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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梅語馨香

    以過來人的經歷說,張愛玲的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

    首先,一個人一生當中,不知要遇到多少人,而能與我們發生故事的人也就只有那麼幾個人而已。

    而就是這幾個人,已經把我們的一生搞的天翻地覆了。這幾個人當中,就是有適合我們的人,也有不適合我們的人。

    一般的情況下,先遇到不適合我們的人可能性最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不幸福的原因。

    而遇到不合適人,在一起生活,就會有矛盾和爭吵,有傷害,最後走到分開的地步。

    不合適的兩個人在一起的話,雖然從外表上是沒分開,但是在他心裡已經沒有愛了,同床異夢的過日子在我想來,並不算真的在一起。

    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只是搭幫過日子罷了。就像人需要群居一樣,只不過家庭是把這個大群分成了若干個小群體了。

    對於對的人,既使分開了,有一天會重逢,這個我沒多大的發言權,因為我到現在好像也沒能遇上對的人,更談不上重逢了。

    要說與前男友重逢還差不多,當然,他對於我來並不是合適的人,但並不等於我就不是合適他的人。

    這一點經過了分離後,這是他和別人生活之後的對比得出的總結。

    什麼是對的人,什麼又是錯的人,我的理解,對的兩個人在一起再吵也不會想著分開,彼此之間總有話說,生活無論過的窮富,都覺的有意思。

    而對於錯的人,既使天天在一起,也無話可說,只因生理需要才會結合,就像兩個動物一樣生存而已,既便是天天在一起生活,又和陌生人有什麼區別呢。

    其實縱觀人們的幸福指數來看,有幾個人是幸福的,就可以知道了有幾人才能遇到對的人了。

  • 2 # 文茵怡然

    張愛玲的小說主要寫婚姻和愛情,但是她又不是簡單的描寫男歡女愛,而是透過愛情這一層外衣,揭示藏在裡面的人性。

    張愛玲的愛情小說裡,多是蒼涼與悲苦的結局,這與她的自身經歷和個人人生觀有關。想要理解張愛玲說的“錯的人即使遇見了還是會分開,對的人分開了還是會重逢”。需要從她個人的經歷來解讀,否則都是斷章取義。

    比如她對胡蘭成的感情,愛到傾盡全力,愛到無能為力時,對方會感受到無限的幸福,會分在開後也想念她。

    可是,她給他的回信也說的明白,不要給她寫信,寫了也不會看的,而且說到做到。過去就是過去了,不必重新開始了。

    錯的人只能有一個結局:對他心死。即使是過去幾年十幾年,另外一種情境下對的情況,她也是完全失去想象力,對方會做什麼,隱瞞什麼,清清楚楚,何必把當初傷痛再經歷一遍呢?

    她一生想要遇到對的人,可是沒有,老年的賴雅也讓她傾盡全力,不僅是物質的,還有精力和時間。也許,她會在賴雅去世後想要和他來世再見。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她說“對的人還會重逢”只是一廂情願,聊以慰藉自己的話而已,做不得真的。

    所謂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不過是人生需要努力達到的一個狀態,不是依靠別人苟且的活能夠得來的,哪怕是低到塵埃,在塵埃中開出花來,也只是對方的一個分叉。

    張愛玲小時候,父母差距大,吵架、離婚,到後來的被打被諷刺,她父母的言行都給她造成深深的傷害,而她用一生去療傷,不斷的尋找愛,付出愛,只不過是想治好內心的傷痛。

    可是,哪一個人是從小沒有受過傷痛呢?與其尋找,等待被療愈,不如自己把握主動權,自己能夠給自己快樂,經濟獨立,給自己現世安穩。

    如果真的有對的人,那麼她一定會在文字作品中表現出來,而她作品中最好的結局的是《傾城之戀》的白流蘇。

    白流蘇出身於名門大戶,出於門當戶對她有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然而經濟上的平等卻換來的是丈夫長期的凌辱,白流蘇選擇了離婚,這裡反映出她女性意識的覺醒,最後她回到了孃家,但是沒有了物質基礎的她,只能寄人籬下的悽苦度日。愛情需要面對現實生活的。

