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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手辛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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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先生的信箱
原諒,只能是不怨恨他們。理解了他們曾經的苦衷,但是不會接受原本缺席幾十年的他們突然回來,也不會侍奉他們。
他們好,或不好。都與我無關。就是陌生人。
起碼他們,曾默認了我不同可能的人生。也沒想過參與,也沒想過負責。
但是要對得起你的養父母。古語說,生而不養斷指可報,未生卻養結草銜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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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合的春天41
個人會的。人之初性本善。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自然也沒法左右他們的選擇,既然做出了當初的決定,那一定有當時不得已而為之的原因跟苦衷。重要的是是他們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所以與其抱怨,於事無補,不如轉變心態,坦然接受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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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桷樹芽
很高興參與回答。我認為除非是電視劇劇情演的那樣沒錢生活了才放棄,否則我可能和大多人回答不太一樣,我覺得不存在原諒,因為只是生了下來,然而並沒有養育就遺棄了,我更認為是養父母給的生命,不然肯定就夭折了。不覺得生下來而不養很殘忍嗎,從小父愛母愛以及家庭都被剝奪了,影響的可能是整個身心成長。
在此,也呼籲大家,要小孩就要擔起父母的責任,不求過的多富裕,但要給小孩應有的父愛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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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遊走新疆的山東人
虎毒不食子,我相信每一個父母都是愛自己孩子的,父母之所以放棄孩子,也許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至於原不原諒父母,首先應弄清楚原因,方可做出不讓自己後悔的決定。
1.如果父母一味的只為追求自己的幸福,視孩子為追求幸福的羈絆,不顧孩子的身心健康,放棄孩子,我覺得不可原諒。
2.如果孩子出生就有病,而父母花光所有的積蓄還未能給孩子治癒,而恰巧有個好心人,願意出資治療並收養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和幸福而放棄孩子,我覺得不光可以原諒,還要感謝父母。
3.如果父母未婚先育,而最後因各種原因又未走到一起,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併為孩子找到一個值得託付的人家,不得已放棄孩子,我覺得還是原諒吧。
至於原不原諒父母?必須具體案例具體分析,找出真正的原因,不能盲目,一概而論。
回覆列表
會原諒。
母親能把我在子宮裡孕育十個月之久,說明她曾期待著我來到這個世界,我相信,後來把卻因為不為人知道的苦楚,才把我放棄。
我看過中央臺的節目《等著你》,都是因為各種原因骨肉分離,痛徹一生,一個人她曾經歷過什麼,旁人是無法明白與體會得到,“不知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放棄之後,痛徹心扉只有自己明白,更何況母與子,心連心的。
所以,善待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