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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讀書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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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曾曾看劇
古代文官講究名聲,往往是罵得越激烈的越容易得到升遷,而且御史是皇帝監察百官公卿的人。他們更不怕得罪人!皇帝是靠山呢,就算給人報復貶官,也會留下忠貞的名聲,將來回來時更是加官晉爵,如明朝的海瑞。
中國古代彈劾制度是封建監察制度的核心內容 ,彈劾權是御史的最重要權力。
彈劾程式包括提出彈劾、受理彈劾、審理彈劾到裁判彈劾等過程。其特點是, 在大多數時期, 不必透過上級層層備案或報批, 奏疏可直達天子。
(一) 提起彈劾。御史提起彈劾, 大致可分兩種形式: 一是御史透過自行察訪, 對犯有違法失職的官吏御史一人或數人聯名提出彈劾; 二是御史機關透過接受吏民告訴和告發不法官吏, 由受事御史或知彈劾史彈劾。
(二) 填寫奏狀。御史提出彈劾, 無論是面彈還是奏彈, 一般都寫成奏狀, 奏狀要求以事實為依據。如無真憑實據, 則按稽察失實論處, 甚至反坐誣告罪。
(三) 進狀。由於御史為皇帝耳目, 他只對皇帝負責。因此, 御史的彈疏、奏章一般不假手御史臺長官而直達御前。
(四) 裁決。對於彈劾的處理, 除被皇帝確認彈章所指為實, 直接對被劾者予以處罰, 或者皇帝認為不當, 予以否定, 甚至給彈劾人斥責論罪這種情形外, 或移付司法機關審理或交廷臣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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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牌張
根據問題,我也查詢了不少資料,不過關於古代官員彈劾制度的論文和文獻都不是很多,按照我的理解回答一二。
古代負責官員彈劾的屬於監察部門,監察屬於垂直管理系統,由皇帝親自負責。這些官員的任命都是公開的,所以本來就是實名的。而彈劾官員,就是他們主要的工作。至於報復,也不是不怕,但是有皇帝做靠山,基本不怕。另外,彈劾是一種制度,並不是惡意報復,就算是想報復,也只能是針對這個制度來抗議,換一個人一樣的會發起彈劾。
當然,彈劾也不是直接就處理,也是要透過證據、審理、裁決來處理官員。
中國古代的彈劾監察制度在秦漢時期草創,唐宋發展,清代大成。
彈劾的依據很多,除了正常的監督之外,還可以根據民諺、風言風語發起彈劾;另外,皇帝也是可以被監督的,朝廷設定有諫官一職。
彈劾制度是皇帝中央集權的重要手段,也是皇帝的耳目。所以,不怕實名、不怕報復,就算有報復,那就換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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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趣史大爆炸
古代御史言官可以風聞彈劾,彈劾不必先稟告長官,也可彈劾長官和同僚。意思說言官彈劾是可以不需要證據,只要聽到官員的罪行,就可以直接向皇帝彈劾對方,而且不用逐級上報。
言官之所以不怕報復,因為他們的後臺是皇帝、是國家的法律。而在君權集中的朝代,言官就是皇帝腳下的走狗,彈劾起來更是肆無忌憚。
這裡面的代表人物當屬明成祖時期御史陳瑛。陳瑛領會到朱棣想要清理建文餘黨的想法,專門以彈劾官員為能事,把無罪說成有罪,小罪說成大罪,對於殺掉往日的同事,陳瑛幹得最賣力。
剛開始朱棣自然很信任他,這麼好的走狗,用起來當然舒服,但當建文舊臣被殺光之後,陳瑛的末日也就到了。
陳瑛瘋狂咬人的行為,連一向謹慎的皇太子朱高熾都不滿,更何況是其他大臣。哪怕他們並非建文餘黨,也難免在後者被瘋狂屠戮時產生兔死狐悲的心態。於是為了平息大臣的怨氣,朱棣隨便找了幾個罪名,就將陳瑛下獄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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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逐夢浮生533
