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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律說法

    每名勞動者享有在身體不適時申請休假的權利,與此相對,用人單位亦享有稽核勞動者休假申請的權利,勞動者應按照公司規定提請病假手續,以便公司進行管理及安排相關工作。

    病假期間勞動者雖未正常提供勞動,但用人單位仍應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而且法律上有規定的醫療期。

    病假根據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同以及總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達到24個月。是根據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來劃分的。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所以,如果員工按照公司規定履行了相應請假手續。在上述醫療期內,公司解僱員工是違法的。

    至於如何請假?勞動者應按照公司規定提請病假手續,以便公司進行管理及安排相關工作。

    注意:員工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生病事實,且不能提供虛假證據!否則,將自己承擔不利後果!

  • 2 # 傑飛律師

    先假設問題中的“解聘”是指公司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現分兩種情況分析:

    第一種情況,員工根據公司病假申請流程,向公司申請病假,公司以此為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則這種情形下,公司是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系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可向單位要求補償金及賠償金。

    第二種情況,員工未根據公司病假申請流程向公司申請病假,擅自離崗,構成曠工,公司根據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則這種情形下,公司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即是合理的。但公司應確保員工手冊等內部制度已經過民主制度程式,合法有效,並履行合理的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義務。

    第三種情況,公司無員工手冊,無請假流程,員工不告而別,連續曠工多日,這時就要看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了,如依據不足,則有違法勞動合同法的可能,容易產生糾紛。

    總之,如果公司設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則員工申請病假,需要按照相應流程完成申請流程,在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能拒絕員工的病假申請的。

    針對如何申請病假這個問題比較簡單。

    如果公司有相應請假流程,則嚴格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如無請假流程,且不方便前往公司現場請假,可以由正規醫院出具真實的病假條,以EMS快遞的方式將請假申請及病假條向單位人力資源或直屬領導郵寄,並保留好快遞底單及病假條影印件,保險起見,還可以再發一份電子郵件申請病假,並附上ems單號及病假條影印件。

    總結,生病在所難免,員工生病休息是基本權利,但請假需要依規進行,如無規定,則按照常識進行申請,並保留好相關證據。

  • 3 # 蝦蟹一窩

    員工請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先不慌定論,我們來看看以下幾個情境事例。

    例一,孕婦小A孕2個月,以保胎為由,請病假6個月,並依公司規定提交了病假證明。但是,經公司查證,有充分證據證明小A提交的病假證明是偽造的,其拒不承認,也不出勤。

    例三,員工小C,以感冒為由,請病假15天,並依公司規定提交了病假證明。但是,病假證明上,醫生寫明:建議休息1天。3天后,經公司催告,拒不出勤。

    例四,員工小D,以出車禍導致骨折為由,請病假30天,並依公司規定提交了病假證明。但是,病假證明上,醫生診斷:面板擦傷,X光檢查未見骨折。5天后,經公司催告,拒不出勤。

    以上四位均是請病假,但是如果公司因此解聘他們,合理嗎?當然合理!他們明顯是在泡病假嘛!

    那麼,員工應該如何請病假呢?

    1、依公司規定履行請假審批手續;

    2、提交合法合規的病假證明;

    3、遵照醫囑合理休息,不必少休也不能多休;

    4、做好工作交接。

    員工如果依照上面的要求,合法合規的請病假,依然被解聘了,那就不但是不合理了,而是涉嫌違法解聘了。

    作為員工方,需要了解以下規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聘。

    二、醫療期的長短,是由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共同決定的。

    總之,員工請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要看具體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論。勞資雙方都應該做到合法合規,方能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

  • 4 # 打聽生活

    病假是法律為了保障員工正常工作而賦予的一個人性化的措施,其有效的防止了員工因短期內生病而失去就業機會的情形。首先,請病假期間公司是不能隨便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

    除非是員工嚴重違紀、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員工對公司有欺詐行為造成勞動合同無效、或者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其他情況公司均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如果僅僅是因為請病假被解聘肯定不合理!

