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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兩年多的車賣家騎了1200多公里。現在2300公里。過年回去怕放在外邊被偷。寄放在姐夫的店裡。疫情一個多月我讓姐夫打響車著著。他打不響以為電池沒電!拉來貨車的150安電池,幫了下!造成起動機斷裂!過橋齒輪段齒!我說他幫電池照成這樣的他說起動機本來有裂紋形成的,是起動機不合格造成的!我該怎麼辦?隆鑫650無極車!現在修下要兩千多!我騎過去的時間沒發現任何問題!這個怎麼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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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繁華落盡3178

    這個事情我覺得一家人就沒有必要這麼生分,對吧,畢竟也是幫你熱下車,既然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一家一半的錢

  • 2 # guitarman烏風

    好心做壞事,也要誠信。1200變成2300,這是一個什麼梗?還有必竟是親戚,如果沒有扯破臉皮就自己吃虧點;如果扯破了就該怎樣就怎樣了三七分或五五分

  • 3 # 王啟遠

    第一,從個人角度分析,事故的原因我是這樣認為的,簡單來說如果摩托車沒有停放在你的姐夫家,或者說沒有你的告知你姐夫去啟動摩托車,你姐夫發現問題後沒有盲目的去操作,而是及時與你去溝通出現的問題,可能這件事故就會避免,從客觀來說,摩托車的狀態最瞭解的是你本人。你姐夫只能說是無意過失,或者說操作不當而已,所以說責任不應全在你姐夫身上。

    第二,事故的分析,從你購買開始到損壞,摩托車共行駛2100公里,在這期間我想應該沒有做過任何機體的保養及檢修,不知道事後有沒有專業人員進行事故鑑定,如果沒有專業的事故鑑定,只是單純自主意識的判斷,判定你姐夫使用電池問題而造成摩托車損壞,感覺證據不足,而且缺乏說服力。

    第三,親情與利益,我想你糾結的問題應該是維修費用的問題,換句話說,如果維修成本只是幾十或者幾百也不會這樣為難了。在我看來有些事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我想說的是每個人的想法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的摩托車寄放在你姐夫家其實就是一種責任,換句話說,好了沒有什麼獎勵,是應該盡的本分,壞了呢還落埋怨。這種事情我感覺就是你自己衡量的標準問題,選擇親情還是利益。錢沒了可以再賺,親情沒了就不是那樣好挽回的。最重要的事,從這件事能反映出一個人的品質,品質不好以後的路將舉步維艱。

  • 4 # 彩雲生活記錄

    先不分析別的,就你為什麼把摩托車放在你姐夫家,為什麼不放在別人任何一家,就因為他是你親戚,也是你最親的親人姐家,你覺得放心。

    後來萬萬沒想到車子放在他家壞了,但是你想過沒,原因是你要他幫忙打響摩托車的,造成了後果,如果他不是你最親的人,你也不會理直氣壯的要他幫忙,如果你不是他最親的人,也不會那麼賣力的幫你,以至於摩托車壞掉,他也不想不情願的事。

    摩托車壞了你怎麼辦?無非就是錢字在作怪,想清楚了,就好解決了。錢好掙,親情難得,就看你如何衡量,一件事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品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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