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至2019年二年期間,有一裝飾公司欠我貨款十多萬一直沒有給,我們之間沒有簽訂採購合同,只有4個員工在收款收據上有簽名,也沒有員工身份證號嗎,現在只有三個員工有通話錄音,在錄音中員工有拿貨證據,但員工沒有社保,我無法證明是他們公司員工,老闆一直沒露面,目前員工也離開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我能有什麼方法拿回我的貨款嗎?
回覆列表
-
1 # 老李雜談666
-
2 # 孫麗麗律師
從你目前的描述來看,實際上真的很難。首先你要明確你追討貨款,針對的主體是誰?如果是公司的話。但是你在你的證據裡面沒有任何一個東西是可以體現到是這個公司跟你拿貨款的。員工的話,你又找不到人了,公司老闆更是沒有出現過。所以從證據鏈條上來講是很難證明的。
如果你確實想追討的話,首先你先把公司的資料查清楚,什麼名字?它的註冊地址是哪裡?還有沒有在運營?他的法人是誰?股東是誰?現在究竟是誰要對你這個貨款的支付承擔責任。
然後可以想辦法聯絡一下原來的員工,有沒有辦法給你提供一點證據?或者可以聯絡去那個公司看一看有沒有辦法進一步的收集點證據?把自己的證據鏈條完善好,如果能夠再收集一點證據的話,可能性就會大一點。
大家好,我是老李,我不是一個律師,只是站在財務的角度回答你這個問題,我認為你透過法律途徑拿不到貨款。你做事情太不嚴謹了,你既然與裝飾公司合作,即使你沒有簽訂合同,你讓人家打收據你也不能只有收貨人簽字而沒有公司名字,也沒有公司的公章,怎麼證明是裝飾公司收到你的貨欠你的貨款。所以你不要直接去找裝飾公司的事,你直接找到打收據的人,對他說,當初你收我的貨,你就要負責給我錢,要不然,我就起訴你們敲詐,合夥欺騙貨款,你收的貨,是不是沒用於公司工程,而不給我蓋公司的章,你把我的貨弄那裡了,如果這個員工說,我用於某工程了,好我們就去取證這個工程誰幹的,承包方不給你證明,那麼發包方肯定會給你證明,你就找個警察,到發包方的店裡取證,說有人舉報你們裝修的一部分材料,存在非法來源,現在配合我們的工作進行取證,發包方會全盤托出工程過程,得到這兩個證據,你們就可以起訴這個裝飾公司了,問題是如果發包方將工程給的不是你合作的裝飾公司,而是這個裝飾公司層層轉包給你現在收貨的裝飾公司,你還沒法證明你的貨被這個裝飾公司使用,你就起訴不了,如果你裝飾材料被用的這個工程,已經不是當初的發包人了,你也就無從取證,或者曾經的裝修又被拆了重灌,你仍然沒有辦法取證,你只能做兩手準備:1、10多萬買個教訓,誰讓你收貨人是個人時候你不讓他們蓋章呢,為何不先交錢再發貨呢,裝飾公司員工簽收貨單,你怎麼證明他們就是這個裝飾公司員工的,隨便寫個條就把貨給人家了,這個員工把你的貨挪為他用或私自售賣,誰能知道啊。2、你只有起訴那四個員工,你就問他們要錢,他們收你東西沒給錢,這是事實,你就找經手人要,要回來就是運氣,要不會自認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