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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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騎士悠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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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齡糊塗蟲
首先你們是因為感情不和離婚的話,一般只需要兩個當事人協商離婚事宜即可,有共同財產需要分割也可以一同協商,夫妻間還有一個債務問題,題主也要考慮一下,我猜測你們應該沒有,那就好辦,過不下去,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那就按照我上面說的商量好,寫好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帶上戶口本結婚證去民政局辦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題主還要看清楚戶口本上面是不是已婚,如果是未婚的話還要去當地派出所把戶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才能去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是你要離婚,男方不同意的話,就要去法院申請,法院受理之後半個月左右會出一份通知給雙方,大概也要半個月時間,等到法院定的時間到了,雙方先去法院,會有專人調解,調節無效,才會開庭審理,具體的法院會一步一步引導你們。
若題主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私聊我,盡我所能幫你答疑。
(我非專業人士,只是一個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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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哲思君子
有如下二種方式可以解決離婚:
1.理性解決。第一,雙方都很理智,都同意分開,那就兩個人協商處理好兩個人共同的所有事情,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第二,如果兩個人處理不好共同的所有事情,就請律師幫忙協調處理,分開了也還是朋友。
2.感性解決。雙方都確定就是過不到一起,必須分開,但是無論從感情上還是財產上都屢不清,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理智不了,就請律師參與評判或走上法庭讓法官評判。之後各走各的路,老死不相往來。
以上兩種方式都可以到達離婚的目的。奉勸婚姻雙方的兩個當事人千萬不能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離婚弄成是敵對雙方,你死我活的地步。既然是要分開,就不要再相互傷害。
婚姻自由,合則聚,不合則離,法律允許,就這麼辦。但是,離婚是有條件的,要麼感情破裂,要麼分居長年,要麼家暴等,好似是軍婚必須軍人復退時才能離。離婚條件不具備時,法庭會進行調解。但,分析提問,是一方有不想離的意思,這種情況一般是:一、一方對對方仍有依戀。二、是一方的生活主要依賴對方。三、是離婚在財產分割時對自己不利,會吃虧。四、有湊合的意思,不願再重新建立與別人的感情及親友圈。五、是拖著不離氣對方,有合適頭再離。六、是怕對孩子成長有影響。想不出其它原因。總之,在大方面觀,實在不行還是離了吧,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吵吵鬧鬧過著也沒意思,對吧,落花有意流水無情,與其勉強,不如快刀斬亂麻,各奔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