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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50多歲,喜歡唱歌,為了歌聲的美妙,每天早上四點鐘醒來,都會在陽臺上練習歌曲,可是周圍的人都不理解我,我是租的房子在十樓,他們竟然還投訴我,我容易嗎?還要讓我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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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蠍子奶奶紅珊瑚

    你四點鐘起來唱歌,你不知道這是擾民嗎?早上四、五點鐘,大多數人都還在睡夢中。別人不投訴你才怪。

    想唱歌你就去野外啊,公園啊,又可以鍛鍊身體、又可以調嗓子。做什麼事情的時候、也要考慮周圍的鄰居。老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

  • 2 # 六零後農民工

    (原創)謝邀!你唱歌選擇的時間和地點不對,早上四點鐘正是人們睡覺的時候,你在陽臺上唱肯定影響別人休息了,你想唱可以找個遠離居民區沒人的地方就行了,是你自己不注意影響還怪別人,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希望你體諒一下別人的感受,一定要改掉這個毛病,不然你就等著讓人投訴報復吧!

  • 3 # 楚謙

    這50歲是白活了吧!四點唱歌,不打殘廢你就不錯了!生活在城市裡的號樓大廈中,不要過於自私,你認為你的行為很對是吧?即使是著名的歌唱家每天早上四點在陽臺上驢一樣的叫喚,也會被投訴!更何況你這種!在發牢騷之前先想一下自己做的對不對!不要出來開口就讓人煩!

  • 4 # 安居樂業807

    我不反對人們有業餘愛好,就象有的人愛跳舞,有的人愛下棋,有的人愛打麻將,……等等,這位網友業餘愛好喜愛唱歌那—類。

    第二,你有唱歌夢想,有練歌積極精神,你練歌時間、地點選錯了,你在凌晨4一5點鐘在小區住宅樓陽臺上練歌,這叫噪音憂民,屬於噪音環境汙染,小區住家戶有權投訴,如經投訴屢教不改正的,小區集體住家戶有權將你起訴告上法院,要求付加賠償精神損失費。

    第三,練歌可以遠離小區,去河濱公園,或者不影響他人作息時間的地方拔音、練聲不是更好嗎?為什麼非在4一5點鐘在陽臺練聲不可呢?這正是大人、小孩熟睡時間,你不怕別人說你神精上有問題嗎?

    第四,你提出"現在人情淡了嗎?我唱歌都不行,還遭到別人投訴?"不是人情淡了,唱歌也沒有錯,關鍵是你練歌地方選錯了,本來學唱歌是好亊,你幹起憂民之事,所以變成壞事。換位思考你也不會支援幹壞事的人。

    笫五,我說你認識上還存在問題。你認為你學唱歌、練歌本身是件好事,實際從憂民角度上考量,你實實在在做了—件壞事,該清醒清醒的時候了。

    綜上所述,幫你分析—下,粗淺認識,只是和你交流、切蹉,主要還請網友們對你做法會給予中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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