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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地產文集

    不一定。

    開發商將房屋抵工程款給了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也不是為了住,大多還是要出售的,此種情況也很常見。出售時可能有兩種操作方式:一是施工單位將該房屋自行銷售給買主,二是委託開發商代為銷售(工程款視為已付給施工單位,何時賣完房子,才真正給施工單位錢)。你說的可能就是第二種情況。不論那種情況,你是買主,只要自己相中房子、價格合適(有時還便宜)、按正規手續辦理,應該沒問題。他們兩家的處理過程確實有些複雜,你可以不要去管,但要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事情:

    1.瞭解真實情況。是否存在糾紛、抵押,是否已網籤等情況;

    2.證件是否齊全。看清楚五證,且證件與你要買房的地塊完全一致;

    3.付款方式。大都可以按揭,有的要一次性付款;

    4.房子本身的情況。是否看中樓的位置、樓層和戶型。有時可選擇性不大,比如常會有整層、整單元以及戶型偏大或偏小等情況;

    5.手續辦理。開發商應配合辦完所有手續。

  • 2 # 俗世life

    開發商將房屋抵頂工程款後又出售是否構成詐騙罪?這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判斷,具體開發商抵頂工程款是否簽訂工程款抵頂協議,是否完成抵頂房屋的買賣合同簽訂及交付,是否實際佔有抵頂房屋或者對抵頂房屋進行了登記備案。假如房屋具備上述條件,開發商將房屋出售給其他買受人,開發商對買受人構成詐騙……

  • 3 # 專業掃盲

    好好找個律師問一下,不要總想著把民事糾紛往刑事案件裡套。想讓警察幫你討錢?既然籤工抵房協議,為什麼不網籤不做產權登記?

  • 4 # 房壇法菜

    法律上需要看證據材料,詳細瞭解案件細節,掌握清楚案情後,才能給出準確法律意見。很多時候,有些案件細節,在你看來可能是無關緊要的,但這些細節可能會影響案件定性和走向。

    案件定性

    僅從你說的事實看,是不構成合同詐騙的。只是一種合同違約行為,類似於“一房二賣”。

    也就是說,開發商把房子抵款給你,按照契約精神,他應該履行交付房子,並把產權過戶給你的義務。

    但他沒有,而是把房子賣給了別人!還跟別人又簽了買賣合同,也就等於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

    如果事實和證據反應的法律事實也是這樣的,那他就是合同違約行為,不屬於刑事案件,也不構成合同詐騙。

    開發商為什麼這麼做?

    我想可能是房子漲價了,或者是房子抵虧了,致使他不想履行抵款協議了。

    比如,他欠你500萬工程款,抵了三套房子給你,後來發現房子實際可以賣到600萬,還有人願意買,那他把房子賣了,再給你500萬,他最後還要賺100萬。他肯定就會把房子賣了,然後,撕毀協議!

    即使最後多賠你50萬利息,他也還可以留下50萬,為什麼不這樣做呢?開發商也是生意人嘛。

    對成年人來說,講的都是利益。

    你如何獲得救濟?

    這要看你跟開發商之間有沒有抵款協議?如果有,再看協議裡面有沒有寫違約責任?

    01、如果有協議,沒有寫違約責任。一般來說,只能要回工程款和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房子難以要回。

    02、如果有協議,還約定了違約責任。那就是工程款加違約責任,可以主張資金佔用利息,不一定能獲得法院支援。

    03、如果沒有書面協議,抵款協議是口頭說的,那要錢都困難。一般來說,就是依據施工合同,要工程款和利息,工程款項金額可能都是一個問題。

    因此,這類案件一般都是錯綜複雜的,細節決定成敗!也是決定案件定性的關鍵。沒有看到完整的證據之前,只能回答個大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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