言官、御史一般都是皇帝親自授權的,挑選的都是一些敢直言不諱,剛正不阿的人,而這些人一般都是官階不大,對彈劾的人夠不成太大威脅且其背後是皇帝;另外一些人為了向皇帝表明清白也不會輕易殺掉言官招人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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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歷史有點酷
在古代只要你舉報的人經調查確實有那麼回事,與你舉報的內容相符合。那你就能得到最大的老闆也就是皇帝的庇護,那就沒什麼人為難你了。
當然要看這個皇帝是不是一名合格的皇帝,要是你倒黴,碰上了昏君,又剛好觸碰了他的利益。那你分分鐘就得下臺。
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還是挺完善的。朝廷設有監察體系,大家都會遵守官場規則。每個朝代的官員都有自己的小幫派,畢竟官官相護嘛。而這些幫派又為皇家服務,很容易產生利益衝突。
像《貞觀長歌》中,朝廷的官員都分別屬於不同黨派。各自站位,然後抱團取暖。有支援太子的就叫太子黨,這是最大的一派。還有支援三皇子李恪的,這派相對較小。還有一些比較弱小的。所有的皇子都對皇位抱有一絲希望。
畢竟那是權力的最高點,所有的官員都渴望著權力。抱到了皇子們的大腿,就相當於向權利中心更近了一點。想要壓倒對方,就要相互舉報對方的缺點,缺點就是那些被對方掌握把柄的人。
這就好比打仗,雙方都有輸贏。實名舉報對方,就要做好被對方報復的準備。畢竟大家都是有後臺的人。真正的鬥爭是在暗處進行的。明面上只能有對方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實名舉報。從而削減對方的實力。
還有要看大老闆的臉色行事。畢竟大老闆皇帝才是掌握大局的人。有時候皇帝會為了各方品勢力的平衡。從而打壓一些官員,做到各方勢力的平衡穩定。像著名的康熙九子奪嫡。九個小團體相互爭鋒。最後四爺雍正憑實力奪了皇位。
當然古代還有一些真正的為朝廷效力的清官。他們不畏權貴,敢於為真理直言。宋朝祖訓還有規定,不能殺諫官。諫官是敢於和皇帝作對的人。監管皇帝的一言一行,勇於說叫皇帝注意自己的品行。
魯迅說過,真正的勇士是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面對血淋淋的事實。當實名舉報別人,就已經做好了死的準備,還怕別人報復嗎?
如果你是古代的官員,你敢檢舉揭發你的上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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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華語歷史
彈劾根據現在的解釋就是立法機關針對國家政府高階官員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種制度。網路查閱資料現代司法體系中彈劾源於14世界的英國。
其實在中國古代可以追溯到秦漢時期。據《漢書》中記載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丞相,秦官,金印紫授,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太尉,秦官,金印紫授,掌武事……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中丞內領侍御史等都是古代的監察部門,專門彈劾失職違法的官員。按照史書記載,國家專門設立的御史大夫,監察史等職位負責彈劾官員。所以肯定是實名制的彈劾,那會不會怕報復呢。
