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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養基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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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京寧常力馬
對此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一、我覺得區別消費與浪費的標準可以有兩個。一是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否得到應有的利用。消費與浪費,都是對商品的消耗 ,有時確實難以區分。我覺得可以將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否得到了應有的利用作為標準。商品的使用價值得到了應有的利用,就是消費,沒有得到應有的利用,就是浪費。而不是以消費的多少或貴賤為標準。
例如,你中午吃簡單點,一碗陽春麵10元是消費。如果臨時想吃好點,點了幾個菜,花了100元,也是消費。只是多消費了點,消費高了點。因為幾個菜的使用價值得到了應有的利用,並不是浪費。在家裡吃、在外面吃,一個便宜些,一個貴點,也都是消費。
如果只吃了一半,還有一半吃不了,扔了。那就是浪費了,因為這一半的菜的使用價值並未得到應有利用,被糟蹋了。
二、違反規律的不合理消費也是浪費。消費可以區分為合理消費與不合理消費。如果某人工資收入只夠每天伙食費50元,但他控制不住自己,每天都要花80元,且都吃完了,也不能說是浪費。因為80元商品的使用價值得到了應有的利用。而只能說是過度消費或不合理消費。因為他不具備這個消費能力,也是不可持續的。如果換一個收入高的人,他的收入可以承受每天80元的伙食費甚至更高,那麼這80元的午餐,對他來說就是正常的合理消費。
違反規律的不合理消費也是一種浪費。例如,某人每頓只需吃一斤,營養就足夠了,但他非得吃兩斤。後果是越吃越胖,最後得了肥胖症引發了心腦血管疾病。
這裡每天多吃的一斤不僅是不合理消費,而且比扔了的後果更壞(導致了疾病),實際也是一種對資源的浪費。不過,這裡的合理與否,是正常消費還是浪費的界限就比較模糊了,很難加以判斷。
三、鼓勵消費有利於促進正常合理的消費,也有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費。(一)鼓勵消費有助於促進正常合理的消費。如原先消費不足的增加消費;原先正常消費的,合理提高消費的數量、質量、檔次。可見,增加居民的收入是增加合理消費的重要途徑。
如原先缺少某些種類使用價值的生活用品,予以添補。顯然,透過供給側的改革,創造新的產品,將會有更大的引導、拉動消費作用。
(二)因為鼓勵消費而過於提前報廢仍可使用的物品而購買新的,或者超越合理範圍胡吃海吃之類,就是浪費。尤其是對糧食等重要資源的浪費,不僅不利於個人,也會損害全社會的利益。
綜上,消費與浪費有一定的判斷標準,但有的也確實較難區分。節約是黨和政府一貫倡導的美德,符合全社會的整體利益。我認為鼓勵消費,並不是不要節約。而是既要鼓勵正常合理的消費,也不能因此而進行不合理的消費,甚至造成各種浪費! -
3 # 尚小仙的賊船
浪費與消費本身並不是實質上的衝突,注意要看從什麼層面去看,從宏觀去看浪費促進了消費,消費伴隨著浪費。從微觀層面看,只要消費能用的上的東西就不是浪費。但購買的東西從理都沒有用就是浪費。
對於吃飯這件事,不管是在家吃還是在外面吃只要不剩飯剩菜就不能叫浪費,區別在於消費金額而已,在家吃飯剩下的最終倒掉就算再便宜難道就不是浪費了嗎?
所以只要物盡其用那麼就不存在浪費這個概念。同時從現在的經濟背景看,促進消費啟用經濟是勢在必行的事。
如何區別消費與浪費?鼓勵消費的大背景下,是否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費?
自己在家裡吃健康安全,鼓勵到外面消費,是否有鼓勵浪費的嫌疑呢?節儉和節約的傳統是否需要繼續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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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是指有需求,滿足需求的活動叫消費。
浪費,則是沒有需求的花費。
比如,你沒有手機,買一部新手機,這就是消費,或者,你手機是老版的,買一部新的智慧機,這也是消費,你的智慧機是兩三年前的,記憶體不夠,用起來又卡,你買部新的超大記憶體,速度又快,屬於消費升級,也是消費。
但是,如果你有一臺最新款的華為手機,又買一臺新款小米手機,且又沒有收藏的愛好,僅為通訊工具,這就是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