家庭。彩禮,不出意外肯定是男方父母出,然後給女方父母。嫁妝是女方父母出,給夫妻。即使彩禮和嫁妝等值,那也是婆家淨輸出,孃家不賠不賺,夫妻收入嫁妝。
有人說談婚論嫁不能像談生意還討價還價。我不知道別人如何,我是山東高密人,妻子是重慶渝北人,兩口子安家在重慶萬州。我們結婚別說彩禮嫁妝,婚禮都沒辦,就請近親屬吃了個飯。7年過去了,日子過的很幸福啊,妻子說她嫁給的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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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男權主義
姑娘,你並沒有錯,你的價值觀和婚姻觀都是對的。而在這個社會里所有的女方家庭卻是分兩種家庭,一種是真正的談婚論嫁,一種叫談生意。而談婚論嫁說的是兩個家庭去幫助一個新的家庭,用聘金、聘禮、嫁妝來讓這個新家庭能衣食無憂、沒有經濟負擔並有個美好生活的開始,或者說用聘金、聘禮、嫁妝讓即將出生的孩子能有個原始積累。而不是男方家庭去給女方家庭扶貧去讓女方家脫貧致富,這才是真正的談婚論嫁,這才是父母們真的為了子女好,為了子女以後的幸福著想。在中國刨去這種談婚論嫁的家庭其它的女方家庭實質上都是在談生意,說白了就是女方父母在賣女兒,而很不幸你生在這樣的一個家庭裡。我的建議就是如果你已經經濟自由、很獨立、也不在依賴父母,那麼你就去爭取自己的婚姻自由,堅決不做買賣婚姻和讓被父母包辦婚姻沒有任何選擇權。但如果你還不能女性獨立,那麼大多數女人都會遵守父母的價值觀、婚姻觀和安排。尤其是農村的女孩更是如此,因為當你沒什麼文化或不讀書那麼你的三觀就將由你的親戚決定。甚至有些女人把這種三觀不正給升級了,就變成了要求婚前利益最大化,婚後要孩子冠姓權也利益最大化。即使是離婚了她也將是獲利的一方。所以如果你只能遵守父母的決定的話,那個男孩也很愛護你,那麼就請你在婚後多付出一些吧,這可能會很辛苦。但這就是中國傳統的婚姻模式,婚前的經濟責任對男人不公平,婚後的家庭責任對女人不公平,利益婚姻本身就沒有公平可言,而利益婚姻很多時候也是最經不起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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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43160127吳世金
“我是獨生子女,覺得彩禮和嫁妝應該價值差不多”。這個觀點:大前提是“獨生子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子女,就不適合“彩禮和嫁妝應該價值差不多”。
根據這個大前提,女方是獨生女,不管男方是否獨生子女,婚後財產都是小兩口自己的。與男方家庭的其他成員無關。
其核心就是雙方父母拿出相等的錢,給小兩口作為“安家費”。雙方父母拿出的財產相等,即使婚姻出現了問題,也不存在財產分割,個人部分歸個人所有。如果婚姻牢固,將來就是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受法律保護,即使一方萬一出現過錯,也不會因為過失造成分道揚鑣而淨身出戶。
如果男方是多子女家庭,先獲得男方一些財產,據為夫妻共同所有,。小兩口這部分財產,已經作為個人財產而脫離男方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財產。男方家庭的其他成員,不能夠參與這部分財產的分割
根據問題的補充條件:女方母親“,認為女兒在逼她要錢”。可以揣測女兒所要的“嫁妝”,不是一個小數目。所要的數目,是能夠支撐小兩口成家立業的啟動資金。
這個大前提:“我是獨生女”,是耐人尋味的。它不僅僅是指一個數量,而且是意味深長的。它暗示了女方父母的財產,將來歸女兒所有。也暗示了,女方父母以後沒有財產,或者財產不夠與養老的價值相當,女兒可能放棄繼承遺產,不履行贍養義務和責任。
女兒的這種觀點,遭到了母親的反對。說出來嚴厲的話:“你在逼我”。一個“逼”字,提現了女兒母親的失望,痛心,憤怒……並且,拒絕了女兒提出的要求,引起了女兒的不滿,據理力爭,才發出了——“我錯了嗎”?用這樣否定加肯定的反問,可以說,是聲嘶力竭的吶喊。
女兒的母親,能夠拒絕女兒的要求,體現了“知女莫如母”的古訓。女兒的性格,母親是瞭如指掌,才不會輕易上當,順從女兒的想法。
女兒的這種想法,可以說是深思熟慮的,是超前的。我們與她雖然沒有謀面,但是,也能夠身臨其境。知道她是一個城府很深的人,是一個會算計的人。自然會敬而遠之。
之所以會敬而遠之,是因為從補充條件中,讀到了字字戳心戳肺的怨聲載道。彷彿如履薄冰,誠惶誠恐。
心從景生,自然會產生聯想:這不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現實版的“資本主義”的罪惡——撕掉了遮羞布以後,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嗎?
