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無關歲月靜好

    正常,歸屬於外國籍了,那就歸哪裡去演藝吧!中國不拿錢捧拿著外華人的戶籍的人吃裡扒外也屬於正常現象,無可厚非。

  • 2 # 鹹魚茶館

    《細則》圍繞才藝表演、訪談脫口秀、真人秀、少兒親子、文藝晚會等各種網路綜藝節目型別,從主創人員選用、出鏡人員言行舉止,到造型舞美佈設、文字語言使用、節目製作包裝等各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細則》第一部分,關於綜藝節目的主創及出鏡人員選用問題就提到,不得選用因醜聞劣跡、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藝人。另外第四條明確,不得出現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臺籍人士不當的情況。

    當然這條的表述是“不得出現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臺籍認識不當的”,字面意思就是對於外國國籍或港澳臺籍人士的選用,需要在前三條之外,額外予以考量。這裡的“不當”並沒有明確內容,但規定這玩意兒越是指向不明,越容易讓人感到不安。

    所以細則出臺後,外界的解讀基本都集中在了這裡,傾向性認為從今往後網路綜藝節目將會限制外國國籍藝人的出鏡。

    網友對此肯定是一片支援的浪潮,因為多年以來,多少外籍華人打著“愛我中華”的名號營銷宣傳,在國內娛樂圈撈金。如今這條規定一出來,這些外籍人士仍然可以在國內參加商業活動,但節目方在選角上就要多一分小心,畢竟這些人雖然有巨大的流量,但有他們出鏡的節目稽核會更加嚴格,到時候可能導致無法過審,所有錢打水漂。

    建議再整理一份官方名單,對這些外籍友人也集體亮個相,讓網友們也好有篩選的追星,免得一片丹心付諸他國。

  • 3 # 第一娛記

    廣電發文限制已入外籍的藝人限制在內地發展,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第一:限制已入外籍藝人在內地發展非常有必要

    現在有一個奇怪的現象,有些演員在中國生活,在中國賺錢,賺了錢就去國外享受,給外華人繳稅。

    之所以這樣,無外乎第一中國的錢好賺,人傻錢多,把我們當白痴!第二內心對我們國家沒有信心,隨時可以走人!

    說到底,明星入外籍都是為了兩個字"利益",有的是為了子女教育,有的是為了享受發達國家的保險福利,醫療保障,工作機會。既然你加入了外國籍,也可以,那你就在你的國家好好待著,不要還一直在內地各種圈錢。

    對於這樣對國家毫無忠誠度,毫無愛國之心的人,還要讓他們賺錢,這說得過去嗎?走到哪裡,也沒有這個道理啊!

    第二:早就應該這樣,應該堅決執行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娛樂圈藝人片酬是全世界最高的,動不動就幾千萬過億,都超過了好萊塢!我們把錢送給外華人,最後還不討好,沒有任何理由!這個政策早就應該出臺了!

    另外,我們國家又不是沒有演藝人才,又不是缺少演藝人才,每年聰電影學院、戲劇學院畢業那麼多學生,都找不到戲拍,我們還要把錢給外華人也沒這個必要啊!多培養我們國家自己的人才,不更好嗎?

    還有一點我想提出來,有些演員在國內賺了錢,雖然沒有加入外國國籍,但是他們在國外都買了房子,買了豪宅,對於這些明星,我們有合理理由推測,一旦我們出現困難,他們隨時就會離開我們。

    最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路司指導,向廣電總局遞交了一條限制“外國國籍明星”參與國內影視錄製的條文。也就是說那些更改成外國國籍的明星,以後會被限制在中國拍戲和參加綜藝節目,這一訊息確實大快人心!