    婚姻只不過是舊式社會女性對男性經濟上有所依賴而順帶的產物。即使到最後範柳原的出現,最後看似美滿的結局,都沒有改變白流蘇中對愛情的錯誤理解,她要的不是愛情,可以說是一種歸屬感,一種依賴感,一種可以讓自己依附在某個人身上的感情。

    白流蘇與範柳原之間有真正的愛情麼?或許在那一瞬間,曾經有過。最開始白流蘇尋求範柳原的動機就是單純的,她只是為了挽回自己的地位。

    她在經濟上沒有地位,她不願意出去工作,她依然把自己當成一個大家閨秀。她知道範柳原生情多情,自己作為淑女還是不得不賭一把。所以她隨著他到香港,他們的愛情與其說是一場感情,不如說是一場勾心鬥角的遊戲。

    張愛玲在這裡清楚表明,愛情只不過是女人得到某些東西的手段。透過婚姻獲得了經濟的權利,同時也成為了經濟的奴隸。(其實這樣做非常不值得,可是又有多少無奈啊)

    範柳原喜歡上了白流蘇,並不完全是因為她的美貌,更多的是她身上所代表的東方女性的美,他是想要追逐愛情的,他夜裡打電話給白流蘇,吟誦了詩經,他想要一個真的懂他,懂他的內心,懂他的世界的人。如果沒有得到,他會繼續尋找。很慶幸,他認為他找到了。

    所以,把自己的命運交給男人,成為一個人的附庸,這就決定了兩個人的愛情註定是不平等的。地位上的不平等,造就了無法平等的愛情,甚至說,稱不上愛情。

    所以,愛情需要的是霸道。

    網上有句話很流行,有的女人, 不管嫁給誰都幸福。胡蘭成最後的老婆是大幾歲的佘愛珍,她雖然不是女貞女德那一套,但還真是能把爛日子過如那種女人。 嫁給胡蘭成這個大渣男,除了,防火防盜防小三,還得有“能為無米之炊”的事。

    胡某人雖然濫情,沒骨氣,但好歹也算才子,小情緒是有的。在日本,不少人追捧他的書法,他時不時就"寶寶不高興”, 一個字也不肯寫。沒錢賺怎麼能成?佘愛珍乾脆不靠他,自己找路子做事什麼開酒吧等,身處亂世,管它什麼烏煙瘴氣,填飽肚子再說。

    候孝賢說,他最愛的女人就是《今生今世》裡的佘愛珍:她的行事風格,又繁複,又華麗,又大方,又世故.....

  • 3 # 寒風微光

    未必。

    1、前半句:錯的人即使遇見了還是會分開,會將就,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夫妻關係在勉強維持將就著。

    2、後半句:對的人分開了還是會重逢,有些轉身真的是一輩子,再也遇不到尋不到對方的身影,畢竟大千世界,浮華三千。

    能說的只有:遇到時,珍惜眼前人,共創美好生活,不留遺憾!

  • 4 # 漂泊在外的重慶大叔

    無論誰離開了你,別忘了在他來之前,你本來就是一個人生活,放不下捨不得的都是不甘心,錯的人即使遇見了還是會分開,對的人分開了還是會重逢。

    ——張愛玲

    那單要從後面兩句怎樣去理解呢?那我只能分開理解。

    錯的人即使遇見了還是會分開。

    遇上錯的人,是一種相互折磨的開始。彼此之間沒有共同的追求目標,沒有相互包容、尊重的誠意,即使遇見也是以分開結局。常言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錯的人即使遇見還是會分開。

    綜上所述,錯的人即使遇見也會分開,但對的人即使分開了卻不一定相遇。兩人相遇的首要條件是能為彼此相愛不言放棄,堅持到底!其實說到底要遇見什麼樣的人才算是對的人呢?這無從定義,只能留給自己慢慢去感覺自己究竟適合什麼樣的人!

