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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汝之奈何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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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青樹835
結婚要求拿出100萬,可不可以,做一次婚前的公證,可以啊,是行的通的,萬一後邊有不好的事情,這是婚前的,都是屬於自己的,而以後出現壯況,並不是婚後的材產,兩個人是無法能平分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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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隔壁303
拿出100w是結婚用還是你必須有100w彩禮才能結婚呢?
如果是拿出100w是結婚用的話,那你得好好考慮一下了 這個人值不值得跟你去結婚。
如果是你必須有100w彩禮才結婚的話,,,你可以看看那邊回禮回多少^_^!為了錢可以出賣一下自己。
開個小玩笑·····
看你這個意思你應該是男方
兩情相悅錢多錢少都是好的,如果你愛ta ta不愛你或者ta愛你 你不愛ta 有多少錢都是白搭。
剛開始的戀愛一定是美好的,好的婚姻一定是一場戀愛的延續,不會在乎錢多錢少。
假如是女方的父母要求你必須有多少錢才能結婚,女方肯定會去說服父母不會要求這麼多,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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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0後養殖門外漢
如果是結婚彩禮要100萬元的話直接回復NO 。因為高額彩禮己被國家明令制止;如果是婚前投資購房的話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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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影人14影人
結婚一百萬天文數字。剛剛進入社會沒有多長時間,這完全都是父母親血汗錢,要不就是銀行貸款買房的。女人就是心細,給自己留條後路怕以後有麻煩,提出的要求也太苛刻了,這哪裡是過日子?純粹是用金錢買到的婚姻。假如你提出財產公證有你一份,法律是受保護。你這樣做,他心裡是怎麼想的?
人就是不知足,貪念太重,而且還喜歡給自己留後路。。。。。。罪過罪過,愛情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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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xf111666詩情畫意
發現現在的婚姻越來越商業化了!
我覺得應該做婚前財產登記,因為婚姻是平等的男女也是平等的,既然女方能要求拿100萬結婚,男方為什麼不能要求婚前登記呢?
我閨蜜結婚時,男方20萬首付了一套房子,辦理房本的時候,卻是公爹一個人的名字!後期每個月三千多的房貸,我閨蜜跟她老公共同還著。後來買了車,車貸還是倆人一起還。車貸還完了,房貸也快還完了。老公卻出軌了,還鬧到了分手的地步。到最後是房子車子都沒我閨蜜的份!青春沒了,家庭沒了,離婚了連個落腳的地方几乎都沒有,如果婚前把這些事情搞定,哪至於落到今天這個局面!
當今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婚姻的風險直接關聯到夫妻的財產風險,個人覺得還是做個婚前登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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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她不仁你就可以不宜
其實你倆結婚以後也不會長久了
不如找個愛你的人
或者可以兩情相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