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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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踏七彩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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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聯水業
所謂“權“是由主宰事物的智慧和能力來決定的。人類之所以能決定其它動物的生死是因為人類有徵服它們的智慧和能力。倘若有一天世界上真出現了比我們人類智慧更高等的生物並且有徵服人類的能力,那麼為了它們的利益需要也是能夠決定人類生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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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聖普豪威
不論是人道,還是天道,人類都是可以決定其它動物的生死。
人道 : 所有的法律、規章制度都是人制定的,所有的道德良心都是以人為本的,其它動物的生死必須符合人類的利益;
天道 : 天道規定生命能量相差6級以上時,高能量的有權決定低能量的生死。
如果出現一種智慧與力量均超越人類的物種,按當前人類生命能量是0~2級來算,要6級到8級能量的智慧才有權決定人類的生死,然而,6級能量的智慧體是羅漢,7級、8級能量的智慧是菩薩,只有當他們入了魔道,才會取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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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onny排球
人類有權決定其他動物的生死本身就是一個悖論。人類只是大自然中的一員,從生態學角度分析,人類應該與自然和諧相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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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彩虹一4
如果出現這樣一個生物,人類只能認倒黴,叢林法則人類現在地球生物鏈頂端,自然能決定動物的生死, 你能保證羚羊不被獅子吃掉嘛,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獅子就是在生物鏈的頂端,這是適者生存的自然規律。
並不是“有權”,而是“可以”
所謂的“權”實際上就是對可以做的事情進行一個理論支撐
如果真有那麼種強大的物種存在
那麼“權”也是那個物種自己來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