  • 4 # R娛記

    廣電總局發文只是限制外國籍人員在內地的發展,並沒有杜絕,作用不是很大。

    出臺政策監管網路綜藝節目,是意料中的事

    近日,廣電總局聯合多個平臺制定《網路綜藝節目內容稽核標準細則》,其中有一條規定:不允許使用外籍人士或港澳臺人士不當的。

    意思就是,綜藝節目出境的人員,不能選用港澳臺人士或者擁有外國國籍的人士中不當的人員。

    若有的明星有錢以後移民,不是華人,如果他(她)有什麼負面新聞,是不允許出境的。還有,港澳臺的有汙點的明星,同樣不允許出境。

    這一個協議的簽署,對於規範網路綜藝節目有一定的作用。至少平臺在製作節目的時候,會綜合考慮一下演員的選擇,不能選擇不適合出境的,否則會違反規定,帶來嚴重損失。

    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有很多外國藝人在本國臭名昭著,卻能來中國大肆撈錢。

    現在網路越來越發達,很多影片網站開啟了網路綜藝節目的錄製,人們更趨向於觀看網路綜藝節目,容易讓市場魚龍混雜,必須要出臺相關規定才可以,以便淨化市場,以免很多未成年人被誤導。

    外國籍藝人和港澳臺人士依然有很大市場

    廣電總局的一紙規定,其實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沒有杜絕,就意味著他們有很多機會,因為現在許多節目喜歡用外華人,或者是港澳臺那邊的人。

    許多明星成名以後紛紛移民,王力宏、張國立、蔣雯麗、顧長衛、王姬、劉亦菲、陳凱歌、陳紅等均是美國國籍,鞏俐是新加坡籍,斯琴高娃是瑞士,張鐵林是英國等等。

    這些人賺到錢以後覺得外國好,便紛紛換了國籍,但他們依然回國大肆撈錢。如鞏俐、劉亦菲、陳凱歌、陳紅、蔣雯麗、顧長衛等等,依然活躍在娛樂圈,身價不菲。

    這邊拼命賺錢,那邊供他們在外國瀟灑。其實,對這類明星應該進行限制,凡是移民的,不允許他們再來國內撈錢,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對青少年起到了示範的作用。

    如果都像他們一樣,一有錢就往外跑,那誰還來建設我們自己的國家?

    張藝謀、趙本山都曾表示過,自己永遠都是華人,不會移民。張藝謀都60多歲了,還活躍在影視圈做貢獻,這種人是可以讓他出境的,鞏俐之類的就不要了。

    但目前並沒有出臺這樣的政策,也比較難,所以,那些移民國外的明星還是有很大市場的。他們有外心,卻依然佔據很多的資源和機會,導致許多新人沒辦法上臺,實在可恨。

    港澳臺人士也一樣,有很多明星願意來大陸發展,是覺得這裡的片酬高,錢好賺,但他們很多人在本地的名聲是非常差的。由於資訊不流通,很多大陸觀眾對那些人並不瞭解,對港澳臺的明星有一種好奇感,才給了他們機會。

    所以,廣電總局出臺的政策,其實並沒有什麼太明顯的作用,如同當年限制汙點藝人復出一樣。范冰冰偷稅漏稅被罰了8億,現在不也復出了嗎?之前的那個政策就等於白說了。

  • 5 # 娛雜記

    看到題目我覺得是假的,據我瞭解娛樂圈的明星10個有6-7是它國的國籍,冷不丁這麼來一下,影視市場未來一段時間肯定出現斷層。

    為了證實我的猜想,我去查了一下這個事,結果發現沒有這個事,有限綜藝內容的、有限汙點藝人的、有限影視劇集數的,就是沒有限制外籍明星來內地發展這一條,廣電沒有說限制外籍明星在內地發展。

    所以“限制已入外國籍演藝人員在內地發展”絕對是假的。

    大家也別就忙著噴我,稍微想想我們中國娛樂明星有多少不是外籍的?真的限制了影視劇行業不得大蕭條?再者我們國家一家演員還有一些是外籍的,還有一些我們天天喊著老戲骨、正能量的,這些都限制可行嗎?肯定不行,不可能一棍子全打死!

