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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千年骷髏

    中國古代民以食為天,各個王朝都重視農業,勸課農桑

    西周朝廷設立的民政官員,在組織管理井田生產時皆負有教化之責。如西周的耕作制度,這是勸課農桑必須授之於民的內容。當時實行過的“二田制”或“三田制”的輪耕方法和合耦於鋤的制度,皆由大司徒的屬官“遂人”宣教於六遂之民。《周禮·地官·遂人》所說的“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裡”,即為“三田制”的輪作。實行這種輪耕制度,必須先辨土質,根據不同土質分門別類,因此百姓也就隨之受到了有關“辨土”的知識教育,還涉及到地畝面積、勞動力、產量等一系列的計算問題,這也是勸課農桑授之於民的內容。

    遂的行政長官有遂人與遂大夫。遂人的職掌是管理王邦的田野,他有責任指導當地百姓耕好田,即所謂“教之稼穡”、“教甿(氓)稼穡以興鋤”。遂大夫的職掌是弄清“六畜田野”情況,“以教稼穡”。遂下有裡、酇。里宰的任務是“以歲時合耦於鋤,以治稼穡,趨其耕耨”。酇長除督導人民勤於農事外,還重視家庭手工業,所謂“趨其耕耨,稽其女功”。至於草人(管施肥)、稻人(管農田水利)、山虞(管森林)、場人(管果樹)、司稼(管穀物耕作)等官吏,各有分工,分別指導民間各種生產活動。

    如“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凡糞種:騂剛(土地赤色而堅硬)用牛,赤緹(土色同騂剛,但土質不如騂剛堅硬)用羊,墳壤(土質肥沃而柔細)用麋,……”意思是說,草人依據不同的土質,指導百姓使用不同動物的糞便當肥料。

    又如“稻人掌稼下地,以瀦(蓄水池)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瀉,排洩)水,以涉揚其芟,作田。”這是說稻人是如何採取種種措施,指導百姓防旱防澇。

    “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這是說場人——管果樹的園藝師,如何指導百姓生產瓜果蔬菜和保藏瓜果蔬菜。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為法而懸於邑閭。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下出斂法。”這是說司稼——管穀物耕作的官巡視百姓的耕作,指導百姓先種後熟的穀類,後種先熟的穀類,並將生產方案和農業操作方法,用文字或繪圖的形式掛在邑中大門口,使百姓有所遵循。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仲冬斬(砍伐)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這是說山虞——管山林的官如何指導護林人員在何時砍伐何地的森林,如仲冬時砍伐山的南面的森林,仲夏時砍伐山的北面的森林。其目的如《孟子·梁惠王上》所說的意思——“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可見西周時砍伐樹木有一定的時候。正如孟子後來說的,如果砍伐樹木有一定的時間,木材也會用不盡了。

    “閭師”負責掌管任民、任農、任圃、任工、任商(所謂“通材”)、任牧等事。為了鼓勵人民生產,閭師還教導人民“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祭祀時無家畜),不耕者祭無盛(祭祀時置於容器中的黍稷等祭品為盛),不樹者無槨(古時棺木有兩重,外曰槨,內曰棺),不蠶者不帛(絲織物),不績(緝麻)者不衰(指某種規格的喪服)”。不養家畜、不耕種黍稷、祭祀時就無供品;不植樹則無棺槨;不養蠶則無絲織品;不緝麻也無喪服。教育百姓不勞動就會剝奪其某種生活權利。

    《禮記·祭義》多處記載有關養蠶的活動,在養蠶過程中教化百姓,如對蠶房的設定,有嚴格的規定:“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還提出“奉種浴於川”,這是指養蠶前必須浴種,把反映了一定科學的生產經驗,定為民俗禮儀,可做到家喻戶曉,既生動形象,又普及了先進的生產經驗。

    訓俗的形式很多,例如屆時釋出訓民文告。據《周禮·大司徒》記載:“正月之吉始和,佈教於邦國都鄙。”即一年之始朝廷便責成民政官員釋出訓民文告。其內容除了道德教化之外,也有生產技術的內容。據說“告朔之政”,即一年曆法,也屬於年初訓民的重要內容。釋出農家月令,是生動實用的訓俗形式,《夏小正》、《禮記·月令》等都反映了從夏代到西周有關農事的教化內容。總之,勸課農桑的社會教化活動,貫穿於西周社會的始終。井田制廢除後,朝廷為了發展農業生產,仍然委官訓民,只是在實施的形式內容上有所變更而已。

