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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and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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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新聞大視野
辭職了,自己也就不再屬於該公司了,也就不必在乎,接你手的人是不是你喜歡的人。
如果你走,不是你喜歡的人,你可以保留交接手續的內容,因為這是你的權力;如果你毫無保留的進行交接,體現了你的大度,別人會對你刮目相待,這也是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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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之王
題主遇到的情況確實是比較普遍的。辭職時接手你工作的恰恰是你不喜歡的同事,還要不要好好交接工作呢?我的看法是:
第一,切記必須認真交接工作,分清離職前、離職後的責任,以免給自己埋下定時炸彈。要製作辭職工作交接表,每項工作進展狀態、需要繼續辦的事項都列清楚,交接一項就讓接手人簽字,一些重要單據如不涉及商業秘密且符合公司規定,可以影印留存。特別是一些財務事項,更要清晰交接,不可馬虎。越是自己不喜歡或者不喜歡自己的人,越要認真交接,以絕後患,切忌感情用事,因為他如果後期犯錯了,很自然就會把責任推到你身上,如果你有個清晰的交接單,就基本沒問題了。
第二,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大家同事一場,你就要離職了,還是要講講情義和大度,該教的、該說的還是要教、要說,我想接手你工作的同事還是會心存感激的。你也沒必要給自己留下一個敵人,說不定在未來某個場合、某件事上,你還會跟原公司打交道。辭職的氛圍也是化干戈為玉帛的好時機,多個朋友多條路。最後,送人玫瑰,手有餘香。從你的描述看,你是個心地善良有責任心的人,那麼如果你沒有好好交接,看著這位同事犯錯,也許過幾年你再回過頭來看,會感到另一種糾結,而且是無處釋放的糾結。這又何必呢?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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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鏡頭iread我讀
從幾個方面看吧:
01工作是工作,不喜歡是個人情緒,不能混為一談按照題主的描述,作為一個負責認真的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第一是個人情緒排在工作之後的。
交接是把個人在工作中涉及到的流程、重要節點和聯絡人員詳細告知,這些都屬於量化的東西,詳細以書面方式列明,也是交清自己的手續。
02原則是公事公辦,變通是和諧相處原則是底線,比如工作就要認真負責,不過堅持底線並不是要板著臉扮嚴肅,而是守住自己的內心。
從題主的描述,這個接手的傢伙是個見風使舵的主兒,那麼你把材料交給他就行了,至於在工作中的體會、個人培養的關係等留給他慢慢摸索吧,伸手不打笑臉人,為他的刻意也做做面子工作吧。
至於個人的評價和考核,交給單位相關部門去處理,畢竟人不是你選擇的,你不用為此負責,都交接清楚了,除了問題,職能說選擇的人不行,選人的人不行,會有人記得你的好。
03這位接手者給我們的啟示見風使舵,即使有人表面上熱情交往,也是從心底裡鄙視的,更提醒我們在職場上要堅守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同時,要處理好自己的人際關係:
(1)做一個言行一致的人,不要見風使舵;
(2)待人真誠,不因別人的不如意而輕看,也不因別人的得勢而自輕;
(3)自己做這樣的人,也找到這樣的朋友和同事,形成自己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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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煜桓飲食曲明磊
假如我辭職了,接手的是我不喜歡的人,我的交接工作更要做好。因為我在這個崗位工作不管多久,我在就完負責到底。因為有句話叫離職看人品,我覺得這話不假。我不會因為接手的是我不喜歡的人就敷衍了事。不管什麼原因我離開公司也只是我個人離開。這個崗位也還是需要人來頂上,公司還需要運轉,不能因為我交接工作做的不好而給我的繼任者留下什麼麻煩。
無論做什麼,自己都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因為單純的喜歡或者討厭某個人而做出什麼不理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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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燃石
如果我反過來問:“你不好好和他交接工作,對你有什麼好處呢?”我想,你的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一、職業道德。
做事要有始有終,別落下什麼把柄。既然你說你是責任心比較重的人,就更應該把最後一步走好。有句話叫“有始有終”,還有句話叫“好聚好散”,你認同嗎?
