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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聚4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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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愛做個隱形人
當然應該,而且要儘早聯絡!
我中學的夢中情人,我們原本是青梅竹馬,兩情相悅。初中我一直暗戀她,畢業時才發現她也暗戀我。於是高一,我們戀愛了,但是這時候她閨蜜插了進來,搶先把第一次給了我,我們被迫分手。
後來她去讀大學,我沒考上大學,就到處打工,很落泊,還被她閨蜜甩了。
我那段時間很自卑,一直沒臉主動聯絡她,畢竟她是大學生,我只是個技校生。
她因為是被甩的,也不肯主動聯絡我。我也不好意思去打聽,只在同學的閒聊中聽說她在大學裡戀愛了。
我心灰意冷,就和現在的老婆結了婚(後來才發現她其實也很優秀),婚後第二年,我回老家,遇到她媽媽,她媽媽主動給了我她的電話,說她閃婚閃離了,準備做不婚族,說讓我勸勸她,其實就是想讓我們複合。我這才聯絡上她,才發現她還愛著我。
但是,這時候什麼都晚了。我雖然幾次想離婚,但是因為有了小孩,加上我老婆確實也很不錯,我就捨不得離了。
後來我們抱著做情人的目的接觸過一陣子,還說好生個孩子給她養老。但是我發現她想做不婚族其實是假的,如果對方是她喜歡的人的話她還是想結婚的,我怕再次辜負她,就在事情變得不可收拾之前快刀斬亂麻了。就是說,自始至終我和她都沒發生過關係。
我以為經過這次,我們都放下了彼此,但又過了十年了,她還是沒有結婚。連我老婆都說,如果當初我倆任何一個早一點聯絡對方,結局就不一樣了。
喜歡就要讓對方知道,丟面子不可怕,怕的是丟了時機,丟了青春,再也回不到從前!主動一點,既是給自已一個機會,也是給對方一個機會,加油,祝您們幸福!
兒時的喜歡不一定是愛,當成友誼吧!若各自已經成家就不要多想了,不要打擾對方了。若雙方都沒成家就主動聯絡吧,試著把喜歡變成愛。不論哪種情況,正常的交往就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