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言君聊勞動法

    2.當事人是否可以變更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1.勞動合同法沒有相關的規定,是否可以參照民法總則的規定?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七條 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一條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員工提交辭職報告並送達公司的,是不能撤回的,公司同意的除外。

    2.實務中,如果公司發現單方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問題(比如在仲裁訴訟過程中),是否可以變更呢?一般是不允許公司變更解除理由的,仲裁或者法院會直接認定公司的單方解除違法。同樣道理,員工就可以變更解除理由嗎?

  • 2 # 夏日之冰1

    沒有履行完勞動合同日期,自己主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是你已經違約,因此你不能得到解除勞動合同補償。單位沒有違約,也沒有違法,過失在你自己。

  • 3 # 向未來起步

    題主的情況,一是所提事項不清楚,申請辭職後,又怎麼是被迫離職?二是不清楚你是因什麼情況辭職?三是從提出辭職到離職有多長時間?四是單位對辭職有什麼規定?

    鑑於對情況不清楚,就設想為:申請辭職後,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單位要求你寫明是自己主動要求辭職的。

    如果是這樣,會有兩種情況:

    一是員工自己申請辭職,主觀上是屬於主動辭職,如果你供職的單位沒有過錯,單位是不會給你賠償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二是,若申請辭職是因為你供職單位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中有關規定的,可以獲得相應賠償。

    供參考。

  • 4 # 運動健康大海

    -----離職原因寫對了就能贏!

    很多人,包括部分人事工作從業者,總以為,只要拿到對方離職單,就成了,對方就沒有辦法申請勞動仲裁了,這樣想是錯誤的。

    離職原因如果申請離職的人寫的不是因為他自己的原因,或者描述的理由顯示企業強迫離職,那是可以仲裁,可以獲得補償金的。

    比如,勞動者離職原因寫成,企業不繳納社保、企業逼迫我離職,企業拒絕與我籤勞動合同等等這些理由,如果理由中顯示企業剝奪勞動者權利,排除自身責任的行為,或者明顯控訴企業違法的行為,那麼雖然離職了,也可以申請仲裁,申請經濟補償,而且還會贏!

  • 5 # 路人36966888999

    關於這個問題嗎。一,如果你自己申請辭職,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一有和甲方協商,工資,其他待遇問題,各項保險問題,完全可一協調解決,如果協商的不好你可一不辭職了。二,如果被迫,辭職和強行你辭職,那就是你或者是違規,或者是犯了錯誤的情況下。那就造成了甲方有權,做出給你任何問題的落實,你自己無權要求。三,就是你自願,做出無條件的辭職,你就啥也別想啦,甲方礙怎嗎給你算,就怎嗎給算啦,你就無權做任何的要求啦。不瞭解享情的人根本介紹不清楚。你自己有數吧,你就好好的想想做出決定吧。我說的對不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麼評論的吧,謝謝。,,,

  • 6 # Ruby醬本醬

    申請辭職後,提交被迫離職主張,就已經沒有補償金一說了!因為是你主動提出的解除合同,如果你這個時候已經寫了書面的離職報告,並且裡面你的離職原因是你個人原因的話,就拿不到任何補償金。自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只需支付到你最後工作日的工資,沒有補償金一說!

    如果你是口頭提出離職,沒有實際紙質離職說明,那麼只要你填的是公司辭退你,那補償金是一定會有的!尤其在現在疫情期間,按照你工作年限滿一年N+1個月的工資補償金賠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家庭客廳想要擺放大型的綠色植物,有哪些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