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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妮可小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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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佛在心中7747
職場任人唯賢,任人唯親。體現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幹工作縮手縮腳,想讓自己的員工去做事情,還不放心,就象放風箏一樣用一根繩子拴住,這樣不能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要想企業公司在市埸中立於不敗之地,就要大膽地激發員工潛能,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不能在重要崗位安插自己人,不出力拿高工資,還把工作積極向上的員工向家奴一樣看管。企業公司要發展就要任人唯賢,不能任人唯親。在現實社會里,任人唯親肥水不流外人田根深蒂固的存在人們的現實生活工作之中,任人唯賢只是人們期盼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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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誰無勁風暴雨時
任人唯賢是大企業的用人標準和企業的執行標杆,企業想發展,想進步,靠你自己在怎麼發展,在怎麼努力,始終你的規模有限,業務有限,僅僅是能當一個個體戶,只有將自己的格局放大,將適合這個崗位的人,放在對的地方,才能發揮最大作用,比如有人會拍馬屁,會辦事,你給他放到車間工作,肯定沒有利用這個人最大優點,所以,任人唯賢,就是將對的人,放到對的崗位上。
任人唯親,這是現在中國企業不可避免的現狀,中國自古就是禮儀之邦,而且講究的就是抱團取暖,當你有能力的時候,為什麼不可以幫助你的親人?所以任人唯親也不是什麼壞事,因為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親人都不幫助,那麼事業做的再大,也是失敗的。國家都提倡共同富裕,在自己有能力的前提下,應該任人唯親,帶動整個家族的繁榮,帶動國家的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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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起趣詩詞對聯
一、先來說說任人唯賢
記得以前上歷史課,我們的歷史老師就跟我們講過任人唯賢的故事。齊桓公採納鮑叔牙的意見,任人唯賢,沒有記一箭之仇,任用管仲為相國,得賢人輔佐,終成春秋霸業。這是一個經典的任人唯賢的故事。
我有個兄長自己開公司,他本人文化水平並不高,技術和管理方面都不專業。但是他待人特別和善,很懂得欣賞別人,他高薪聘請了幾個管理人才來幫他打理公司,他非常重視這幾個管理人才,和他們關係處得很好。公司在他們的管理下,事業蒸蒸日上。由此可見,任人唯賢對國家社稷多麼重要。同樣,對於企業,任人唯賢一樣至關重要。任用賢人也就是德才兼備的人才,可以助力企業迅速成長快速發展。不管是管理人才還是技術人才,任人唯賢關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二、再來說說任人唯親
歷史上因為任人唯親而喪國喪命的有之,因任人唯親而家破人亡的有之。與任人唯賢相反,任人唯親取決於領導者的肚量和用人智慧。自古賢才多傲慢。對於這些脾氣古怪或性格倔強的賢才,領導者沒有豁達的胸襟和寬宏的肚量,有些時候還真不好駕馭。
很多企業管理者也知道不能任人唯親,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比如人際關係、社會背景等等原因,導致了無奈之下只能任人唯親,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家族企業,更容易出現任人唯親。一方面因為親者往往是利益共同體,有其人脈資源優勢。一方面親者相對於陌生的賢者,更值得信任,誠信成本也較低。並不是親者就沒有賢才,所以出於利益關係及其它原因,便會任人唯親。上面提到的兄長的公司,在經營發展中,有一次也是任用了自己老婆的弟弟,結果那小舅子不學無術,好吃吃喝喝,根本不是做行政管理的料,結果搞得公司內部鬧矛盾,之前的管理團隊意見很大,差點把生意搞砸。兄長一怒之下,為了大局著想,把小舅子解僱了。任人唯親,差點害了他辛苦經營的公司。
綜上所述,任人唯賢和任人唯親是不同的兩個用人策略。但在職場上,任人唯賢是出於長遠發展考慮,看重的是人才帶來的長遠效益。而任人唯親是出於共同利益關係的考慮,看重的是低信任成本和彼此的家族人脈。但不管怎樣,任人唯親對企業和職場生態來說並不利,容易造成人才流失,當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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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義和堂國學