二、個人因素。
既然跟你交接的人是你非常不喜歡的人,就更應該把事情做利索了。我給你個建議:
(一)把所有需交接的物品和事情,以書面的形式交接。
(二)離職報告一般都會有交接簽字,一定要把名字簽了。
做這個的目的,是讓你走得徹底。別到時候又電話問你這些那些的。畢竟你也說了,他工作態度有問題,這樣的人很可能後續還有許多問題。所以趁你還能掌控的前提下,我建議你把所有事情安排好,免得後續還要擦屁股。
還有,你最後說的:“如果不教,他工作絕對會出漏子”。
假設你說的這個後果成立,你覺得以他的性格,會擔責任嗎?真如你所說,他出了漏子,我相信他第一時間就是把所有責任推到你身上,最後遭殃的還不是你?
在我看來,一個離職的員工最大的委屈就在於此。到時候你有口難辯,有苦難言。
因此,還不如好好保護自己,畢竟離開以後,你們能見面的機會就不多了,你也不想因為某些破事又和他有什麼交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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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冷典籍
離職員工應該詳細地交接工作內容,但不是必須傾囊而贈,教新人。
公司不能隨便找個什麼都不會的新人,讓我教他知識。我不是老師,沒有教授學生的義務。交接就是一個承上啟下的過程,不是新員工培訓。
職場中要學會保護好自己。我建議你寫一份《離職交接清單》,交接內容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公司內外對接人的聯絡電話;待辦工作和正在進行工作的程序。《離職交接清單》一式兩份,你和接替你的新人雙方簽字。
《離職交接清單》要寫的詳細一些,沒必要保留什麼。離職後新人打電話再詢問你,你可以直接回一句:“《離職交接清單》都寫著呢,是我寫的不夠詳細,我可以告訴你,如果是你沒認真看,親你再仔細看看。”有理有據,有圖有真相。這樣做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離職員工真沒必要故意給公司找麻煩,不認真交接。一拍兩寬,各生歡喜,離職員工總是糾結原公司各種錯誤和不公就沒意思了。
員工是否能勝任這個崗位,不是靠離職員工教出來的,要靠他自己。只要你已經完成工作交接任務,就不用糾結。
我辭職了,各種原因無法回頭的辭職~本人崗位在公司算比較重要的崗位,然而辭職的理由本身就不是很愉快,後來接手的新人是曾經一個部門的同事,該員工我非常不喜歡,曾經因為給他安排工作,他不但不上心,反而推三阻四~安排他學習新的東西,本來就應該他做的工作,他卻推脫,推給我~我又屬於責任心比較重的人,無法看著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雖然我可以給領導說,這是他的責任,但是公司肯定會受損失,後來我要辭職了,他即將接任,突然變得謙遜有禮,積極得很,但是我就不高興了……我讓你學的時候你不學,現在讓我來教,美得吧你~還有半個月,我在糾結要不要給他好好交接工作?因為我要是不教,他一定會很難受,工作絕對會出漏子~可是我就不想便宜這種見風使舵的人呢。我到底錯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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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離職交接是職場人不可避免的話題。關於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有以下幾點:
第一,離職交接是一個職場人的基本職業道德。工作期間,利用公司的資源和平臺完成的各項工作成果,理應屬於公司所有,離職的時候,資料檔案等應該全部交接。個人雖然可以備份保留,但是一般僅僅作為找新工作時作為工作成果展示,一般只出示部分,或出示效果,不可將原始檔、原始碼等直接呈現給新公司,更不能挪作他用。
第二,離職交接時如果動了手腳,一旦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作,造成經濟損失者,很有可能已經涉及違法犯罪,公司有權起訴。作為個人工作者,請不要因為一時意氣用事,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第三,雖然提倡離職交接時認真負責,但是也可以適當區分工作內容與個人內容。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在上家公司,被領導逼迫做了一些崗位職責範圍之外的內容,這部分內容從購買專業軟體、到自行學習培訓,都是我自己出資,這一部分工作內容,可以僅僅交付成品,付費軟體走時應解除安裝,沒有義務留給公司。另外,我在離職7個月後,前領導還打電話來讓我修改那一部分額外的工作內容,我斷然拒絕了,因為離職交接一旦簽字完成,就意味著公司認可了交接,也表示交接清單全部到位,這時候再要求你無償進行工作補充,是毫無道理的。
總之,人在職場混,一邊講良心,一邊自我保護。祝你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