女兒要的是等價交換。並且,等價交換的價值,“屬於小兩口共同所有”。
這個等價交換,能夠從表面上迷惑一些人,雙方父母都沒有受到損失,只是一種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而以物易物交易完成後,物質的屬性發生了變化,雙方父母,一無所有,成為小兩口的個人私有財產。
什麼是啃老呢?這應該就是啃老的想法吧?說粗魯一點,就是離開父母的時候,還要在父母那裡撈一筆。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居然美其名曰:“是兩個獨立的個體結合在一起,生活的更幸福”。冠冕堂皇地,理直氣壯地宣稱:“畢竟雙方父母都是為了孩子將來的日子過的很好”。“嫁妝和彩禮,是雙方父母對孩子的幫助”。
字裡行間,只談父母撫養的義務和責任,幫助小兩口建立“兩個獨立體結合組成的家庭”。已經明示,不和父母一起生活了。
這種想法,女兒的母親似乎看透了孩子的內心,用一個“逼”字,希望女兒回心轉意,放棄這種不合情理的要求。
問題分析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了問題中的女兒,想法是自私自利的。把嫁妝,彩禮完全金錢化了。並且,把它作為財產所佔位己有。
“彩禮”,它的意義是一種補償,一種感謝,一種報恩。是父母撫養女兒的辛苦付出的一種點滴回報。是理所當然享受的福報。
“嫁妝”,它的意義是愛的延續,是一種牽掛。女兒能夠睹物思人,思念父母,兄弟姐妹,侄兒侄女……也是女兒的寄託,靠山……
所以,彩禮和嫁妝,是不能夠實現等價交換的。彩禮,是不能夠與女兒的價值相等的。它是婚姻關係,不是人口買賣關係。
問題中的觀點,視父母的養育之恩為草芥,不知道報恩。並且,把父母應該享受的,得到心理安慰的物質,順手牽羊,作為啟動資金。
“雙方父母幫助孩子過日子”,是父母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和責任。只有情感上的聯絡。孩子是不能夠要求父母這樣做的。
問題中的觀點,是違背情理的。是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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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君213
還是那句話“嫁對人啥都好,跟錯的人幹啥啥錯!”看你要嫁的那個人的人品,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那不管有沒有嫁妝都會對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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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皓天廣予z
雙獨生子女,只要是因愛在一起,真心好好過日子,父母百年之後財產自然都是你們的。可為什麼還有人糾結綵禮和嫁妝呢?這不是大餅卷手指頭,自己吃自己嗎?肯定是倆人的結合不是全部出於愛情,從一開始就對能過好日子沒信心,或者壓根沒想好好過日子。你說,有錯嗎?
我覺得結婚是兩個獨立個體結合在一起變得更幸福的一件事。無意間跟媽媽談起嫁妝的問題,我認為女方的嫁妝價值應該跟彩禮差不多,因為畢竟雙方家庭都是為了讓兩個人的日子過好,彩禮和嫁妝最後也都是屬於兩個人共同的,在我眼裡彩禮和嫁妝都是雙方父母對於小兩口的幫助。
但是媽媽覺得我在逼她,問她要錢。我說家裡沒錢的話本來也沒想讓她和爸爸負擔什麼。我又說沒有嫁妝沒關係,兩個人結婚的話彩禮也不一定非要的。畢竟男女平等嘛,又不是賣女兒。我媽就說我倒貼,Emmm?不理解,她還說我讓她很傷心,我真的不懂…是我觀念有錯麼,希望大家能表達對於嫁妝和彩禮的看法,說我罵我都沒關係的。我真的是自己想不明白,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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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覺如果女方嫁妝值8萬,那男方彩禮10萬以上比較合適,畢竟要比女方稍微多點!如果女方嫁妝就幾床被子之類的,那男方彩禮弄個6萬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