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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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說心語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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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楓葉
車主當場死亡,對方一人腿部骨折,事故科對死者進行血液檢測,酒精度高達130,屬於嚴重醉酒駕駛,目前死者家屬已將陪酒者告上法庭,個人感覺應該告!陪酒者必須負一定責任,大家都知道血液酒精濃度超過80就屬於醉駕了,而死者高達130!明知對方開車還讓喝那麼多當然死者作為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這個代價就是自己年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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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煩鴉是隻鳥
勸酒者在明知共飲者繼續飲酒會導致某些疾病的發生;
明知對方是司機且飲酒後又必須駕車會對共飲者存在危險性仍然繼續勸酒;
明知對方飲酒仍要駕駛車輛,未進行有效勸阻的;
發現對方已經失控,而聽之任之,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成年人帶領未成年人喝酒,成年人未盡保護照顧義務的;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一起共飲,未盡有效勸告阻止義務。
如果陪酒者有以上過錯,我想說人命關天,家屬把陪酒者告上法庭情感上也無可厚非啦!
酒後開車害人害己!站在旁觀著的角度想問一句:他酒駕開車沒有有沒有撞傷(撞死)他人、和別人的車輛?我再問他死了嗎?!如果死了、活該!如果沒有傷到別人就好!謝天謝地,萬幸啊!他沒有傷及無辜的人,死了少了個禍害——這次酒駕沒有傷到別人,不等於下次也那麼幸運!
說正題,酒後駕車死了,家人將陪酒者(酒友)告上法庭,一萬個支援!如果明知道他要開車,撕破臉都不讓他喝酒,因為他酒駕傷人,這些酒友就是幫兇!酒駕出車禍死了,是這些酒友把他送到奈何橋的,必須負責任。以此警告那些酒場子上不能理智的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