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筆之舞

    別人欺負上門沒經過你的允許進入你家,偷搶你的財物,敲詐勒索或者危害你的生命,對你進行不法侵害,你用棍子打死他,你屬於正當防衛,不負法律責任!

    現在三部門(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把非法入侵住宅偷搶財物,對你或者對他人不法傷害,你用武力反擊,算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沒有經過你的允許上門進入你家打你,對你進行敲詐勒索,就算對方不法侵害你的權益,打他不犯法!

    非法入侵包括很多情況:

    第一:沒經過允許進入你的住宅,並且找你吵架打架!你都可以用武力反擊,屬於正當防衛!

    第二:沒經過允許進入你的小汽車裡。偷搶財物,對你不法侵害,你就可以武力反擊算正當防衛!

    第三:沒經過允許偷偷進入辦公司。偷搶財物,也可以武力制服,算是正當防衛!

    第三:沒經過允許黑夜進入你的商鋪。你可以當他是個小偷正在不法侵害你的財產,可以武力制服他,屬於正當防衛!

    第四:沒經過允許進入任何人的住宅,偷搶財物,統稱為不法侵害,都可以武力制服他,屬於正當防衛!

    第五:只要有人帶凶器進入你家,危害你的生命,打死他也是正當防衛,不負法律責任!

    崑山那個於海明反殺帶凶器的劉海龍,這個案子現在已經撤銷,於海明屬於正當防衛,無罪!

    山西楊輝殺死入室的雷濤案,也屬於正當防衛,

    這次三部門給正當防衛的定性,是國家保護普通守法老百姓利益的英明決策,對於黑惡勢力和違法亂紀者是最有力的震懾!

  • 2 # 法重情深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算不算正當防衛?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首先,別人欺負上門,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對的

    但是欺負上門的人的行為有輕有重,對於輕微的違法行為,可以進行勸阻和警告,並不一定必須使用武力驅趕對方。

    只有對方給自己造成很大威脅的時候,才可以實施正當防衛。至於用棍子將對方打傷,也只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實施的。

    如果對方上門只是說幾句話或者是指責幾下,那麼你就持棍將對方打傷,這就不屬於正當防衛了,這就有一種故意傷害的意思了。這樣,反爾你要負法律責任。

    其次,別人欺負上門,最好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先行報警

    面對對方的不法行為,應當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報警求助,是最好最有效的辦法。相信有關部門會制裁違法行為人的不法行為的,法律對於一個人都是公正的。

    任何人違法犯罪,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因此,要相信法律,要依靠法律。

    最後,只有當自己的合法行為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才可以實施正當防衛

    實施正當防衛有一些必要的條件,雖然現在有關部門放寬了對正當防衛實施範圍的條件限制,但是也並不一定說是無原則地防衛。

    至少防衛的措施應當與不法侵害的強度大致相等,不可能對方說你幾句壞話,就將對方打傷。

    所以實施正當防衛的時候,要有一個度。

  • 3 # 手機使用者23269046953

    老子打兒子追不過百步,可外人追上門來可這輸定之理,也得看上門來拿兇器沒,非先出手,上門是與你理論還是護歐在一起,匕必互歐沒多大責,要人家沒打架動機你打了可得付醫療費

  • 4 # wet53

    我也遇到這樣的事,鬧事者有4兄弟,來了3兄弟加他父親來我家晚上鬧事,我忍耐把事情說清楚了,最後風平浪靜無事一樣《我這裡是他老婆與我老婆打架〉〉

  • 5 # 劉虎池

    別人欺負上門,但他沒有動手打你,你為什麼用棍打傷他哦?這不算正當防衛,因為他沒有先動手打人,是你打傷了他。

  • 6 # 望洋捕撈

    別人欺負上門是你自己說的,是不是要求證。別人上門後會有什麼傷害,對你什麼危害,你得有證有據。如果別人上門講和,你不接受,就另當別論。別人上門是否有行兇器械?和有足夠的能力威脅到你?

  • 7 # 秋霞134181534

    如果別人到你家,是為了和你講道理,沒有先動手你用棍子把對方打傷,你是要負責任的,如果對方不講道理進門就打,你打傷別人是屬於正當防衛!

