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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獅

    事實上歐洲不具備寫作武俠小說的條件,“武俠”二字前面是“武”,有武林,有江湖,才能衍生出俠客。

    而西方人不懂得武林與江湖的含義,因此他們寫不出武俠作品,其一些帶有打鬥畫面的作品,如《三個火槍手》、《基督山伯爵》、《羅賓漢》、《堂吉訶德》、《佐羅》,其中的主人公充其量算是“怪盜”、“俠盜”、“正義人士”、“勇者”,與華人傳統觀念中的俠客格格不入。

    這些作品權且也算是具有俠客意義的作品吧,但與武俠的概念大相徑庭,因為不能將其列為武俠小說。

    在我們的武俠世界中,俠客持劍走天涯,上天入地、俠義為本,常懷家國情仇,日本與南韓文化受中華文化影響,也有關於俠客的描寫。如日本的盲俠座頭市,南韓的義俠洪吉童,這些人物與中華文化中的武俠形象有很大相似,但仍舊有許多差別。

    再者西方人的文學寫作方式也寫不出武俠的意境,我們的武俠世界中,那些武功高強的俠客可以憑藉輕功上天入地,可以以內功療傷,甚至還有諸如“降龍十八掌”、“乾坤大挪移”、“九陽神功”、“葵花寶典”等神功。

    在西方人眼中,這一切都是不符合科學的,只能出現在《哈利波特》這類的奇幻作品中。

    西方人筆下的俠客多具有高超的擊劍術和射擊術,要麼就是槍法好,從不存在哪些虛幻的神功。鑑於這點來看,西方人筆下的俠客更像人,我們的俠客幾乎是“超人”的,甚至接近於神。

    文化的詫異造就出不同的寫作方式,但不論怎麼寫,也無論東方與西方,俠客都是正義的化身,這一點是共通的。

  • 2 # 殘酒破亭

    我是來回答問題的,我意簡言賅說一下。

    他們的型別,劇情,其實和我們差不多。

    就是在說話的語氣,動作,行事方法略有不同。

    比如事例:

    "哦哦哦,我親愛的小卡斯,要怪就怪你那該死的父親,都是他搶了大爺的貨。"阿魯魯用匕首在卡斯的脖子上來回比劃,另一隻手端著血紅的葡萄酒,表情病態,緩緩的倒在這個名叫卡斯的青年人頭頂。

    ".....(卡斯的髒話)"

    然後,他就被阿魯魯笑著揍了幾拳。

    ...

    注:回答問題不是創造問題,我能水,也能乾脆不扭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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