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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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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左梅娘

    “分手了,居然還把前任當孃家人?”

    01

    朋友樂薇分手後繼續跟前任大城保持密切的聯絡,可以說是隨叫隨到,喝酒醉了讓他送她回家,參加聚會,還要邀他一起盛裝出席,連上次搬家,也讓他吆喝一幫兄弟,過來忙了一箇中午搞定。他們沒有手拉手,但是依然心連心。

    更令人驚歎的是,樂薇找了新男朋友,還要讓前任一起過來吃飯,吃過後問他的意見,儼然把前任當孃家的意思。

    02

    直到樂薇的新男友發現了他們之間的關係。樂薇說,我們現在只是朋友啊!

    樂薇的新男友說,如果他是你的男性朋友,青梅竹馬的,那我尊重,可是他時時刻刻像個影子一樣地跟著我們,我反感,你是我的女朋友。你的感情應該全部屬於我,如果他還要跟著,那我們分手。

    03

    樂薇說:我雖然不愛他,但是談了那麼多年,還是有感情的,所以捨不得自己和他完全斷了聯絡。他對我那麼好,我也不想讓他傷心啊,分手以後,我們又不上床,只是做朋友的啊。現在我們還經常見面、聊天,有事情一起分享,做個朋友沒什麼啊!

    大城說:分手的時候,我真的心如刀割,但是她還願意和我保持聯絡,我真的好愛她,以後也許她還會回到我的懷抱吧,那就聯絡吧,這樣至少我還會有可以複合的幻想吧,可是,真的,有時候,看著她開心的樣子,多想吻她,卻只能傻站著,告訴自己沒有權力。

    04

    梅娘說:

    大多時候,提出可以聯絡的一方多是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糾結是否刪掉資料的一方多是被分手的一方。樂薇為什麼願意聯絡著?還不是因為他在情感中佔據主動權?他要留著備胎,留待他用。而另一方還不是抱著幻想?所以他們都頭上頂著“友情”的名義,繼續進行著曖昧的交往。

    這哪是什麼友情,這明明是強勢的一方在強取豪奪弱勢一方的情感和自由,儘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然而這是自私的滿足,和殘忍的傷害!不出局的人不會懂。

    你問我,分手以後,是否還可以做朋友。我說誰都可以,只有你不可以,不是我不能釋懷,不是我不夠大度,是我不想你再繼續操控我後面的人生!被分手了,談不上沒有尊嚴,但是,再聯絡,就連骨氣也沒有了。

  • 2 # 每秒都是想念56281026

    拒絕!你要知道,去幹啥?去看前任和對方有多恩愛?看那雙拉過你的手牽起別人,那屬於你的懷抱擁著別人?你不難受?除非你自虐!我是絕對不會去,即使真的愛,分開了就不要再聯絡了,真的是對不起現任,,不要聽他說我捨不得你,我不愛她,我身不由己,都是屁話!

  • 3 # 思想筆記

    馬上找人扮演我的男朋友,如果前任還愛我,那麼他看到有人照顧我,他會很安心。如果前任不愛我,那麼我讓他看到我過得很好,氣死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感覺周圍到處烏煙瘴氣,自己的生活也亂七八糟的,身心都很疲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