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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俗話說“敲鑼賣糖,各幹一行”。古代也是行業眾多,唐朝時就有三十六行的說法,後又延伸出七十二行和三百六十行的說法。這些都只是行業種類的約數,實際上遠不止這些。這麼多行業裡,哪一行的生意是最賺錢的呢?

    很多人首先會想到清朝的廣州十三行。的確,清朝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只授權廣州十三行做對外貿易,其經營的是壟斷性業務,所以利潤非常高。十三行的行商們,個個都富可敵國。總行商伍秉鑑,在道光十四年時的資產已達2600萬銀元,摺合白銀2000萬兩左右。要知道,當時清朝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也就4000萬兩左右。《華爾街日報》對伍秉鑑的評價是“擁有世界上最大商業資產的天下第一大富翁”。可見,伍秉鑑就是那個時代的世界首富。

    壟斷性的對外貿易只存在於特殊時期,是特殊體制造就的產物,不具有普遍性。而在古代常見的行當裡,最賺錢的應是販鹽。

    鹽是維持人生命的必需品。在沒有冰箱的古代,鹽可以醃製食物使其減緩腐敗變質。鹽在古代的戰略地位,類似於今天的石油。而且鹽不是每個地區都出產,因而具有稀缺性。可一旦發現某一地區產鹽,其開採成本又很低,所以,古代的產鹽地就像今天的中東產油國,閉著眼睛都賺錢。

    但這麼賺錢的行業,古代政府是不會放過的。中國很早就對鹽實行官營了。春秋時,齊國之所以強大,很大程度是因為實行了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國家專營鹽業,“便魚鹽之利”。戰國時,秦國商鞅變法,也有相似的政策。漢朝初年,鹽業開放民營,很多販鹽的商人成為鉅富豪強,富比王侯,讓中央政府極其擔憂。漢武帝時,常年對外戰爭,國家財政吃緊,又開始實行鹽業專賣,即“鹽鐵官營”政策,由官府直接組織食鹽生產、運輸和銷售,禁止民營。漢朝政府獲得巨大利潤,這才緩解了連年戰爭導致的財政危機,另外,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豪強勢力。以後的歷代政府,都對鹽業嚴格管制。在很多朝代,販賣私鹽是和謀反一樣的重罪。但儘管如此,依然有許多亡命之徒冒著殺頭的風險販賣私鹽,因為利潤實在太高了。

    私鹽的利潤率有多高?根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北宋時,政府在陝西壟斷經營的青海鹽售價是每斤四十四文,而在青海產地的價格每斤僅為五文,開採成本則更低。一般情況下,售價是成本的20倍甚至更多。在今天,這個利潤率估計也只有販毒能達到了。暴利之下,私鹽販子自古便富可敵國。甚至有些私鹽販子靠販賣私鹽起家,然後組建軍隊,起義造反。比如隋末的程咬金、唐末的黃巢、元末的張士誠,都是販鹽出身的農民起義領袖。

    到了明清,政府對鹽業改為特許經營,給商人發放“鹽引”,類似今天的特許經營許可,憑鹽引可在鹽戶那裡合法收購食鹽,然後再轉運倒賣。食鹽低價買高價賣,日進斗金不在話下。為了獲得鹽引,鹽商需要承擔官方分配的任務,比如向軍區運送軍糧。當然,鹽商也需要向主管鹽業的官員鉅額行賄。清朝主管鹽業的官員是各地的“鹽道”,也是“最肥”的官職。

    明清兩朝的鹽業,是官商勾結獲取暴利的典型行業。當時盛極一時的晉商和徽商,就是在鹽業特許經營制度下靠官商勾結而起家的。徽商販鹽產業的集中地是交通便利的揚州,揚州鹽商有著極高的智商和情商,能夠牢牢抓住統治者的心理,時刻想方設法討好權貴。乾隆皇帝七次下江南,揚州鹽商都主動請纓負責接駕事宜,把乾隆伺候得非常舒服。乾隆在位時有個叫鮑志道的鹽商,他在擔任淮鹽總商的二十年間,共向朝廷捐銀兩千餘萬兩、糧食十二萬餘擔,受到政府的多次嘉獎。伺候好了權貴,自然能獲得權力的庇護從而賺錢,揚州鹽商正因深諳此道才成為明清時期最富有的商人群體。

  • 2 # 跪射俑

    鹽商,由政府批准,發給“鹽引"(賣鹽的批准書),將鹽四處販賣,利潤巨大。清朝中葉,乾隆皇帝多次南巡就是由幾個大鹽商接待的,每次都花去讓人咂舌的開支,鹽商富可敵國!

  • 3 # 眼觀世界

    鹽,鐵,還有娼妓行業。

    鹽和鐵就不用說了,都是政府直接壟斷的,但凡是敢觸碰這兩個行業的抓到就是死,其中利潤自不用說。

    娼妓這個行業也是暴利,那些青樓裡的妓女,被老鴇子以廉價買來之後就終生為她做事,能為客人提供性服務的時候就提供,老了就到別的地方繼續為老鴇子賣命,可以說老鴇子只花了買那些妓女的小錢,卻得到她們一生的勞動成果。

    當然,青樓裡的人也是有高有低的,那些賣藝不賣身的,固然在前期要花費大量金錢去培養,但回報是巨大的。首先這些號稱賣藝不賣身的人可不是誰都能見的,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能見到,並且享受她們的服務。這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出手最是闊綽,要是出的少了豈不是讓人笑話,跌他自己的身份。另外,這些號稱賣藝不賣身的人也只是號稱而已,錢給到位了,老鴇子滿意了,自然有辦法讓她接客。

    在春秋時期的魯國,管仲率先將娼妓行業納入繳稅的行列,這也意味著娼妓行業的合法化。管仲為什麼不選其他的行業,偏偏要選娼妓行業,無它,惟暴利爾!

