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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斗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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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野7
這個問題的確很難解釋,首先要看是什麼樣的事實。如果是小孩或未成年的人,父母對其孩子所欠之債有嘗還的責任。如果孩子已成年、並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時父母就沒有直接責任了。所以,當你在借款時就要注意了,在他無力嘗還的情況下最好不借,以免給自己製造麻煩。因為成年已是法律行為人,所做之事需要他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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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的盛妝
你好!關於子女欠債不還是否要其父母幫還的這個話題,羅律師前面所說的好像只是關於未成年代款前後的有關一些法律效應和有關後果,大家大致都看的很明白,但是現在我想到的問題是,如果這個貨款人之前是有完全獨立能力的成年人,在他貨款時行銀也沒授意他找法定代理人或擔保人出面承擔保證,而他獨自完成.借款程式,那麼一旦這個人出了意外死亡或已造成重傷致殘,使他完全喪失了還款的能力,而他的父母也沒有繼承到兒孑的遺產,那麼他的父母是否俱備幫他還款的責任和義務呢?如果他的父母藉此堅說他們不是兒子的法定擔保人而拒承擔債務責任,那麼法律會對他們網開一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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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說
“欠債還錢”是債務人應盡的義務,但如果遇到債務人無力償還的情況,是否可以要求其父母代為償還呢?
問題的關鍵在於,債務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
第12條第二款規定: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13條第一款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11條第一款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簡言之,如果兒子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就應當替其還債;因為父母是其法定監護人。
如果兒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償還。
如果債務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無力償還債務,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實踐中,“無力償還”可分為兩種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這種情況,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分期償還;
2、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需要經過法院審理、判決,將債務人現有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關於債務,還有一個常見的問題:如果債務人死亡該怎麼辦?
1、配偶償還
如果債務人所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死亡債務人的配偶對債務有償還責任。其中夫妻約定個人財產製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這類債務不需要配偶償還;
2、遺產清償
債務人死亡,但有繼承人繼承其財產的,繼承人應當對債務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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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妞問答
社會上經常會出現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想盡辦法讓其家人還債,那是不是子女欠下的債務真的可以由父母來歸還呢?而具體法律又是怎麼規定的?借款雙方又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權益?
一、子女欠債,父母是否應該替他們還債?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隻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二、如何讓欠款人還款?
1、欠款人暫時無力償還的,可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2、欠款人永久無力償還的,就只能用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需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3、欠款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其配偶負有償還責任。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製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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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皖北負翁
為什麼?做父母的把兒女養大成人不是為他們當牛做馬的,何況為他們辛苦成家立業。老有所依,頤養天年。而不是為替還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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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85390537惜緣
給子女發放信用卡網貸時候為啥不通知父母?子女逾期還不上了你們就想起父母啦?這是霸王條款,無論子女是否結婚分家父母也沒義務責任替他們還債!現在無論是網貸還是信用卡的催收就是道德綁架,抓住父母必定會心疼子女的弱點才不停的打電話威脅恐嚇父母,讓父母替子女還債!有些催收簡直就是畜生不如不講一點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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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澄清2019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可以我父母,但必須是合法的債務。成年子女就沒有這個義務,因為成年子女有獨立行為能力。債權人出借時就應該考慮風險,考慮考慮讓他父母擔保,沒有簽字擔保一切免談!如果是非法借貸立即報警!以強硬對強硬。忍讓是無止盡的。打得一拳去,免得有拳來。這種情況一般不會是親戚之間的借款。
回覆列表
在以下情況下,子女欠債可以找父母償還:
1、子女未成年的,子女對外所欠的小額債務,父母作為監護人,有償付義務。比如,在校園上學的子女跟同學或其他人所借的小額債務,一般與其年齡和需求相適應的欠債,數百元或千元左右的等等,不需父母追認的債權效力,父母具有償還義務。
2、成年子女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收入、財產均為與父母家庭共有的,子女亦是為家庭欠債的,父母有償付義務。
3,子女與父母一起生產經營的,父母子女收入均為家庭共有的,父母有為子女欠債的代償義務。
4、父母繼承子女財產的,在所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有償付子女債務的義務。
子女與父母均獨立生活,各自舉家,收入各歸自己家庭的,互不負債務償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