我們先來看看各朝代大致的彈劾過程,彈劾首先是御史提出彈劾,包括御史自己查訪或接受告狀等。第二步,御史就要將彈劾的內容如實寫成奏狀,務必真實有效。第三步,就要將奏狀呈給皇帝。這其中如果經過人手或部門過多,肯定到不皇帝手中。不要擔心,御史是直接對皇帝負責制,他們的奏狀直達御前。第四步,皇帝根據奏狀進行裁決。彈劾的官員被罷官免職等。根據監察制度分析,古代的監察是單向的上下級隸屬關係,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監察制度是垂直趨勢。即使被彈劾的官員想報復,但是面對御史這樣的監察公職人員,還是敬畏三分的。所以彈劾是權力機構對官員的監督懲治機構,不會擔心報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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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子由拍案驚奇
彈劾的整個框架包括:提出彈劾、受理彈劾、審理彈劾到裁判彈劾等過程。
主要特點是, 在大多數時期, 不必透過上級層層備案或報批, 奏疏可直達皇帝。當彈劾提起的時候,大略有兩種情況,
一, 是御史透過私訪, 對犯有違法失職的官吏,御史一人或數人聯名提出彈劾;
二, 是御史衙門透過接受吏民鳴冤和告發不法官吏, 由受事御史或知事劾史彈劾。
另外,御史無論是面彈或奏彈,都要有理有據的寫下奏狀,以事實為根據,如無真憑實據,就要按照稽查失實論處。
御史為皇帝耳目,直接對皇帝負責,御史的彈劾材料,也就是奏章,可以直接上呈皇帝,不假手於別人。
古代的御史,上奏彈劾的時候,要選擇朔日或望日彈劾,以示鄭重,
御史發表彈劾的方式主要有露章面劾和封章奏劾兩種方式;
所謂露章面劾,也稱“面參”或“仗彈”,即在朝會中面對朝廷大員在朝堂上當眾宣讀彈文。
仗彈常在皇帝坐朝時,對著儀仗宣讀彈文,以示威權,兼含警戒百官之意。
御史仗彈儀式嚴肅而莊重。唐代被仗彈的大臣須俯僂趨出,立於朝堂待罪。
每當有大事彈劾,御史頭上要戴豸冠,衣服則穿上裡面是白紗做的內衣,中間是淺絳色的衣裳,外面罩以紅袍,十分莊重、嚴肅,具有威懾作用,使“百僚莫不憚之”。
明朝的顧佐為都御史的時候,在朝大臣有貪墨不法,許穿緋衣,當御前,面加糾舉,就行拿問,故都御史凡緋衣入朝之日必有糾舉,大臣莫不股粟。
對御史的保護也無所不在,清代準御史密摺舉劾,上奏的內容僅由皇帝一人知道。
雍正三年(1725年)上諭:“令各人密封進呈,其忠言有可採招怨結冤者,朕將折內職名裁去發出,或令諸臣會議,或既見諸施行,而外間不知何人所奏。” 所以,一般的情況下,誰敢報復御史?
當然,中國古代的御史糾察,稽查的權利是夠大的,但是,不能針對皇帝與儲君,除此之外,理論上說,均可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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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豬世界觀
這個要看當官個人了,古代彈劾官雖多,但真正剛正不阿的確寥寥無幾。
彈劾官看似有皇帝撐腰,但是卻沒有什麼實權,但是卻有著彈劾一切人的權力。
這些言官裡面,大多都是打醬油混飯的,沒有幾個不怕死的。
縱觀歷史,歷朝歷代的官場,大部分都是腐敗不堪的,如果每一個言官,都像飛蛾撲火一般前仆後繼,悍不畏死。就不會有一個接一個奸臣了。
如果碰到皇帝昏庸,與奸臣共同穿一條褲子,那麼,直言彈劾無異於送死。
當然直言死建的也不少,海瑞曾經彈劾皇帝,連棺材都買好了。
彈劾別人,尤其是身居高位,手握重權的大官,是要冒著生命危險的。
所以,作為一名言官,大多數也會害怕的。只是少部分剛正不阿的人,在用生命與汙濁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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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沒眼皮的蚊子
言官不怕報復,有以下幾種原因。
在古代,負責彈劾官員的,是言官。言官是從秦始皇滅六國一統天下才 有的,過去沒這種制度。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在官員設定上實行三公九卿制。
三公為丞相、太尉和御使大夫。丞相負責處理國家大政,是封建王朝的官員裡,職位最高的。太尉是最高的軍事掌管,御使大夫的權力僅次於宰相,主要工作是監察和執法,監管重要的文書圖籍。
從這種設定來看,御使大夫的職位非常高,他彈劾官員,只要彈劾的不是宰相和太尉,其他的職位都比他低,你個有實力報復他?