  • 4 # 一夫82

    對這個問題,認真的審視了一下,感覺做糧行最暴利。

    表面上看,做鹽、鐵生意不錯,但這兩個行業,無論哪朝哪代都是官營,絕對不允許私營。這是因為,這兩樣東西,一是稀缺,二是涉及政權穩定。鹽在古代很稀缺,多是岩鹽,如四川自貢的岩鹽,曬海鹽大約是明、清以後的事。

    由於鹽的稀缺,又是生活中一日三餐少不了的,因此只能官營,並嚴加管制。凡倒賣私鹽均為殺頭之罪,尤如今天販賣鴉片白粉。《隋唐演義》中的程咬金,最初就是做販賣私鹽生意的人。

    至於鐵,早期比青銅還貴重,因為冶煉青銅的技術比鐵早得多。懂得鍊鐵技術以後,有限的鐵資源主要用於煅造兵器鎧甲,這無論從資源稀缺的角度,還是從維護統治的角度,鐵都絕對只允許官營。

    如此一來,儘管販賣私鹽和鐵可以獲取暴利,但風險很大,也不可能大規模經營,獲取暴利的機會很小。

    如果開糧行做糧食生意,情況就截然不同了。中國自古是農耕社會,糧食生產只有豐、歉之別,沒有稀缺之說。

    豐年了,穀賤傷農,糧商平價或低價收購,可以大量屯積,有利於農民,官家也無須過問,也不過問。

    歉收的年份,糧商把糧食高價或平價拋售,特別在青黃不接的時候,可以解民之危難之時,也稱得上積德,官家也樂得高興。

    這樣一進一出,糧商老闆賺得盆滿缽滿,數錢數得手發酸,有時還落得個好名聲。唐太宗李世民貞觀年間,有一個叫慕一寬的糧商,不僅自己發了大財,還接濟了李世民的西征戰役,被賜字"道德商人"。

    如果可以穿越到古代做生意,我肯定選擇做糧商。

  • 5 # 毅而三思吳六奇

    放貸。中國歷史上很早就出現了借貸關係,繼而演變成高利貸。並且從一開始就未侷限於金錢,比如“莊周借粟”。甚至有時得利獲萬倍,如蘇秦“借百錢還百金(百萬錢)”。

    又如戰國四君子中的孟嘗君田文,他緣何能有錢供養三千門客?馮諼的故事裡說的很清楚:“至薛,得息錢十萬。”而後馮諼用這筆錢,和能還利息的約定了期限,與不能還利息的燒掉債券……僅僅是這樣,就為孟嘗君贏得了“美名”。

    君子……是啊,「君子之富,假貸人不德也,不責也;」對於放貸,從原始社會開始就已經是一個被司空見慣,且不會被人們斥責的事情了。便如一國之君,《管子》中齊恆公甚至去問“曲防之戰那會,老百姓多借貸給上事者,我想還這份債務該怎麼辦?”且不止於此,《管子》中也記載了齊國的高利貸,一些地方僅半年利率就高達100%。

    到了漢代,七國之亂時長安的列侯封君從軍之前,找放貸的子錢家借債,而這些人不看好戰局,唯獨無鹽氏一人“齎貸子錢”,約定“其息什之”。最終戰事結束後,一年之內,無鹽氏所獲十倍利息,幾乎等同當時關中一歲之和。

    又如南北朝,放貸群體中出現了很多僧人,因為當時崇佛,梁武帝都曾四次捨身佈施計四億錢。而其中的佼佼者,便是北齊時濟州僧人道研,他甚至能利用官府勢力追債。直到蘇瓊出仕此地後,因為不拆看與私事有關的信件,道研不得已才多次登門拜訪。蘇瓊知道他的來意,便只說佛法不談追債。道研事後與弟子吐槽說“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這才把那些債券拿出來燒掉。

    唐代有京債,官員上任後首要之務便是還債,因為不時便有人催討。宋代則出現了中間人職業“行錢”,專職經營放債業務,最高可得利息的50%作為報酬。再至明清民國的印子錢……誰還記得白毛女、黃世仁?

    諸如此類,可以顯著看出資本對公權的影響。那還需談什麼經營政權、專營鹽鐵呢?只需放貸,這些便都可做到。只要做得好,莫說像南韓那樣會由政府成立“幸福基金”幫窮人還債。甚至可以效仿下日本的山口組,成為輕易便可撼動國家政權、社會治安的龐然巨物。

    至於日韓那種藉由催債的逼良為娼……似乎今天在中國,裸貸也早已如此了吧?

  • 6 # 北大屠夫陸步軒

    古今中外,最暴利的行業當屬開黑店!沒有之一。

    成本僅需一爿小店、數劑蒙汗藥、幾盤酒菜、一副利刃而已。古代沒有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客人長途跋涉,一般金銀細軟隨身攜帶,可謂全部身家。只要跨進店門,無論店租、酒菜貴賤,衛生如何,幾杯濁酒下肚,頃刻便失去了知覺,錢財被洗劫一空權且不論,連身子亦被“咣哧、咣哧”洗刷乾淨,剁成了肉餡,包成了包子,用以營業,順帶誘惑下一位客官。故開黑店可謂敲骨吸髓,一本萬利,吃人不吐骨頭,遠非其它行業可比。利潤所不同的,維有客人攜帶錢財的多寡及肉體的老嫩胖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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