  • 5 # 19瀟瀟

    “錯的人即使遇見了還是會分開”有道理,但是“對的人分開了還是會重逢”就未必了,對的人又為何要分開?其實感情不問對錯,只在於珍惜與不珍惜,經營和不經營,用心或沒用心……

    常聽人感嘆“都怪年輕時不懂愛,錯過了”,我想說的是誰說年輕時不懂愛,每個年輕過又相愛過的人都想一下,那時候的愛恐怕是你一生最純粹最炙熱的愛了吧,不夾帶任何雜質,純潔無暇的愛,最愛,為什麼分開了?是因為任性,不懂經營或者沒有認真的珍惜,用心的對待而失去了,那時候誰都不願意冷靜的思考分析,找到問題重新設定方式吧,總會想:誰離不開誰,還會遇見更好的,你不先低頭我絕不回頭,結果白白錯過了分開了……

    有人吃一塹長一智,在後來的人生裡慢慢懂得了磨合和珍惜,懂得了冷靜和剋制,而後的感情他維繫好了,也有的受過當初愛的傷害折磨後變得更加極端和放縱,還有的……不管哪種都是自己的選擇,當然愛畢竟不是一個人的事,有時候你再努力也得不到對方的迴應,那或許就是錯的人了,因為這不算愛情,愛情至少是建立在雙方相互愛慕的基礎上的,所以分開了也不必難過,總有屬於你的愛等著你,把你所有的好與情投入給相愛的人才值得。

    而“對的人即使分開了也會重逢”真的不能由此想法,有時候分開了就是一輩子,城市說小有時候又真的好大,分開了再想見一面都難,時間長了你又習慣了後來的生活,即使再愛你也只會反覆把他當作回憶,或許一輩子的回憶。你也許會和你的閨蜜你的哥們傾訴,可怎麼也不會再傳達到他那裡了,時間越久感情越模糊,很多時候越傷心難過越會找個人代替,代替代替就成了習慣,再也回不了頭。

    所以如果此刻你正在和你那個對的人在一起,緊緊抓住他吧,告訴他一定要彼此珍惜,不可以輕易分開,努力在一起!

  • 6 # 拎得清的趕路者

    文學作品的藝術渲染而已。感情還是在於兩個人共同的願望和用心經營。聽天由命,或者怨天尤人,不管遇見的是對的還是錯的人,都不可能構造出完美的感情世界。

  • 7 # 地瓜打地鋪

    名言之所以有名,是因為說它的人是名人。是否有道理,看個人的社會閱歷和感悟。僅就張自己的愛情經歷,也是做不到這一點的。第一任作家胡蘭成,他懂她,卻不愛她,最終因為他的兩次出軌,逼著她送出了訣別書。第二任導演桑弧,對他,她是愛的,即使那愛帶著些許難名的自卑:“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第三任作家賴雅,看似找到了相濡以沫,卻是以她為他墮胎的代價。這個和她父輩一樣年紀的男人,婚後數年後即進入了病懨懨的藥罐子生活,最後丟下她走了。一副才情的她,50多歲以後的生活,失去了許多本應有的色彩。年輕冷傲的眼神,看到自己迷茫跌宕的未來了嗎?

  • 8 # 涵涵奶奶1957

    我認同,張愛玲說的,對的人,分開了也得從逢。錯的人在一起,早晚也得分開。這就是緣分。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認。

  • 9 # 鹹味人生

    這就是奇妙的緣分吧。昨天看了一部電影《大約在冬季》很好的說明了這個問題。

    感情中的兩個人,分分合合,有緣的終會再見,無緣的終也是無緣。

    霍建華扮演的臺灣同胞齊嘯和馬思純扮演的安然在齊秦的演唱會門口偶然遇見。齊嘯買了兩張票和女朋友看齊秦的演唱會,女朋友任性不來,齊嘯把票給了在門口聽演唱會的安然。從此相識互生好感。

    而魏大勳扮演的於風是安然教授的兒子,深愛著安然。放棄自己出國的念頭,為了安然留在北京想辦法給安然弄留城指標。

    可是安然喜歡齊嘯。就算齊嘯為了爸爸離開安然回臺灣和自己並不喜歡的人結婚,就算多年後做主持人的安然成名後在臺灣又見到齊嘯,還依然因齊嘯一句“我離婚了”而願意放下一切留在齊嘯身邊。

    忽然就想起一句話:女人可以為愛放棄一切,而男人卻可以為任何事放棄女人。

    安然和齊嘯在北京的短暫想處還是因齊嘯前妻的從中作梗而分開。安然的愛痛苦而無奈。

    於風看著憔悴的安然,柔聲說“讓我照顧你吧”。電影是倒敘插敘的手法,於風因病離世,機緣巧合,安然的女兒和齊嘯的兒子相戀。在整理家書的時候發現父母的故事,並促使兩個人再次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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