從秦朝以後,雖然各朝各代的官制經常變動,但是大體上還是延續了三公九卿制,如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清朝設立內閣和軍機處、都察院、理藩院等等,基本框架都沒變。
這是一種原因,另外在古代,由於儒家文化的盛行,言官都忠於職守,他們的任務督查彈劾官員。名留青史對於讀書人來說,甚至比生命更重要,有很大一部分言官,為了名留青史玩兒了命的去彈劾官員,甚至有的還監督皇帝的言行,不停的指出皇帝的缺點。
為了名留青史,有的言官 乾脆去作死,去彈劾的時候,連壽衣和棺材都給自己準備好了。
由於各朝各代帝王性情的不同,負責監察的官員,有時候權力很大,有時候權力很小。言官遇到明主,他們就敢說敢幹,如果遇到昏君大多數言官也不敢說,敢說話的言官被餵了狗都不新鮮。
回覆列表
唐代還制定了一套完備的官員彈劾規範,幫助御史儘可能不受干擾地舉報官員的違法行為。唐代御史掌握官員違法資訊的渠道主要有兩個,一是有針對性地親自調查取證,二是接受其他人的投訴與舉報。
舉報人沒有身份限制,從官員到百姓都可以,御史臺每天會安排一名“受事御史”值班,對當天各地送來的訴狀進行基本判斷和處理,舉報者也可以直接到御史臺“奏事”,在初步確證舉報事項之後,御史就可以向朝廷上奏,說明官員違律違法的情況,這樣的奏狀稱為“彈事”或“彈狀”。
在大多數情況下,彈狀中要寫明舉報者的姓名和御史臺受理的具體情況,屬於“實名舉報”,這種政策雖然有助於御史和皇帝判斷事實,但是舉報人卻有被報復的風險。
為了鼓勵人們揭露官員的違法行為,唐代前期又實行了一種“風聞言事”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彈狀中不需要寫明舉報者的姓名身份,只要說這條罪狀是自己“風聞訪知”即可。這樣的制度保護了舉報者的隱私,讓被彈劾的官員難以尋找舉報者進行報復,無疑大大降低了舉報者的疑慮、提高了舉報的積極性。
則天武后執政末期,男寵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在朝廷中公然索取賄賂,遭到大量舉報,當時擔任御史的宋璟利用“風聞言事”的制度,在不暴露舉報者姓名的情況下向武后彈劾兩人,武后也只能按照法律規定下令調查此案。試想,以張易之兄弟在當時的勢力,如果沒有“風聞言事”的制度,恐怕永遠沒有人敢對他們進行舉報。
當然,御史有了彈劾百官的權力,就也有可能因為黨爭或個人恩怨對官員進行的不當彈劾,為了防止這一點,如果彈劾的案件比較嚴重,或者涉及人數比較多的,朝廷會命令尚書刑部、御史臺和大理寺3個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重新審理,這一過程稱為“三司推鞫”。由於這3個部門相對獨立,較難串通同謀,這種“三司推鞫”的制度能夠很好地避免冤假錯案的產生。
雖然舉報人不會在彈狀中暴露姓名,但如果經過“三司推鞫”,發現事件實屬誣告,舉報人就會遭到“反坐”,即將誣告中涉及的罪名反過來加在誣告者的頭上。
比如玄宗朝名將張嘉貞,長期在河北統領天兵軍與契丹、奚作戰,在入朝後有人告發他帶兵時用度奢侈,收受賄賂,因此遭到了御史大夫王晙的彈劾,但是經過三司推鞫之後,驗證此事為子虛烏有,玄宗當即決定以“反坐”之罪將舉報者處死。不過張嘉貞表現得倒是比較大度,他勸玄宗說如果真的殺了舉報者,就會“塞言者之路,則天下之事無由上達”,反而阻礙了皇帝廣泛聽取意見的路徑,這才讓玄宗免了誣告者的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