    一、如果公司強硬在員工生病期間(醫療期)內解除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需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N+1。

    二、如果病假醫療期結束後,員工不能從事公司的任何崗位了,那麼公司可以按照N+1支付經濟補償金後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病假究竟如何請才符合法律規定?最長能請多久病假?

    一、請病假的手續是這樣的:

    1、要是在正規醫院進行治療,有些公司會要求在當地人民醫院及同等公力醫院。

    2、要提供正規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有些公司會要求提供相關的病例本、發票等。

    3、一定要按照醫院的建議進行請病假。

    二、病假最長究竟能請多久?

    工作五年以下,病假最長3個月,五年到十年,病假最長6個月;不過病假最長是不能超過24個月。

    注意:這個只是請病假的最長時間,不代表你生什麼病都可以請這麼久,請病假比如按照醫院的診斷來進行,比如醫院說這個病休7天,即便你最長能有3個月的病假,那也只能休7天。

    打工不易,維護權益之難!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 5 # 勞動法搬磚工

    1.病假可以享受醫療期的,醫療期是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需要休息而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的期間,醫療期內單位要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繳納社保公積金的。2.醫療期的期限根據法定標準來,百度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以醫生的建議為準,不超過最長期限。但會進行合理性審查,比如普通感冒開個半個月假期,就缺乏合理性。3.病假並不需要單位批准。因為老闆不能決定員工的生死,醫療的緊迫性和休假的必要性,是醫生決定的,但應盡到透過合理方式通知的義務,比如,簡訊、微信、電子郵件、書面郵件等。4.醫療期內員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單位僅以休病假解除勞動合同解除的,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經濟補償金。6.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停繳社保造成的應報銷而未能報銷的醫療費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以社保核算為準。

  • 6 # 由歷史到職場

    問題焦點在請病假的認定上。

    1.若請病假規範,真實。此情形下,領導應當批准,並接公司規定啟動職工生病關愛流程,予以關照和探望。更不應給予處罰。若透過溝通,公司仍堅持原處罰決定,那可以持病假證明,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恐怕你是一般小型疾病,沒有相關醫療類證明,單位不認可造成。你可以找第三方證明,如果找不到,只能與單位協商處理了。

  • 7 # 大頭字

    病假可根據年限享受醫療期,醫療期過了,仍不能上班的,公司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有違紀行為公司可以辭退員工,醫療期讓很多不法人員鑽漏子,泡假期,該辭退還得辭退。

  • 8 # 張馨心的蜜桃小窩

    說句實在話,假如在員工請病假期間被解僱,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單位是絕對有問題的,不人道,不道德,。。。。但是現實生活中,遇到這類情況的人實在是太多了,公司只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顧員工的死活,違反規定,鋌而走險。。。。所以,我們基層的勞動者,一定要懂法,守法,也要會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下介紹一下遇到這類情況,我們給怎麼辦: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員工生病,在醫療期內,員工本人無過錯的,用人單位是沒有權利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用人單位如果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支付工資、補繳社保;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但二者只能選其一。

    經濟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按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資(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照三倍計算)。

    單位“辭退”有病員工須補償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員工大病,在法定醫療期之後,如果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兩年不痊癒可適當延長醫療期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對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 9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本律師辦理勞動類案件10年的經驗,有解答如下。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因為你請病假,那麼單位的接觸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繼續回單位上班,也可以有求。把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第二,如果是你請病假,未經單位同意。而自行不再工作。單位如果以你勞動紀律,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這種情況就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第三,要看你請病假是否有合適的理由是否有單位的診斷證明?是否在醫療期之內?如果醫院證明你需要休病假,而且你休病假,在法定的醫療期之內。那麼單位是無權拒絕你休病假的,而且單位因此辭退你也肯定是違法的。

    第四,如果是你沒有證據證明你因病需要休假。也是你請病假已經掏出了法定的醫療期。一般這種情況下,就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單位規章制度來處理。

    第五,如果對於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辭退你的行為,不服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你的具體訴訟請求準備證據。然後由勞動仲裁依法作出裁決。

    建議你就具體按鍵詳細諮詢專業律師,以得到權威明確具體的法律指導,免得自己不懂法律和訴訟知識而損失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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