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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一個有限公司的操盤手、法人。但因為企業開創期原因,只持有30%的股份。另外兩個股東都是暗股(簽有股權協議),一個40%,一個30%。 他們倆就初創期幫了點忙。現在在這家公司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現在公司雖然盤子不大,但盈利還比較穩定。 所以我想稱現在盤子不大透過增資或回購的形式實現對公司的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 另外,如果實現絕對控股。我將用這家公司注資成立一個專案有限公司控股新的平臺公司(主體公司)。 同時和新的創始人團隊成立一家控制有限公司控制員工有限合夥公司和眾籌有限合夥公司。 即基本實現下圖的股權架構。 請教一下,這個操作怎麼樣?有什麼不確定性?還存在哪些風險?有什麼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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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偉哥談創業

    你現有這公司的股權結構當初佈局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你現在很被動。若想強行透過增資擴股或強行回購達到公司實際控制權是行不通的,因為你的增資或回購方案必須透過股東會表決。建議你認真與其他股東好好協商,徵得他們同意後再實施股權轉讓回購,增加自己的股份份額從而達到實際控制的目的。具體操作還要因時因地因人。若認可我的說法可以點關注私信我,我可以全力協助你。

  • 2 # 泰山悟道

    你這是典型的過河拆橋!商業競爭在一定程度上是人品道德的競爭,起步時你因資金問題予人股份,企業盈利了,就開始抹殺別人的貢獻,希望踢開別人,這樣不好,很不好。建議你跟兩位股東坦率溝通,先處理好這些歷史問題再考慮你的控股計劃吧。但我提醒你一句:人品不端正,早晚一場空!

  • 3 # 王昌來律師

    這也不是什麼過河拆橋,是當初在給他們股份的時候沒考慮好,把股權結構,股權比例限定死了,隨著公司的發展,已經不適應公司的實際狀況和股東的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實際上初創公司股權架構設計應該考慮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和每一個股東的投入的實際價值對不同階段的股權結構進行動態調整。現在為時也不晚,跟其他股東協商請他們逐步降低股權比例逐步退出,當然你可能需要做點犧牲和讓步。另外,你下一步的投資和股權結構設計得過於複雜了,不利於公司的控制權和穩定經營。具體操作辦法加關注或者可以私信磋商。

  • 4 # 股權諮詢講解師

    你的想法和未來的規劃是合理的,透過持股平臺(股權佈局法)先把握好原來這家公司的控制權,因為另外兩個股東都不幹事,建議是絕對控制權,這樣才能幫忙企業未來的快速長遠發展…

    另外可以找專業的機構調整以往的股權架構,同時先把未來的股權佈局好,把進入退出,回購等等條件都設定好!

  • 5 # 吳樂為—

    根據您的目的來看股權架構是可以實現的,需要注意的問題是眾籌的公司一定要做到合規,不能走一點的差錯,否則很容易搞成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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