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惠州小韋哥
-
2 # 直播室
別人在合法責任承包期內開墾的土地,其使用權屬承包開墾者耕作,如果屍主國勞動力缺乏或無法耕作時,你可透過流轉的形式承包耕作,不能拋荒!如果不經允許強勢耕作的話,屬於違法行為,
-
3 # 旋轉辣椒
如果是本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是個人承包了,那你將無權使用,蠻橫解決問題,只會把簡單的問題搞得複雜化,如果他也是私自使用,你可以去大隊申請承包,能夠守法化使用最安全。
-
4 # 華哥在這裡
別人開墾的草地,要看他開墾的是自己承包的,還是集體的,如果是個人承包的,你就違法了。如果是集體的他私自開墾的,你雖然不違法,但是不道德的。
開荒時所產生的自留地,是指根據地方政府的政策,允許並鼓勵農民在荒山荒坡荒地上開墾,並按政策規定開出的荒地屬於個人自留地。這項政策在一些地方確實實行過。你家當時開荒時如果有這樣的政策規定,自然可以按自留地處置。如果沒有這樣的政策規定就不行。自開的荒地也要及時辦理土地承包證書,否則就是違法佔用。辦證後才可轉移使用權關於開荒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但對於開荒多少年後取得土地使用權多少年的問題則並無具體規定,而有的地區則有相關規定,如規定使“各種經濟組織和個人進行恢復林草植被等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可以依法取得50年的國有荒山、荒地土地使用權,並允許依法繼承和有償轉讓。”這些規定符合鼓勵村民和組織進行開荒建設的本意。因此,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權,一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另一方面可依據各省或地區的地方規章規定來處理。目前來說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