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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澤濤細數6月代言風波後在國家隊的遭遇:在狀態最好的時候,突然飯卡被消磁、被要求三天內搬離公寓,主管教練不再出現在游泳池,訓練陷入半停滯狀態……要求看相關檔案,最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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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容易難難難

    真實情況我不瞭解,但我個人覺得問題是多方面的,首先游泳隊的管理體制是有問題的,裡面也會有各種貓膩,這是肯定的,但是寧澤濤太多的商業活動肯定會對他的競技狀態有影響,職業素養高的人的專注力肯定會在體育上,不過運動員對能夠獲得豐厚的商業回報是無法拒絕的,這點要承認,人都要生活,不然老老實實的在泳隊待到退役,當個不大不小的官員或者教練,一輩子就這樣了,誰也不願意呀,這裡面涉及到一個科學的管理問題,商業活動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有一個科學的全面的制度規範他,還有希望國家體育部門規範一下各種贊助獎金的分配問題,這都做不好運動員不抱怨才怪。

  • 2 # LadyHaha雷蒂讀書

    關於寧澤濤退出游泳隊的問題,真的是像擠牙膏一樣,一會兒一點兒爆料,一會兒一點兒爆料,一會兒是體育總局的調整公函,一會兒是中央巡視組的巡察意見,這回又爆出商業集團的利益衝突,地方泳隊的壟斷之爭……真是最莫明其妙的爭端:雙方都不見承擔法律後果,雙方卻也都落得遍體凌傷。

    同意一位答友的意見,管理體制的問題。運動員和體育中心是什麼關係,僱傭?收購?軍隊?這個關係不捋清,誰知道還會出現多少個田亮、寧澤濤這樣的爭議。

    吃瓜群眾並不瞭解體育中心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式,以及事件的內幕,只是從蛛絲馬跡中質疑中心的體制是否健全,比如它是否管得太寬,霸王條款。比如體育中心是怎麼召集運動員的,籤的什麼約,勞動合同還是經紀協議;中止協議的條件是什麼;是集體管理還是個人拍板;標準流程還是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授意……真的有商業集團和個別領導的利益摻雜期間嗎?

    說寧澤濤“被拋棄”還真是挺形象挺貼切的,說不用你就不用你了,沒有違反任何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者霸王條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也是醉了。比被拋棄更悲催的是還要被順便踩到塵埃裡。

    別責怪吃瓜群眾站在個人一邊,跟機構相比,個人永遠都是弱勢的一方,同情弱者是人類共同的傾向。機構是給了個人平臺,但也不能完全抹殺個人的天賦和努力,沒有個人十幾幾十年的揮汗如雨,能有機會脫穎而出讓你看上嗎。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事,能說合法嗎,至少看起來也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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