  • 8 # 老方同志

    總的說:上門實施違法犯罪為應當適度從重處罰,但不是正當防衛的唯一理由

    另外回答這個問題本身也有難度,難就難在“別人欺負上門”具體情形是什麼?比如是空手上門還是拿了刀具上門?有沒有動刀動作?是怎麼“欺負”的,只是辱罵還是動手毆打家人了?是對家裡的女性動手動腳還是“打砸搶”……這些情節不具體就無法準確回答。

    何為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 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有限正當防衛”。

    通常所說的“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其實還有一個前置條件,即正當防衛主要是針對刑事案件而言的,處理治安案件時雖然也有近似“正當防衛”的要求,比如:故意挑釁、刺激對方毆打自己的,對於毆打他人者從輕、減輕或不免處罰,但還沒有明確的“正當防衛”一說。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不法”近似於“非法”,實施法律禁止的行為叫“不法”行為。過路人未經允許進你家討杯水喝,酒後走錯了門進你家……目前在中國,這類情況還稱不上“不法”。也許有人會說,這明明觸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法條了,確實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都有相關法條,但相關的司法解釋卻很缺乏,實踐中處罰的則少之又少,現成的案例也不多。出現這種狀況主要是對此類案的主觀要件難以識別。比如債權人到債務人家討債,兩家有矛盾“上門理論”,他的主要目的顯然不是為了破壞對方住宅的“安寧”權,民法上可能稱之為“民事自助失當”。當然,這現狀也許是中國目前的國情決定的,不能盲目地與美國比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設定條件過窄,可能會影響鄰里關係,減少人與人之間的正常交往,從而割斷人與人之間的互助關係。本題“欺負上門”內含不清,無法展開來說,假如僅是兩家有矛盾,對方僅限於上門不友好的“理論”,難以成為正當防衛的理由。無論什麼理由,帶著“怒氣”上別人門的做法是不應該鼓勵的。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正在進行時”是正當防衛的主要條件,也就是說違法或犯罪的行為正在實施時才能防衛,尚無違法或犯罪行為就提前防衛,或違法或犯罪行為已經終了,事後防衛都屬於過當,最多作為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

    近幾年來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放寬了很多,但相關法條並沒有修改。即便修改,也不可能無限放寬。認定標準過寬,就會鼓勵報復,鼓勵冤冤相報,就可能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不利於保護弱勢群體,不利於弘揚社會正義,社會可能就成了力大身壯者的天下。

    把握這個條件的難點是怎麼看“正在進行時”?有的情況下某行為已經進入“進行時”,可能受害人已經無法“防衛”了,又何來“正當防衛”?比如,對方用刀向你刺來,非專業練家,可能等他反映過來時,刀已經刺入了他的心臟,受害人根本就無法反擊。現在不孤立、單純看具體行為的“正在進行時”,而是完整的看待案情,結合現場情況把“不法”行為預備階段的一些細節歸入這個“正在進行時”,這還是比較恰當的。

    本題看不出是在什麼情況下實施防衛行為“用棍子打傷對方”的?所以無法給出是否“正當防衛”的結論。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本人

    這個應該不需要多與問答內容進行對照,大家都能明白。比如,老子“欺負上門”,你卻將在一旁“看熱鬧”的無關人員,或在現場勸說老子的兒子打傷了,顯然這種“正當防衛犯”了一個“方向”性的錯誤,肯定不叫“正當防衛”。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如何把握正當防衛?難點除了何謂“正在進行時”外,就是如何理解“不能超越限度”?這個話題展開說篇幅過長,不多說。

    給合問答,一般而言,沒有矛盾糾紛就“別人欺負上門”,不計法律後果公然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這種可能性不大。“別人欺負上門”只是罵罵咧咧,你“用棍子打傷對方”,造成輕微傷的一般屬於治安案件,可以調解或從輕處罰,或不予處罰;構成輕傷以上的,立刑事案件,“算正當自衛”的可能性也不大,最終應當從輕處罰。

    “別人欺負上門”如果實施了打、砸、搶或故意傷害家人的行為,無論是否有矛盾糾紛,則視不同情況來認定“用棍子打傷對方”是否“算正當自衛”。

    迴應文章開頭再總結一下:上門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應當適度從重處罰,但不是正當防衛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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