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樹洞7

    彩禮錢是肯定要回的,你們既然沒結婚,怎麼還會收你彩禮錢呢,兩個人分手了就該把一切了結好,也算給這段感情一份體面的結局

  • 2 # 法海無涯亦有涯

    這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實際上是可以要回來的。該不該是你想不想的問題,可不可以是你能不能夠要回來的問題。

    從法律層面來說,這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涉及到彩禮返還問題。你這個22萬元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這個條件,是以你們結婚為前提。現在分手了,結婚這個前提條件沒有了,贈與行為不存在成立的條件了,你當然可以理所應當的要回彩禮錢。

    法律畢竟是最基本的底線要求,從道德層面上,如果,你覺得心裡過意不去,畢竟人家也陪你四年,你可以給別人一點錢。相當於花錢買安心。

    現實是,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作為普通人,存夠22萬其實是不容易的,想要回來也無可厚非。

    當然,索要是雙方應該心平氣和,感情不在人意在。如果雙方撕破臉,真鬧到要打官司,也可以參考《婚姻法》相關法條跟司法解釋。

  • 3 # 赫拉小姐

    沒有結婚,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錢,兄弟,大膽的去要回來吧,加油!咱不能砸幾十萬錢去養別人的老婆吧

  • 4 # 一個有理想的戀愛腦

    我認為,應該要回來。

    和女朋友相戀四年,一定是特別熟悉的,擁有感情基礎。即使後來因為感情不和而分手,但是兩個人還應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單從金錢基礎來講,22萬自然不是一個小數目,對於大部分家庭都是很大的一筆支出。不論是自己的血汗錢還是爸媽的辛苦錢,都是自家的,是為了家庭新增新成員創造美好生活準備的,所以分手了,當然要把彩禮要回來。

    彩禮是為結婚準備,婚都不結了,還給彩禮幹嘛?

    其次呢,既然在一起已經四年了,女朋友對你的家庭狀況肯定也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對於大部分普通家庭來講,奈何女朋友懂點事兒,都會主動還回來的,如果不是,應該挺讓人失望的。。。畢竟也是在一起四年了的人啊

  • 5 # 陳達榮

    怎麼說你好呢?在情在理婚結不成彩禮是可以要回來,但四年感情也不能說沒了就算,我提議要回一半吧,生意做不成人情還在嘛!

  • 6 # 賀孝先

    不是該不該要回的問題,而是能否要回來的問題!儘管細節不瞭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完壁歸趙是不可能的,能要回十萬你就知足吧!

  • 7 # 風與月

    網上看到一個帖子,是個面臨分手的男人發的,他的問題是:女朋友要跟我分手,那戀愛期間我為她花的錢該要回來嗎?

    我跟她戀愛五年,也同居了。這期間,房租是我付的,生活開銷也基本都是花我的錢,過年過節我都會送她禮物,包包化妝品什麼的都是挺貴的牌子。這些年少說為她為她了七八萬吧。

    現在她跟我說不愛我了要分手,我覺得她應該是移情別戀了。她的工作不錯,收入也還可以,經常出差,出入高檔場合,可能是遇到了更有錢的人,看不上我了吧。

    那麼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不能幫別人白養幾年老婆,七八萬也不少了,我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我是不是該把為她花的這些錢要回來?

    從這個帖子裡面看不出他女朋友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們為什麼要分手,但是我由衷地為他的女朋友感到不值,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要分手,你竟然不去思考問題出在哪裡,為什麼人家在陪你耗了五年之後才提出分手?為什麼過了五年後不再愛你了?而是糾結於要不要跟她要回來你花的錢?

    雖然他說可能女友是移情別戀了才要分手,不過在我看來,他不過是為了最後提出想要回錢做鋪墊罷了,以為用一句“不能給別人白養老婆”就可以讓網友贊同自己這種斤斤計較,小肚雞腸的行為。

    這個男人,恐怕也不是多麼的愛他的女友,幸好他女朋友提出了分手,也算是及時止損了。

    愛情不該用金錢來衡量,但是,有時候對錢的態度還真能看出一個人愛你的程度。姑娘們找男朋友時可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了,千萬不能跟這種提分手不是考慮挽留,而是馬上跟你算賬的男人在一起啊,實在讓人寒心啊。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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