任人為賢,就是選用德才兼備的人,這樣才能服眾,才能有利於事業的發展。任人唯親,就有失公平、公正。讓真正有能力的人得不到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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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溫暖依存
職場中應該講究的原則就是“任人唯賢,而不是任人唯親”,從字面意思上來講很簡單,工作就是工作有能力者上,沒能力者下,而不是搞家族企業,裙帶關係,覺得誰誰誰是我親戚而予以重任。而且事實也證明了家族裙帶關係只會讓企業變得沒有生氣,沒有動力,很有可能會使有能力者覺得屈才,怨聲載道。“空降兵”一詞相信大家應該不會陌生,優秀的員工透過很長時間的努力終於可以得到被重任的機會,卻突然老闆的親戚將你本應該得到的機會給搶走了,你心裡是什麼樣的滋味,會不會有種分分鐘想辭職不幹的衝動?所以說很多任人唯親的企業註定會一步一步走向覆滅的道路,因為它根本就留不下優秀的人才加入,更別談什麼發展了,當有一天公司流言四起,臭名昭著的時候,那麼離倒閉就不會太遠了。想要公司做的長久,發展的更遠,企業唯有任賢才是上上之策,而不是任人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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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素秋慈
在不同的時期,用不同的策略
既然是從職場的角度,去考慮“任人唯賢,任人唯親”這句話,個人覺得,這兩個用人方式,各有各的好處,也各有各的不足,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此處談談自己的看法,僅供參考:
1. 初創時期,“任人唯親”是自然選擇
中國的企業發展有其自身的特點,很多企業在發展的初期,都是摸著石頭過河,這個階段很難像正常的大企業一樣,分工明確,各盡職守,很可能是一兩個人,負責了企業的大部分事情:一個老闆,一個財務,一個行政兼出納,也許就是公司的雛形。
既然無法明確分工,自然無法在招募員工上有明確要求,這個時候,與老闆有親屬關係的人,就成了最佳的考慮物件。親戚有他們的優點,就是懂得體諒,有親情基礎,更容易信任;當然也有他們的不足,就是會和老闆沒有上下級概念,不利於管理。
所以,在企業的發展初期,“任人唯親”是一種自然選擇,能夠給企業發展提供助力,而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如果管理得到,這個“親”也不會阻礙企業發展。
2.成熟階段,“任人唯賢”是必然選擇
朋友告訴我,很多民營企業,當他們發展到一定時候,就會出現發展瓶頸,而這個時候,他們需要面對一個大的問題,就是人才的問題。
在企業的成熟階段,各方面機制都逐漸健全,分工合作是必然趨勢。這個時候,專業化的職業人成為企業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源。而樣樣都會點,卻都不專業的親戚類員工,儘管資歷很深,卻無法給企業發展提供更多的動力。
所以,在企業的成熟階段,“任人唯賢”是一種必然選擇,因為企業發展的現實所決定,只有真正具備能力和素養的人,才能夠在競爭激烈的職場上,與企業一路同行,創造更大的輝煌。
當然,現在有更多的新興企業,不再採用傳統的家族式發展道路,而是尋找到自己的最佳拍檔,靠著吸引投資來進行發展和擴張,那又是“任人唯能”的新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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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黔工匠曾旭
其實沒有什麼任人唯親或任人唯賢的區別。誰都願意用自己的熟悉瞭解的人,親就是賢。賢也可以變成親。所謂用賢不避親,如果親近的人正好能力強,那是最好的選擇。老闆想的是能力不足可以培養,用親人總比用那些不瞭解的人好。只是,很多時候企業就是敗在這些只“親”不“賢”的人身上。畢竟我們的文化裡太多感性的東西,老闆不是聖人,又怎能脫俗那麼理性。這就是很多企業主明明知道家族企業有很多弊端,卻無力改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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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理空間
這是一個理論悖論,誤導了幾千年。
根本不存在用人唯賢和用人唯親的爭論,它們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用人一定要唯親,親是忠誠的象徵和體現。親,甚至是用人的最高標準。
誰用我,我就要對誰負責任;我用誰,我也要對他盡責任,這是不爭的事實。
那怎麼理解“賢”呢?
親是賢的第一體現。不忠誠不負責,怎麼能叫賢呢?
