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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哈嚓喇呱

    應該,不給加班費的老闆就係耍流氓。當然也要看具體情況,有發展的公司,做得很愉快的公司,就算沒加班費,也會愉快地加班的。

  • 2 # 綠水青山1390

    根據勞動法規加班應該得加班費,但時而公司財務近段現金流緊缺狀況原因,也可能以員工加班的具體時間天數按法規定義兌換成調休單也是合理的,當然也要員工自願。反過來說,企業財務現金狀況好轉,時而企業也會通知員工以班組車間或科室為單位統計,給予員工以調休單兌換成現金的情況也有,有的小青年喜歡採用調休單的方式也願意,因為他可自由發揮,調休單掌握在本人手裡,如談戀愛和其它事宜在時間上隨意方便。

    當然,有時企業偶有突擊任務,動員點名某職工臨時延遲一二小時完成任務的情況也有,尤其是私企老闆要求臨時抽調幾名員工突擊完成某產品的交貨任務,完成後請加班的同志吃頓便飯的情況也存在,不是一貫的,那麼員工也理解。因此,原則上加班企業應付加班費,但碰上偶爾時間稍短的延遲下班而突擊完成任務,點到名了,員工也只能理解,老闆心中也應有數。

  • 3 # 狂風鴻雁尋找前世之旅

    按勞動法規定加班該得加班費。我們這有部分企業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現疫情很多小企業日子不好過,有工作做就很不錯了,領導說加班不要講要求,否者就下崗了。

    深圳有很多企業放假休息,甚至有的單位幹一天休一天,工資大度縮水,度過難關再說,今年是最難的一年,省吃節約吧!

  • 4 # 暗挑大指

    其實你僱兩個草臺模特化妝成職工,每天快下班時候開始假裝做事,那票憨娃土豆加一夜班一分錢不用給都爭先恐後求你安排。

  • 5 # 向陽7218

    加班必須要給加班費‘勞動法’有明文規定,這個毋庸置疑的!再有,我看現在很難有盡義務的了吧?!有也是被強迫為之!!!

  • 6 # 無言東飛燕

    當然該給加班費,這是法律規定的。現在的實際情況與法律出入太大,加班是常事,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根本保證不了,有些無良老闆甚至連加班費都不願支付。我認為一個月加班一兩次,時間又不長的話,沒加班費也就算了。畢竟中國不缺人,你不幹馬上有人頂你的位置,況且你不幹了還得另找工作,不合算。如果是經常加班又沒加班費,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討回公道,拿回自己的血汗錢。

  • 7 # 小小土豆炸薯條

    似乎現在無論哪個行業,哪個崗位,都會存在加班的問題。大多屬於義務加班,那麼現在加班該不該給加班費?

    首先我們要搞懂什麼樣的加班才算有加班工資:凡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否則不屬於法律意義的加班,是沒有加班工資的。公司安排的工作只要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就不會存在加班。像我之前在外實習,每天會和同事交接以及完成自己未完成的事情之後才會下班,這種雖然延長了上班時間,但不屬於加班,自然也就沒有加班工資了。

    一種人是覺得加班不需要給加班費,自己透過工作學到知識和經驗,即使不額外付費也是在能夠接受的範圍之內。這種人應該屬於佛系類的吧!

    另外一種人是覺得加班要給加班費。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很多型別的工作加班已經成為家常便飯,如果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或者承認個人的加班,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加班費,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現在加班計算也相對靈活,有的公司會提供調休,供員工選擇。但是就我而言,我更願意得到money啦!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

  • 8 # 炎黃祭24

    我覺得這個要分工作種類和性質吧。

    服務類的工作,或者在工廠裡做重複勞動的工人們,我覺得應該給加班費。

    因為簡單、重複、沒有其他附加價值的工作,老闆花的錢就只是買你8個小時內產生的勞動價值而已,今天做完不用想明天的事。

    銷售、設計、策劃等工作,我覺得加班費可能就沒有了。因為這種工作具有連續性,往往一個專案都要做好幾天甚至十天半個月,不是當天能完成的,專案沒完成就等於沒有下班,今天做不完明天接著幹。

    這類工作可能回報會稍微大一些,比如有專案提成,或者完成一個專案後可能好幾天都不用做事等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跟將熟不熟的人相處,是應該客氣一點還是隨意一點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