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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甫書生

    總體上,我不同意這句話。這句話出自明代,在古代,屠狗之輩處在社會最底層,而讀書人是士人階級的代名詞,即便讀書人沒能考取功名未能入士,在社會上的地位也遠高於殺狗賣肉之人。

    “屠狗輩”和“讀書人”之間的區別在於一個有文化,一個沒文化。那麼沒文化的就能仗義做事,有文化的就會負心離德嗎?可能有一些道理,但也僅限於“一些”,對錯各佔50%吧。

    有道理的地方在於,讀書少的人思想簡單,心思單純,不會藏著掖著,在某些情況下就會仗義執言;而飽讀詩書的人反而容易想的複雜,顧慮太多,多愁善感,被瑣事困擾,其極致化就是負心離德。

    沒有道理的地方在於,屠狗輩由於從小缺乏足夠的教導,其價值觀並不一定是正確的,擁有正確價值觀的屠狗之輩可能會非常可愛,憨厚誠實;但一旦他擁有錯誤的價值觀,就會是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冥頑不化,而且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助紂為虐為虎作倀,此時的他們還會“義”字為先嗎?

    同理,讀書人肯定也是有兩面性的,畢竟書不會白讀,那些真正理解“書中自有黃金屋”的人,那些真正把“仁義禮智信”作為道德準則去要求自己的人,顯然少有“負心”者,甚至會成為人中龍鳳,像蘇武、范仲淹、岳飛、文天祥這樣的人,不僅功名無量,品德也是萬人楷模,我相信像他們一樣的讀書人不在少數,以他們為榜樣的讀書人也不在少數,好人總是多於壞人的。

    總之,凡事都有兩面性,而“多是屠狗輩”和“多是讀書人”中的“多”字,顯然暴露了這句話中的偏執性,是有失公允的。所以,總體上,我不同意這句話。

  • 2 # 紅梅傲雪180

    原文當為“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是明代詩人曹學佺的著名對聯。意思是說,講義氣的多半是從事卑賤職業的普通民眾,而有知識的人卻往往做出違背良心、背棄情義的事情。

    相傳明朝,桂林皇親宗室素來驕橫,好養鬥犬,用做宮廷賭博娛樂,家奴們也依仗自己是皇親奴才驕橫跋扈,不僅欺壓百姓,甚至連官府都不放在眼。!每當閒極無聊時,就牽出鬥犬,任意讓其撕咬路人,以此取樂。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

    後來 天啟二年(1622),“閩中十才子”之首曹學佺被起用為廣西右參議。他剛正不阿,一身正氣。到任前他就對桂林的皇親們的所做所為有耳聞,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暗暗決定要好好的殺殺這幫惡棍的威風。

    一天,皇親的奴才又閒得無聊,故技重施放出鬥犬,讓其任意撕咬路人,一 秀才奔跑不及,撲倒在地,鬥犬騎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喪狗口,這時路邊衝出一殺豬佬,手起刀落剁了狗頭,救下了秀才。皇親的奴才一看,區區賤民竟然把主子心愛的鬥犬殺了,那還了得!他們把殺豬佬捆綁起來連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給狗償命。

    曹學佺正好審理此案件,詳細看過 狀紙後,不畏懼皇親宗室,判其屠夫無罪,更判皇親要賠償給秀才醫藥費。皇親一看,這樣判決自己臉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過曹學佺,心生一計,要求重審,並暗中重金賄賂並威逼恐嚇秀才改口供,說他自己和鬥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鬥犬和其在玩鬧嬉戲,是屠夫惡從膽邊生殺了鬥犬,要屠夫給鬥犬償命!

    再審時,秀才貪圖財物又懼怕皇親勢力,就出賣了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學佺,聽完秀才改的口供後勃然大怒,拍案而起,罵道:“人證,物證皆在,況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報,反要置他於死地,與狗相好,認狗為友,傷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說完就要衙役杖擊秀才,秀才挨不過,終於招了是皇親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於天下。

  • 3 # 野鶴吟稿

    意思是說,最講義氣的多半是從事卑賤職業的普通民眾,而有知識有文化的讀書人卻往往做出違背良心、背信棄義的事情。

  • 4 # 樹德漢碩

    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是明代詩人曹學佺寫的一副通俗而又極具深意對聯,反映了一個社會現象,得到許多人首肯稱讚,還傳出一個有鼻子有眼晴的曹學佺審案故事來,以證明對聯說的真實可信,也反映了曹詩人為官的正直廉明,大公無私。

    最講義氣的多半是一些地位卑賤,職業低下的普通百姓,屠狗輩是指宰豬殺狗的下層平民。而違背良心道義,專幹背信棄義事的往往是那些有知識有文化的讀書人。這是從部分社會現象中總結所得而寫成。一些只見現象,只看部分而不見全部,不明本質者,認為這寫得很好,反映了事實。但細想之,這是有以點帶面作用的,手法上有以偏概全的毛病卻沒人去計較了。部分現象未必都是真實的全部,所以這話未必全命可信。