    我知道是明清時期官府向農民貸耕牛和種子,再早就不知道了,我看過的史書最早就是明朝

  • 2 # 化郡愛歷史

    古代最早出現政府向農民貸牛和種子大概出現在明清時期,但是是個別,需要大量遷入人口的地方實施的,因為耕牛種子在明清人口大爆發時期,顯得很重要,所以貸牛和種子有極大的吸引力,吸引流民或者移民來當地定居生活,發展生產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 3 # 歷史全方位

    中國是個農業大國,在早已實現機械化的今天,山區丘陵地帶,耕牛還有著不可取代的作用。

    耕牛,在古代更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它不論是金錢價值還是使用價值都非比尋常,農戶根本無力餵養,逢上人都吃不飽的災年荒年更不用說了。

    為了應對災荒,恢復農業發展,從明開始完善於清朝的貸耕牛、貸種子的方式出現了。

    “貸”,就是現在的貸款,牛貸種子貸就像現在的房貸車貸,先借給你用,然後收取利息,最後償還本金。當時耕牛和種子主要有兩種借貸方式。

    第一種:直接把耕牛、種子借給你。

    第二種:政府借給災民銀兩,讓其買或僱牛,購買種子。乾隆年間幾次發大水,戶部調撥耕牛,政府借出牛具以及種子,幫助災民度過災年。

    耕牛和種子的償還方式。

    種子一般是秋後收割了即還。借出的耕牛或銀兩可以直接償還,也可以用穀物抵賬,一多半隻需原價償還,不收取利息。受災荒嚴重的甚至還可以豁免,或者延緩徵收。

    災荒之年,農民除了耕種之外,無力餵養耕牛,於是私自宰殺販賣嚴重,為了解決這種狀況,政府設立了臨時一種機構——當牛局。當牛局由政府出資將農民手中暫時不用的耕牛收買,耕作的時候再賣給災民或者由災民贖回。

    這種因地制宜的法令極大地豐富了耕牛貸的內容。

    耕牛和種子的借貸,緩解了農民的壓力,對災荒後生產的恢復起了積極的作用。但利息的繁複,官府的腐敗,又讓農民揹負了沉重的負擔。

    任何一個政策的出臺和實施,都是順應當時生產力的產物,其初衷都是為了解決矛盾,然而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又往往會加劇這種矛盾。

    耕牛貸種子貸,也是這樣。

  • 4 # 侃史聊世

    從歷史追溯中可以看出,古代政府向老百姓“貸”耕牛種子最早在西周就已經開始萌芽了,在漢朝就已經開始形成國家制度,唐朝及以後歷朝歷代都有,宋、清時期使用較多。

    具體歷史追溯如下:

    中國地處東亞大陸,屬北溫帶季風氣候,自古以來,就是災害頻發。從歷史上看,幾乎每年都會有一些災害,造成嚴重破壞的重大自然災害也經常發生。

    當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老百姓這種小農小戶是根本無法抵禦的,國家如不採取必要的社會性保障措施,就可能會赤地千里,餓殍遍野。老百姓沒了飯吃,沒了田地種,就會起來造反,就會造成整個封建王朝的震盪,要是被人利用,把老百姓聚起來,就有可能顛覆王朝,改朝換代。

    中國的第一個王朝——夏,就是在大禹領導治理洪荒中奠定了“立國”的基礎,當時生產力還很低下,人類對自然的認識還是懵懂的。總體上說,中華民族文明史的初始期,對自然災害發生原因的認識和救助辦法都是幼稚的,認為自然災害的發生是天意,是哪裡做了什麼錯事,上天要懲罰他們。夏、商時期最盛行的救災辦法就是祈求上天保佑,要是乾旱,就是祈求上天降下甘霖;要是洪澇,就是祈求上天停雨。

