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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零製片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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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苦行僧
小區監控設施和攝像頭屬於業主的共有設施裝置。
小區攝像頭的數量和安裝佈局,是小區在規劃設計時就已經確定,經過專業企業設計和施工的。 屬於小區裡業主共有共有的設施裝置。
物業企業既不是投資方也不是施工方,更不是共有人,要求物業企業整改這一說法是錯誤的,物業企業也沒有義務進行整改。如果你家的廚房設計不合理難道你可以要求你家保母出錢做出調整嗎?
物業企業是小區監控設施和攝像頭的使用者和日常維護者。物業企業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管理服務小區的共有部分。小區的物業企業只是管理和使用小區的攝像頭,透過監控管理系統輔助管理小區的秩序。同時物業企業還負責監控和攝像頭的日常維修維護。
物業服務企業是攝像頭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業主才是攝像頭的共有人,攝像頭的數量多少和分佈情況,是業主共同管理權利的事情,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增加小區監控設施的攝像頭和改變分佈情況,屬於業主共同管理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小區裡的監控和攝像頭屬於小區業主的共有設施裝置。增加攝像頭或更改攝像頭的佈置,屬於設施裝置的更新改造。《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小區裡設施裝置的更新改造是需要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經專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2/3,且人數佔總人數2/3的業主同意。
小區增加攝像頭或更改攝像頭的佈置,屬於更新改造。可以申請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如果沒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共同承擔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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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求實—為物權說法論道
物業服務企業主要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代表業主接受建設單位(開發商)向業主移交的屬於業主共有的設施裝置和場所,並對其進行維護,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收取的物業服務費也只要維護、服務費用,不包含小區建設和業主共有的設施裝置和場所的中修、大修、更換和重建。
但是,小區的公共場所收益(公共停車位的停車費收益、小區廣告經營收益、人防設施經營收益)應該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
因此,小區業主應該及時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後,小區業主就可以利用這些收益增加小區的各項基本建設。
小區業主委員會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續聘服務合同,這樣,業主委員會就可以給物業服務公司安排相應的工作,物業服務公司也必須得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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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9428203723
每個住宅小區都有設計圖紙與裝置安裝的設計。都是經過報備審批的。 如果與設計不符的可以要求。比如設計要求監控300個。只安裝了兩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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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杯4678756
這個問題提出本身就有問題!小區攝像頭是小區的共有裝置,產權歸全體業主,物業只是管理方,至於最初的數量跟佈局合不合理那是開發商跟建設單位的事情。題外話:雖然實際跟物業沒什麼關係,但如果物業是前期物業,如果確實不合理,應該前期建設規劃時跟建設單位提出,當然對方理不理是另外一回事。
回到原題。
用大白話來講,這些東西是你業主的,你請物業來管理,發現數量佈局不合理了,不是採用要求物業整改的形式,而是應該將實際情況跟物業協商(畢竟是管理者跟日常使用者意見還是要聽聽的),確認方案後召開業主大會表決。
從這個問題另外一個角度來想,確實是有很多人把物業的權利義務無限放大了,該管的不該管的,該負責的不該負責的,都認為交了管理費就是物業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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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的翅膀75045385
自家需不需要添傢俱,關保姆啥事呢?不夠用,自家花錢添置不就得了!依法維權就是業主的瓶頸,天天在家想當然想好事,然後罵物業!這種業主多了,小區的亂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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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半人馬星駐地球代表
先確定是主觀還是客觀。客觀不合理應起訴開發商(屬於交付質量不合格),要求其整改。主觀認為不合理,可以由業主自行籌錢,委託物業進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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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頭安裝問題是小區建造前期弱電工程早已定下來的,和物業沒有關係,更多弱電類問題可以訪問錦航安防公司:www.jinhang6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