    仗義與負心,是從人性與人品上說的,事實上有知識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更懂得仗義負心的好壞而多加以檢示自己,所以說讀書人都是負心者是不很對的,當然,負心者肯定會有讀書人。題主把對聯改了,變成全肯或全否是不對的,每從,多是就是全肯全否。如果從機率上說,仗義每從讀書人,負心多是屠狗輩,就更合事實,但這樣寫,就無法引起大眾共鳴了。屠狗輩負心者不少,但屠狗輩負心是情有可願的,仗義卻要大讚的,讀書人仗義是應該的,負心是情理都不可諒的,這就是一些人習慣思維。其實是人都應仗義而不應負心才對。

  • 5 # 高慶春呢稱雲中龍

    此話差也。在范進中舉之前,其岳父是屠豬輩,小心眼,扣門,算計到骨頭。范進中舉後,賀喜的人太多,錢耒的也快。范進拿出一綻銀,還岳父那幾千錢,其屠夫岳父緊緊地握在手中,唯恐一鬆手j錢就飛了。你的i問題太絕對,讀書人也有慷慨解囊的,屠夫也有不仗義的,負心郎也有屠夫的份。

  • 6 # 鴻鵠迎罡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是明代末年的著名學者曹學佺(1574年——1646年)所寫的一副對聯,是他在廣西做官期間,親自審理一件案子後,其中一個當事人的所作所為讓他十分失望,他就提筆寫下了這副對聯。

    意思是說,行俠仗義、義薄雲天的人,往往是那些如屠夫一樣職業非常普通的人,有文化的讀書人往往會做出見利忘義,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之所以這樣說,還得從那個案子說起。

    明思宗朱由檢(1611年——1644年)是大明王朝的最後一位皇帝,他在位期間,朝廷內憂外患,內部以魏忠賢為首的奸臣獨攬大權,外部則時常受到後金,以及李自成的威脅。

    然而,在這樣內外交困的局面下,皇室宗親卻不學無術,喜歡飼養鬥犬,整天遊手好閒,沉迷於鬥狗遊戲裡無法自拔。

    在廣西一帶,鬥狗之風非常盛行。因為主子有錢有勢,驕橫跋扈,一些皇室成員的奴才仗著有主子給自己撐腰,同樣目中無人,目無王法。有時一些奴才無所事事,為了取樂,經常把鬥犬拉到大街上放開,觀看惡狗撕咬路人,他們則在一旁幸災樂禍。

    1622年,48歲的曹學佺赴廣西上任,看到這種情形後,決定好好治理當地的風氣。

    某天,幾個奴才在大街上放出惡狗,撲到了一名過路的秀才,眼看秀才即將命喪狗口。

    這時,路邊豬肉店的屠夫提著殺豬刀衝過來,手起刀落,砍下了狗頭,救了秀才一命。奴才很吃驚,區區一個屠夫竟然殺了主子的愛犬,即刻把屠夫五花大綁押去了衙門。

    曹學佺正好受理了這件案子。他最終判決屠夫無罪,並且,奴才的主子還要賠償秀才的醫藥費。

    主子不服,要求重審。一邊暗地裡威逼利誘秀才,讓其改口供,指明秀才一口咬定他跟斗犬在大街上玩耍,是屠夫以小人之心誤殺了鬥犬,屠夫必須給死去的鬥犬償命。

    重審時,曹學佺看出了裡邊的貓膩,分明是秀才背信棄義,顛倒是非,改了口供,就厲聲喝道:屠夫對你有救命之恩,你卻恩將仇報,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你都能做出來,哪怕我丟了烏紗帽,也要把你繩之以法。

    教訓完秀才,曹學佺命令衙役把秀才拖出去杖刑伺候。秀才被打得哭爹喊娘,不得不承認自己做了假口供。

    處理完案子,剛正不阿的曹學佺,在案卷上大筆一揮,寫下了“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

    如果結合這件具體的案子來分析,這句話說得有點道理。

    在古代,屠夫之類的人,雖然是沒有文化的粗人,但他們思想單純,性格耿直率真,非常講義氣,並且沒有什麼心計,說一不二,自己認定的道理輕易不會改變。比如,三國中的張飛,職業就是一名屠夫,卻是一位個性鮮明,重情重義,嫉惡如仇的大丈夫。遇見不平拔刀相助,被這類人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另一方面,古代常常根據職業給每個人劃分等級,具體為: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讀書人在古代的地位很低,僅僅比乞丐地位高一點。讀書人只有不斷透過科舉考試,考取功名,進入仕途後,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

    秀才屬於最底層的讀書人,地位更加低下。秀才科舉考試失敗後回到鄉里,除過個別人有機會做私塾先生外,絕大多數秀才由於沒有其它生活技能,除過滿口之乎者也,既不會種田,也不會做買賣,日子過得甚至不如普通老百姓,更比不上每天有肉吃的屠夫。