    到了周代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對自然認識的加深,雖然還保留著祈求上天保佑的儀式,但已經出現了社會性救助政策與實踐。據《周禮·地官司徒》記載,西周荒政的主要內容包括救民、助民、安民、節約、祭祀等,其主要目的是救災保民,其重要性位於西周政令之首。

    西周的這些荒政又為歷代的皇朝繼承,並不斷充實和發展,可以總結為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養恤,主要包括施粥、居養、贖子等措施。贖子始於商、湯,施粥始於戰國,居養從宋代起有記載。

    二是豁免,主要包括免除賦稅、徭役。

    三是賑濟,主要是向災民發放糧食、衣物、銀錢等,幫助災民度過饑荒。

    四是貸賑,主要是在災荒時期,受災之後,百姓不能保生計,更無力耕作。由政府貸給災民耕牛、種子、農具等,幫助災民恢復生產。此舉最早出現於西周,宋、清時期使用較多。東漢和帝時河南、河北發生水災,政府就把耕牛貸給農民,幫助恢復生產。唐太宗貞觀二十二年間,發生水旱災情,政府貸種子給災民抗災。

    五是工賑,即以工代賑,是歷代救災的傳統做法。

    六是安輯,主要是對逃荒的災民進行安頓,主要是將閒田給災民耕種,或者組織流民開荒,又或者引導流民回鄉復業。

  • 5 # 一米時光

    在中國古代,農業是一個朝代的經濟命脈,農業生產力的提升直接關係著這個朝代的繁榮富強。而耕牛,作為古代有力的生產力和生產技術,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少學者認為,中國的牛耕始於商代,但目前也沒有具體的文字記載和實物資料可以證明這一點。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牛耕在當時並不普遍,那麼耕牛在當時也就不普遍了。當時的牛,主要還是作為宗廟的祭品被宰殺的。

    牛耕技術主要用的工具是犁,而在犁產生前,夏商周農業勞作用的主要工具是“耒”。春秋戰國時期,由於鍊鐵技術的誕生,鐵具在那時開始被使用。然後人們在耒的基礎上,發明了犁。並探索除人力以外的生產技術,牛耕技術就是這樣產生的。我們可以從“耕”這個字也可以看出來,當時農業技術提升的過程。夏商周農業制度推行的是井田制度,用“耒”在“井”上勞作,不就是耕嗎?後來再用牛,就演變成了牛耕技術。

    但是牛耕技術在春秋戰國時期並沒有普及,那麼貸耕牛也就不可能在春秋戰國時期產生了。關於牛耕形式的記載,最早見於漢代。《漢書﹒食貨志》中說:“用耦犁,二牛三人。”即用二牛挽犁,一人控制犁地的深度。耦犁是漢武帝時搜粟都尉趙過發明的,他對推廣牛耕起了重要作用。這是古代史籍明確記載的第一次大規模推廣牛耕的技術。說明,當時牛耕已經開始普及了。也只有在牛耕技術普及之後,耕牛才會顯得非常重要,那麼價值也就會提升。在漢代,也有關於禁止殺耕牛的相關制度,這些都是為了保護農業生產力。所以貸耕牛的制度應該也是在漢代後期才有的,到了清代就已經是鼎盛時期,而貸耕牛的方法和償還形式都多樣化了。

    但是貸種子應該比貸耕牛早,因為糧食出現的比較早。但是,不管貸耕牛也好,貸種子也好,其實都是古代政府的一種賑濟政策。遇到荒年或災難的時候,政府一般會採取救濟和賑濟,形成所謂的“荒政政策”。荒政政策的核心是解決糧食問題。對小的糧荒和災荒,政府一般採取減價出賣官倉糧食,或借貸給受災民眾種子口糧等措施;對於大的糧荒和災荒,政府就實行賑濟,無償提供給受災民眾口糧和種子等。

    糧食賑濟起源較早。《晏子春秋》記載了齊景公時,大雨成災,晏子受命賑濟貧民一萬七千家,用粟九十七萬鍾之事蹟。有時國家還發動官員、豪富動用私蓄糧食賑濟災民。《左傳》載襄公二十九年,“鄭飢……宋亦飢,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由此可以看出,貸種子在春秋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那麼後來的貸耕牛,也可能就是從貸種子這裡演變出來的。畢竟,貸耕牛也可以保護農業生產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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