真正的賢臣,首先一定是忠臣。其次才是其他各方面能力的綜合體現,包括決策能力,執行能力。
有人自己標榜為賢才,所以抨擊用人唯親者,這是一個大的誤區。
所以敢於直言,敢於指出領導的毛病,敢於和領導叫板的人,其實是另一種層面的“親”的體現,這是更大的忠誠,更高層次的負責任。
所以一定把用人唯賢和用人唯親統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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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若林吖VLOG
任人唯賢,任人唯親是兩種不同的用人方式,需要分開來講。首先任人唯賢,這是一種優秀的用人方式,但凡在歷史上有突出貢獻的朝代,及發展優質的民營大公司(一些依賴政策扶持的特殊企業除外),都是任人唯賢的典範。在這樣的朝代,這樣的公司,各種各樣的制度非常健全,在用人上以才能賢明為標杆,只要你有才能,又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就能得到合適的職位。因此,這樣的朝代,是能臣賢將輩出,歷史貢獻巨大,例如唐太宗,宋太祖等。公司也是如此。其次,任人唯親,是一種提拔身邊人的用人方式。包括自己的親屬,朋友,親近的下屬。這種用人方式敝端很大。因為它不是用人的才能,而是以個人的喜好及關係的親蔬遠近來用人。在這樣的公司裡,公私不分,管理混亂。最終發展不暢,或走向破產倒閉。前段時間新聞爆出的寧夏某大公司,就是任人唯親的典型。
回覆列表
任人唯親和任人唯賢其實是領導學界的熱點難點問題。
雖然理論上大家都知道要任人唯賢,但在實際中,經常會面臨任人唯賢還是任人唯親的兩難境地。
一、在中國歷史上有很多任人唯親的問題。
漢高祖劉邦在贏得天下之後就開始任人唯親。認為“天下同姓為一家,非劉氏者不得王”,更要命的是他還為此設立了專門的制度,對異姓的官宦展開殺戮。
同樣,在唐末,著名的“牛李黨爭”就是因為用人制度的理念不同而引起。士族出生的李德裕也主張任人唯親,人為那些不是公卿的子弟根本不瞭解朝堂之事。而牛僧儒等人就主張用人唯賢,他們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了唐末的統治危機。
如果你去了解一下歷史就會發現這其中有一個大概的規律。在國家初始階段,百廢待興,領導人一般會全國納賢,重視才華。但到了興盛的時候,一般就會出現任人唯親的現象。
二、國外和國內對任人唯親的認識
其實在西方領導學中也有個類似於任人唯親的問題。這裡有個概念他們叫做“圈內人士”(in-group), 圈內人士因為在先天血緣聯絡,或者後天工作聯絡的影響,關係較為親密,由於這種親密關係,在工作中會對工作效率產生影響。比如可以受到領導的信賴,可以享受特權,而正向的聯絡和互動會產生更加積極的效果,從而影響領導的績效,這種效果的影響的過程被稱為“領導者-下屬交換理論”(leader-member exchange theory)。
在國內,任人唯親主要體現在對幾個維度的價值排序上。排在第一的是忠誠,即多大程度上這個人可以為上司去犧牲自己的利益。第二是關係,即這個人是否和自己有某種關係,比如是家屬,或者同學,或者老鄉等。第三才是才能。
在家長式的企業中,領導者對於自己人更信任寬容,很少用權威去處理。“家族”內部的團結是一個長期的隱形的契約,從某種程度上維護了企業的穩定。這種因素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家族企業的壽命。
可見任人唯親是一個世界範圍內的現象。也未必就一定是貶義詞。但是需要合理的引導和規範,使其發揮積極的作用。
其實在《資治通鑑》中司馬光對於任人唯賢還是唯親的問題就給過一些建議。
1. 用人不需過分關注對方是否是“親”,只需要看他是否是“賢”。
司馬光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才華,不能因為是“親”而用。但如果一個人有才華,也不應該因為對方是“親”就刻意的不用。這兩種做法都是不對的。
血緣關係在任何企業都不能避免,只有“親”才能看風險,共患難,但只有“賢”才能嚴格執行制度,推進企業發展。
2. 讓眾人舉薦
司馬光認為一個人的認識是有限的。應該動用眾人的力量去舉薦有才之士。並且對此進行考核和賞罰。眾人舉薦的要透過考核才可以錄用。而且還推出一條“結罪具保”的措施,對於用人失當當主體是會追究責任的。
同時對於被舉薦的人如果做出業績,推舉他的人也可以得到獎賞。
如果被推舉的人庸庸碌碌無所作為混日子,那被舉薦的人也會收到懲罰。
總而言之,在特定條件的實踐中,親和賢並不矛盾,並可以互相轉化。“親”的忠誠度高,執行力強,可以和領導站在統一戰線,更加團結,風雨同舟。而“賢”其實也可以轉化成“親”,一個可以站在領導者的角度想問題,認同組織的價值觀和使命的“賢”也會成為領導的“親”。
對於“既親又賢”要重用,“只親不賢”的慎重的用,“只賢不親”的去培養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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