    十個秀才九個窮,是古代秀才的真實寫照。

    窮則獨善其身,這是古代讀書人最高的人格理想。但在現實生活的壓迫下,古代相當一部分秀才很難做到獨善其身,因此,面對一些小恩小惠,蠅頭小利,就會喪失自己的人格理想。“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樣響噹噹的人格宣言,就很難在他們的實際行動上體現出來。為了生活,違背自己良心的事,他們完全做得出來。

    當然,“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這句俗語,是古人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總結出來的,只是拿一個個例來說事,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並不能代表所有讀書人和屠夫都是這樣。畢竟,每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從古到今,一直如此。

  • 7 # 水一白聊歷史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雖然是明代詩人曹學佺上的一句“判詞”,不過倒是因為其中蘊含的道理似乎一直都適用,被廣為引用,直到今天還常被一些人提起。

    典故由來

    這是發生在明天啟年間的一個事兒。

    當時皇宮裡的惡奴們經常鬥犬,還時常放出來傷人。這一次把宮裡的狗弄出來放,一個秀才就被狗盯上了,直接撲倒在地,眼見秀才就是“命喪狗口”,一個屠夫衝了出來,手起刀落就是狗給斬首了。

    這下,這幫奴才可不幹了,馬上衝上來,把屠夫捆起來送去了官府,就想讓屠夫給狗償命。負責審理此案的就是這位曹學佺。曹老爺把狀紙一看,馬上明白是怎麼回事了,當即判屠夫無罪,還要判這些惡奴給秀才賠償醫藥費。

    惡奴自然是有主子的,他們的主子這面子自然是掛不住的,但又不好直接去逼曹老爺,於是他們就去嚇唬那個秀才,讓那個秀才改口供。秀才膽子小啊,就翻供了,這回再上堂,屠夫反而成了“罪證確鑿”了。這要是換個老爺可能也就順水推舟改判了,不過曹老爺那可不是一般人,直接大罵秀才: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感恩戴德,反而要置他於死地。當真是傷天害理,天地不容!於是命兩邊衙役重責這個秀才。

    秀才當然也就把實情說了出來,於是曹學佺最後的供詞就是:屠夫無罪,秀才恩將仇報、認狗為友、給皇親當狗。並留下“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副聯。

    為什麼這副聯廣為流傳?

    主要還是源於他有一定的實際意義。曹老爺本身也是讀書人,但是他卻依然在感慨 讀書人負心者多,這就有其深意了。

    “屠狗輩”本身也就代表著沒有什麼文化的市井小民,因為他們沒有讀過什麼書,所以想事情、做事情,自然就比較直。對於他們來說,好就是好、壞就是壞,沒有那麼多的灰色地帶,他們不是不怕死,只是他們很多時候還沒去想那麼多的時候已經把事情做了。

    比如,當屠夫看到狗在欺負人的時候,想的就是我趕緊把狗宰了,把人救下來,至於狗的主人是誰,我需不需要承擔後果,這些是來不及考慮的。所以,他的唯一選擇就是把狗宰了。

    換個角度,如果狗撲倒的是屠夫,有機會救他的是秀才,就完全是另一個畫風了。秀才會先觀察一下環境,他會清楚地看到這個狗是屬於皇宮裡出來的那些惡奴的,所以,我不能傷到這條狗。但是,屠夫現在處於危險當中,我應該救他,不救他我就不仁義了,可是如果我救他,那個狗撲向我怎麼辦呢?瞬間的選擇就多了。最後,就算是秀才選擇了救屠夫,很可能也就是去嚇狗,而不是去傷狗,狗就算是走開了,屠夫多半也傷得夠嗆了。

    正是這種瞻前顧後的狀態,讓很多人認為沒有文化的人很義氣,讀書人反而多是負心人。

    實際情況

    實際情況呢,不管讀書多少,都一樣是有講義氣,也一樣有負心人,這個是沒有太多區別的。

    比如,我們看到的是屠夫去救了秀才,但是,與此同時,還是有很多人壓根就置之不理。他們對秀才的遇險本身就是冷漠的,所以在他們心裡就那麼一個選擇,這樣的無論如何也不能用義氣來形容了。

    反之也是一樣,讀書人也不都是秀才這種翻臉不認人的。

    跟這個類似,我還想起一個挺普遍的現象,就發生在現代社會。

    經常會有文化層次比較低的人,會說文化層次高的人一句話:你們有文化的人,就是想得多,想得多一點也不快樂。

    文化層次高的人這時候心裡的一句話卻是:雖然我不會像你們那樣“傻樂”,但是我能體會的快樂,你一輩子也體會不到。

    這就是一個角度的問題,實際上,快樂跟文化層次是沒有關係的,只跟人本身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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