    其實吧,我到認為真的就是限制外籍藝人在中國發展,反而是文化的不自信、不包容。

    那些三觀正的不說,那些一般般的我們天天喊著賺中國的錢去國外生活的藝人,有沒有想過他們交的稅比華人要多的多?我們不應該考慮他們賺多少的問題,而是考慮重稅的問題,這才是重中之重。

    藝人交多少稅,我個人不清楚,不過我還是透過一些藝人沒有開工作室瞭解了一點。像劉亦菲、吳亦凡這種外籍藝人,絕對有能力、實力去開明星工作室,可是為什麼不開?據我瞭解到的(可能有錯),他們需要交的稅比我們華人要多20%,而且還有一大堆麻煩事。不是沒能力,是稅太重。據說背靠公司是公司給繳稅、個人繳稅實行的是什麼累進位制稅收,疊加的,也就是賺的越多交的越多。

  • 6 # 龍族社

    這個挺好,很有必要加以限制。加入外國籍,便意味著成了外華人,確實不太適合主要在內地發展。

    對此,談以下一點看法:

    1、可以看出,並不是對所有加入外國籍的演藝人員都一律不得選用,而是對一部分不適合出現在節目中的外籍華人演員限制選用。這個限制的範圍其實並不是很大,真正在限制範圍之內的演藝人員也並不多,所以,與大家理解的對加入外國籍的演藝人員全部杜絕選用還略有區別。

    2、其實,現在的一線、二線演藝人員中,有一大部分早已加入了外國籍,其中包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一些新老藝人。在內地賺了大錢便加入外國籍,早已成為演藝圈的一種潮流。這些“外華人”不僅佔用了內地的許多資源,也享受著超高的片酬,在內地賺取了大量的錢財。現在中國最賺錢的兩大職業圈,一個是演藝圈、另一個是男足圈。反而我們的科研人員、國家棟梁之才的薪酬,連演藝人員的零頭都達不到。

    3、更重要的一點是,演藝人員賺取內地的大量錢財之後,加入外國籍,在國外大量買車、買房、購置不動產、進行奢侈消費等,拉動著外國的經濟,使得國內資金大量外流,對我們內地並沒有做出多大的貢獻。甚至有演藝人員表示:“國外只適合生活,不適合賺錢”。其潛臺詞是,只適合在內地賺了錢去國外生活、消費,明顯有胳膊肘向外拐之意。

    4、比如在這次疫情期間,便有不少演藝人員回到自己的國籍所在地躲避疫情,或者跑到國外遊山玩水、享受生活。只等著疫情結束後,繼續回內地來撈金。是否都進行了捐款,未知,即便有些捐了款,也只是象徵性的表示了一下。當然,捐不捐、捐多少都是他們的自由,我們不進行道德綁架。但從另一個角度講,是內地人養肥了他們,在國家遇到困難的時候他們應該履行一些社會責任,而不能只享受賺取名和利的權利,卻不盡義務。沒有內地的大好環境和內地人的支援,他們哪有賺的盆滿缽滿的機會,哪有錢去加入外國籍。

    所以,無論從那個角度講,都有必要限制加入外國籍的演藝人員在內地發展,把更多的機會留給內地人,以拉動我們內地的經濟。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 7 # 不受待見的老煙槍

    百分之百支援!既然已入外籍,說明他(她)已不承認自己是華人了。又何必重返“祖國”撈錢?

    斯琴高娃,張鐵林就是他們中的典型人物。咱們可不想看假洋鬼子戴上華人的面具演戲!

  • 8 # 柳下慧3

    早就該這樣了!象蔣大為、斯勤高阿等在演的好也不能容忍他們在國內掙錢在外國消費。特別是蔣大為式的人,掙中國錢,還汙辱中國農民歌手,堅著是無法無天了,差勁!!

