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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林聽風就是雨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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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元通保
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醫療賠償最高10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
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醫療賠償最高1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您的情況會先有交強險進行賠償,您是事故次要責任,比例低於主要責任。希望您以後有機會能夠購買商業車險,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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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哥說險
自己承擔唄
1、車損險車損險是負責賠付我們本車的車輛損失。
而題主在交通事故中屬於次要責任,根據一般通行的賠付規則,次要責任為30%的比例。
也就是說:若題主車子因為交通事故損失金額為1萬,對方的三者險賠付7000元,題主自己的車損險賠3000元。
若題主沒有買車損險,那麼3000元自擔。
若對方在交通事故中有各種損失,則自擔70%,題主負責30%。
2、交強險交強險實際上是一種三者險,賠付別人或者別的車的。交強險並不賠付本車人員傷亡和本車損失!所以,題主因交通事故自擔責任30%,因為沒有買商業車損險,只能自己承擔損失了。
3、被人誤解的車險我們遇到過很多拒買商業險的理由,這當中最奇葩的莫過於:“我不會出事故,出了事,有對方保險賠付”。
實際上,若我們是單方交通事故,或者雙方都有責任的事故,就是我們自己承擔全部或者部分損失。
很多車主並不瞭解交強險和商業車險,過高的估計了自己的駕車技術。以至於出現題主這種出險了才來後悔……
最後由於風險教育的缺失,以至於我們華人很多缺乏對風險的正確認知,把風險等同於“運氣”。以至於發生風險後,總是追悔莫及。
特別是交通事故,很多車主甚至連交強險都不想買,是車主真的缺這點兒錢嘛?並不是,而是缺乏對風險的認知,過高的評估了自己的風險承受力以及自己的駕駛技術,同時也過高的估計了其它駕駛員的情況。
回覆列表
兩雙事故雙方都有責任這種,是雙方先用交強險為對方修車,如果交強險不夠的情況下就會由商業險的三者險補充,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沒有車損險,上了三者險的情況下,看你三者夠不夠給對方修車,夠就不用自己出,不夠就自己補。這期間還涉及責任劃分的部分,也會涉及保險不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