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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律師石雄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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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哥有法說
根據法律規定,張玉環可能獲得450萬左右的國家賠償。對此,作者想要說的是,幸福來得太突然,不要被衝昏了頭腦!
1、與情與法,張玉環拿到賠款後,應當分一部分給前妻。張玉環拿到的賠償款,屬於人身關係的賠償,即便與前妻不離婚,也屬於個人財產。現在他已於前妻離婚,更是他個人的財產。前妻為給他申冤,付出很多很多,這在相關報道也有所說明。兩人還是有感情的,前妻為了孩子,出於無奈改了嫁,這一點張玉環是能理解的,也對前妻心存感激。另一點是,前妻將兩個兒子養育成人,張玉環應當就撫養費對前妻進行補償,這不光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至於多少為宜,就看張玉環本人意願了。
2、莫作“趙作海”,踏實生活是根本。說起張玉環後邊的生活問題,作者再多一言。四百多萬元賠償,對於我們這些平頭百姓來講,都是鉅額財富,要謹慎使用,否則就可能成為傷害自己的利劍!
河南商丘的趙作海坐“冤獄”11年,獲得國家賠償65萬元。他出監獄後,用這些錢娶回了自己的老婆、給兒子娶了媳婦、被大兒“偷走”15萬、傳銷被騙17萬、投資公司騙走20萬,六年之後趙作海一貧如洗,幹抄水錶的工作維持生活。面對這一路的跌跌撞撞,他搖著頭感嘆:“社會太複雜了,蹲監獄和社會脫節了十來年,跟不上形勢了。”
(上圖是趙作海與他老婆)
張玉環坐牢26年多,他也會與這個社會脫節。使用好這些賠償款,他能度過幸福的餘生,使用不好,他的結果也不會比趙作海好,關鍵是看他周圍的人如何幫他生活了。
哈哈,給張玉環一個建議。在一棟樓上挨著買四套房子,自己、前妻、大兒、二兒各一,每人發放存款二三十萬。自己再找個老婆結婚,留存幾十萬生活,安穩生活……
結束語:對於張玉環的前妻,與現任丈夫繼續生活是才是本份,畢竟現任丈夫為了她們娘幾個也付出很多。如果看到張玉環有錢,就要求復婚,這對現任丈夫是不公平的,也會受到公眾的指責!
如果是夫妻存續期間,那麼就不存在分配財產的問題。張的情況比較特殊,從新聞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張會給前妻分一部分賠償款。但是我要說的是,錢多了,身邊的人就想著分錢或者借錢,會以各種理由。所以張如果把握不好,可能會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