  • 9 # 雲中龍0617

    藝術具有鮮明的民族性,藝術家是這種民族性的代表。放棄國籍、加入其他主體民族國家,就無法繼續代表這種民族性藝術,理應限制。

  • 10 # 中國廬山東方鴻生

    我認為限制很好,既然你加入了外國籍,拋棄了你的祖宗八代,和偉大的祖國和人民,投入他國懷抱,缺乏愛國之心和責任感,說難聽連祖宗都不要了,還死皮賴臉在國內撈油水,再到國外享用,別白日做夢枉費心機,永別了不孝子孫,歡呼國家廣電局發文限制令,雙手贊同,減少對祖國年青一代負面影響和傷害,更有利於國家發展事業。

  • 11 # 楊楊水產

    大家都知道,現在有很多的明星在我們國內名氣大漲,賺了很多錢之後都會選擇加入其他國家的國籍,比如有很多明星都會選擇加入美國國籍。在很多年前就有一部分明星加入過其他國籍而備受爭議,之前也許這並不會對他們有什麼影響,但是現在如果明星持有雙國籍的話,那麼就會收到一些特別的提醒,而收到這些訊息的明星們或多或少會有些膽戰心驚吧。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一起來看一看吧!像我們所熟知的李連杰現在也加入了新加坡國籍,再比如歌唱家蔣大為、王力宏、趙本山這些明星都是加拿大國籍,許晴加入了日本,劉亦菲、寧靜、謝霆鋒加入了美國等等,除了這些人之外還有很多,在這裡就不一一舉例出來了。在我們國家還沒有對這種加入其他國籍進行管制的時候,這些明星確實也紛紛都加入了外國的國籍,說實話,他們享受著外國的國籍,住在國外卻撈著華人的錢。如果沒有我們觀眾的捧場,他們又怎麼可能有現在這樣的成就呢?許多網友都覺得現在的粉絲對這些明星太過於遷就了,對他們太好了以至於讓他們忘記了根本。確實我們國家現在的經濟能力並不能和美國相比,但是我們現在已經在飛速的發展了,可是這些明星卻依舊想方設法地想要加入他國的國籍,這簡直就是拋棄妻子一般的存在。在中國發展,有了前途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拋棄這個培養他,包容他的國家了,那麼加入其他國家國籍就加入吧,那麼又要回到我們的國家來汲取養分是怎麼回事呢?很多人都說我們的國家對這些忘本的明星太過於寬容了。所以當他們太過於高調的話,我們自己的國家也不會讓他們太過於猖狂的。而中國娛樂圈片酬普遍比其他國家高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讓越來越多的人想要踏入娛樂圈,他們並不是真正的去追求藝術,而是想要得到眾人的追捧以及極高的片酬。說實話,培養幾百個明星都不如培養一個袁隆平這樣的人才,大家說呢?

  • 12 # 閻孝玉

    第一,“規定”非常正確、第二、早就該這樣、第三,希望堅持執行。道理很簡單,中國演藝人才多得很,中國娛樂平臺,不應該讓外華人來賺錢!

  • 13 # 走千走萬

    讚賞,支援。

    不論是演藝人員,還是什麼樣的人員,既然加入了外國籍,那就應該在外國發展嘛,何必又殺個回馬槍,到內地發展呢?

    其實,有的演藝明星加入外國籍,是為了抬高自己的身價,就像商品一樣出口轉內銷,能夠賣個好價錢。

    因此,本人認為,加入了外國籍的演藝人員,就是為了回到內地掙更多的錢,從而把更多的錢拿到外國去消費,享樂。

    目前,演藝明星的高片酬、高出場費現象,已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內地市場秩序,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性,而加入了外國籍的演藝明星,回到內地發展,則進一步地加碼收取高片酬、高出場費,對內地市場和社會公平的破壞行為,則是雪上加霜。

    因此,本人對國家廣電總局關於限制加入外國籍的演藝人員回內地發展的舉措,大加讚賞,並大力支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哪幾部科幻影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