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就工程款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主要證據工程量彙總表被監理公司否認,即現場監理工程師否認工程量彙總表上的簽字為自己所籤。如果您是法官應怎麼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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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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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煮酒輓歌
這個案子,看你的證據是否充足。
1.看監理單位簽字的時候有沒有蓋章。大家都知道,正規的檔案不僅需要簽字,並且需要蓋章。如果現場監理工程師否認自己的簽字,只要蓋有公章,那麼就能確定是他們認可的簽字蓋章。
2.可以進行筆跡鑑定。是否認可是監理本人的簽字,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筆跡鑑定,只要結果一出來,誰也不能改變。
3.可以尋找其他佐證。我也是做工程造價的,我們都知道,只要能證明是監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就能作為證據。①我們可以拿出其他證據證明工程量的真實性就可以。比如現場照片或者影片,證明事件的真實性;②當時購買材料的數量或者發放工資的記錄,反推實際發生的工程量;③甲方或者監理方是否有下發通知單或者是否有會議記錄,要求乙方對此進行施工;④做了的工程是看得到的,哪怕是隱蔽工程,也可以取點進行檢查。
4.其實監理單位簽字與否,主要是看源頭,是誰不想給你這筆錢。幹工程的都知道,就是沒有監理單位的簽字,只要發生了的事實,我們一樣得去要回這筆錢。當然有簽字的,稍微好一些。
所以你不要走入了盲區,不要只是證明監理方的簽字。我們應該找到更多的依據,就算我們不能證明簽字的是監理本人,我們能證明我們確實幹了這份活,幹了這麼多量,也是可以證明這份單子的真實性的。
一、依法完成第一次庭審質證,查明本案存在爭議的各項問題,記錄在案,由訴訟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
二、裁定:中止工程款糾紛案審理。依法退出訴訟程式,儲存訴訟時效審理期限。
三、做出先予執行裁定:
1、鑑定工程監理工程師簽名筆跡。追查真實簽名人?
2、責令證據提供人指證:工程監理工程師簽名時間、地點,旁證證人,旁證合同、協議書。
3、責令工程監理工程師提供《書面答辯詞》確認:庭上陳述真實性?
四、完成取證後,另行《傳票》確定:恢復開庭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