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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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木林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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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遼寧宋律師
1.證據分為三個屬性,分別是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2. 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對任何一個性質有疑問,都應該向法庭提出,並記在庭審筆錄中
3.證據部分真實性認可,部分真實性予以否認,應對證據部分分別質證,在法庭及筆錄中明確哪一部分是真實性無異議的,哪一部分是真實性有異議的,並說明對真實性有異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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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彭秀義
先不要說證據那是真那是假的問題,這不由你,我就講證據,什麼靠徵據說話,那過硬吧,很多的事老佰姓去那裡搞證據!我說一件實事,我到省三甲醫院住院,旁邊一對夫婦帶看一個十一歲閃小孩,那個小孩肺要做手續,開刀,夫妻兩很是擔心,問我耍不要送錢給主住,我說,不是簽了規定嗎,上面寫著醫生不準收紅包,患者不準送紅包嗎,夫妻兩總是放心不下,最後硬是忍不住給主刀醫生,希望他多關照,我們想意思意思,電話裡答曰不要不要,到第二天在沒有人時把錢送上去了,主住醫生沒有吭聲,那對夫妻是鄉下人殺豬的,又來和我講送出去了,主任收了,多少他們沒有說,我想他何是送了錢,又怕沒人知道,來告訴我的,他們那裡知道錢送出去了,我又沒看見,就是看見了,又怎能給他們做證!後來我出院了,是不是那個主任又把錢還給了他們,我就不知道,這就是靠證據說話,這個證據會說話嗎,是人又敢說嗎!
關於什麼是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能證明案件的真實事實,因此,從法律上講,證據必須具備(1)真實性,(2)合法性,(3)關聯性。也就是說要證明案件的事實,所舉出的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存在的,不是為了案件而虛構或偽造出來的。其次,所舉出的證據來源必須合符法律規定,違規違法所取得的證據是無效的。最後是所舉出的證據必須與本案有關聯性,若舉出的證據與本案沒有關聯性,這個證據就是無效證據。我們認識了證據三性後,回過頭來就你所提的問題進行探討,你所說的證據是真實的,但該證據來源是否合法,且與你所涉案件是否有關聯,如果證據雖然客觀真實存在,但該證據來源不合法,或者與你所涉案件根本沒有什麼關聯性,這樣的證據雖然真實,但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作為證據使用,也就是該證據不能證明所涉案件的法律事實,雖然真實,但透過舉證、質證後法院也會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