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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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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Y胡科林
你這個問題主要表現在二手房當中,對於這類房產:
我們首先要了解,為什麼要降價拋售房產?業主急需資金用於生意週轉,急需套現出國,急需賣房治病,急需賣房債務等。這種業主在資金方面的需求是急切的,所以才會降價拋售房產。
這類房產可以買,但是要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付定或簽約前,可找周邊鄰居或者物業及居委去了解這套房子的情況及業主的為人等(特別是這套房子內,有沒有非正常死亡等情況,還有,若有承租人租住,就得了解其租期等情況,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等)
2、簽訂合同前,必須拉產調(產權調查報告)。瞭解這類房產是否有抵押(一抵還是二抵?),是否有查封等?若有,更須謹慎!(最好找專業人士)
3、若一切都正常,自已還有其他的擔心與顧慮,可以與業主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者承諾書等,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以上為個人見解!
大家都不買房子,都處於觀望狀態,於是開發商開始集體漲價了,又用老套路刺激大家買房子!好像這次刺激效果不太大,所謂的“火爆“場景也不過是開發商自導自演!
疫情帶來的就業形勢的嚴峻,已經使大部分人心裡感到了生存的壓力,買房子已經不是人們追逐的目標,投資買房的人再也沒有了,錢攥在自己手裡心裡更踏實!
特別是現在房地產壓力比我們個人大多了,漲價只是暫時的,因為他們沒有辦法阻擋二手房子的降價,所以他們不會撐得太久,大家只要觀望就好了!
反正我目前先不買房子,我就等著房子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