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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酒涼青杯思紅顏

    靠不靠譜,誰說了都不算,不去做靠譜的資格都沒,只有去去做了才能說靠不靠譜,只要肯付出,找準自己的方向,做好準備,即便不能大成,你不會比別人差哪裡,加油咯,奮鬥的年紀,不該安逸。

  • 2 # 木子青學館

    一萬小時定律是作家格拉德威爾在《異類》一書中指出的定律。“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1萬小時的錘鍊是任何人從平凡變成世界級大師的必要條件。”他將此稱為“一萬小時定律”。、

    要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需要10000小時,按比例計算就是:如果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一週工作五天,那麼成為一個領域的專家至少需要五年。這就是一萬小時定律。

    青島港吊裝大師許振超,能把吊裝技術練得像繡花一樣精細,絲毫不差,多次在吊裝技術比賽中技壓群雄,還多次打破世界港口吊裝紀錄。為了這“一招鮮”,他至少練了30年,苦心孤詣,練習不輟,足足有好幾個一萬小時。

    寫出《明朝那些事兒》的當年明月,5歲時開始看歷史,《上下五千年》他11歲之前讀了7遍,11歲後開始看《二十四史》、《資治通鑑》,然後是《明實錄》、《清實錄》、《明史紀事本末》、《明通鑑》、《明匯典》和《綱目三編》。他陸陸續續看了15年,大概總共看了6000多萬字的史料,每天都要學習兩小時。把這幾個時間數字相乘,15年乘2小時再乘以360天,等於10800個小時。所以在海關工作的他,才能白天當公務員,晚上化身網路作家,在電腦前碼字。

    從臺灣超級星光大道走出來的蕭敬騰,15歲時學習爵士鼓,18歲時開始在酒吧、餐廳駐唱,每天要唱很長時間,跟好幾個場子,時間最長的時候,一天超過12個小時。

    股神巴菲特、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蘋果計算機喬布斯,在他們的專業領域,投注都超過一萬小時以上,他們專注的閱讀、思考、研究、實踐,才有今日的成就。

    羅振宇老師在他的講座中講到,現代人即使用了一萬小時也不一定能夠做到極致。

    現在的成功取決於環境、思維方式和正確的方法

    現代工具更新如此之快,之前看似用經驗和技能做的工作現在逐漸在被計算機智慧技術淘汰,會計基本工作在網上操作就可以,之前人事報社保公積金要耗掉一個人工,現在也不需要了,全部網上操作,一些基本的開發工具現在都可以用智慧開源庫來解決,總而言之,如果我們用十年、五年做的還是最基礎的工作,那麼即使精進,也會在一夜之間被淘汰。

    一萬小時是不斷積累的過程,而不是一個重複的過程,這個積累要在本行業、本領域找到最優點,不斷重複,做到不可替代,反覆揣摩,有自己獨特方法後再來個一萬小時的實踐。

    願我們都能成為自己領域一萬小時的受益者。

  • 3 # 李傲文

    很多人連《一萬小時定律天才理論》和《異類》這兩本書都沒有看過,憑藉著望文生義的瞭解就提出疑問,結果令人很哭笑不得。

    1,首先,「一萬小時」理論是適用於專門技能訓練的,而不是普通的「使用」。

    只有使用了「精深練習」狀態,才能計入一萬小時裡,你要透過學習理論——實踐犯錯——進行糾正——再次實踐……這樣的過程了來進行一萬小時才行。而不是單單的使用……最簡單的例子,我打賭能看到這段文字的人每個人呼吸都超過1萬小時了,那你們第一次去健身或者瑜伽的時候,教練有沒有教給你呼吸啊?「你會然後你使用」和「作為一張專門的技能來練習」,是完全不同概念。

    2,在馬爾科姆的書裡,他說的是「天賦在成為頂尖選手中所佔比例不大」,並沒有說「天賦沒用」。

    所以……咳咳,還是先「精深練習」吧。

    3,馬爾科姆自己都說了,「並不適用所有領域」。

    百度百科寫「適合所有領域」……純屬扯淡。

    4,「一萬小時」是均數,而不是定值。

    在不同的領域,精深練習成為專家的時間跨度是不一樣的,不是所有的領域投入1萬小時都能成功,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關聯因素很多,具體可以參考《異類》中的分類。

    5,《一萬小時天才理論》和《異類》,作為暢銷書而不是學術著作。

    不嚴謹的地方有,但是這個理論背後還是有神經科學和認知心理學等研究作為支撐的,有相當的合理性和普遍意義,直接說是「假的」,私以為不妥。

  • 4 # 永珍逆維

    Hello、大家好,我是小萬,小萬之前做過一期節目,就是專門寫10000小時定律的。您可以看一下:

    觀點為:10000小時定律給了我們一種可能性,但是並不是所以的10000小時定律就是正確的。要做的是要站在正確的道路上配合10000小時定律。

  • 5 # 張萌萌姐

    成功不僅需要一萬小時定律,同時還要進行刻意練習。

    2008年隨著格拉德威爾出版《異類》時,他在探討什麼是使得人們成為某一特定行業或領域中的傑出人物時,說了這句妙語:“1萬小時法則”,根據這個法則,要在大多數行業或領域之中成為大師級傑出人物,需要花費1萬小時來練習。 很多人認為《刻意練習》作者埃裡克森與格拉德威爾是對頭,兩人撕得很嚴重,但其實透過《刻意練習》這本書,還是相對理性分析了1萬小時法則與刻意練習理論的關係。其實我認為兩者應該是互相補充的,既然是互相補充,那麼肯定有認可,也有不認可(即補充部分)。 10000小時只是一個虛數,平均數,而並不是一個絕對數字;此外,比如說拿演講訓練舉例,不能說,我隨隨便便進行一個演講,就能夠算盡10000小時的基數內,因為這種很可能不是有目的的訓練,因此不符合刻意練習原則。另外還有一點,即並不代表修煉了10000小時,就一定會成為一名專家。 在任何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行業或領域,要想成就一番事業,致力於變成業內最傑出的人物,需要付出許多艱苦卓絕的努力。《刻意練習》這本書中寫道: “如果你希望成為你所在高度競爭行業或領域中的世界最傑出人物,就得付出成千上萬個小時的艱苦努力,只為了與哪些在同類工作中同樣勤學苦練的人有平等競爭的關係。”尤其是後面那句話,讓我回味很久,是的,我們尋求的,不正是透過努力,獲得一張參與平等競爭的入場券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喜歡《春風十里不如你》的結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