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國家政策的要求:
目前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尤其是醫保的限制,對藥品使用的限制,用藥優先選擇醫保內的基礎藥,對於部分疾病所需要的特殊用藥,是限制使用的;
但是在實際臨床工作中,雖然政策制度要求限制使用這部分藥品,但是不否認,這部分藥品藥品對於疾病的轉歸或預後是有效的,又是神經內科,很多使用的藥品是限制使用的。針對這種情況:
部分是醫院確實不存在或購進這部分藥品,或系統中限制部分科室醫生開具這個藥品的廚房;
部分是由於藥品使用的限制(醫院管理部分為了控制用藥,對於科室部分藥品有使用限制,超過限制用藥是要進行處罰的),針對這個原因,科室醫生為了避免用藥超過使用限制,避免因用藥導致的處罰,建議患者外購;
二、新藥
一般情況下,醫院購進的藥品並不能全部滿足各臨床科室的診療需要,部分藥品,尤其是“新藥”的購進相對滯後,但是為了臨床診療需要,需要外購;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在臨床上很常見,就單拿神經科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一、國家政策的要求:
目前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尤其是醫保的限制,對藥品使用的限制,用藥優先選擇醫保內的基礎藥,對於部分疾病所需要的特殊用藥,是限制使用的;
但是在實際臨床工作中,雖然政策制度要求限制使用這部分藥品,但是不否認,這部分藥品藥品對於疾病的轉歸或預後是有效的,又是神經內科,很多使用的藥品是限制使用的。針對這種情況:
部分是醫院確實不存在或購進這部分藥品,或系統中限制部分科室醫生開具這個藥品的廚房;
部分是由於藥品使用的限制(醫院管理部分為了控制用藥,對於科室部分藥品有使用限制,超過限制用藥是要進行處罰的),針對這個原因,科室醫生為了避免用藥超過使用限制,避免因用藥導致的處罰,建議患者外購;
二、新藥
一般情況下,醫院購進的藥品並不能全部滿足各臨床科室的診療需要,部分藥品,尤其是“新藥”的購進相對滯後,但是為了臨床診療需要,需要外購;
當然,上面是常見的原因,但是還有其他的,為了和諧我就不贅述了; 但是我堅持,要相信絕大部分、絕大多數醫生還是堅持“以患者為中心的原則”,還是具備最基本的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