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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玩笑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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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智育
就物業費本身,是在遵守市場經濟制度和規律下,並且物業服務企業精心細緻按照服務合同和服務標準,在尊重服務主體的情況下,服務主體給與服務企業的報酬之一,另外物業費中還包含物業本身的基本維護費用,所以對於合格優質的物業公司,物業費是對他們服務的肯定,但是現實情況卻因物業公司這個市場服務者,異化為居民小區的管理者,騎在業主頭上的地主,對小區的業主隨意欺壓打擊和愚弄,並且滋生黑社會勢力,並且與社會各體系相勾結,建立起強大打算保護傘,使他們在小區中作威作福,欺壓業主,有了靠山,在廣大業主忍無可忍建立自己的維權組織,併合法驅逐物業公司後,他們依然拿出潑皮無賴的嘴臉賴著不走,並有各種勢力撐腰,給小區業主不斷添堵和搗亂,這樣的物業公司的服務,還應給他們物業費嗎?
從法律角度: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服務,業主享受物業服務,雙方的關係、權利與義務都是依據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因此物業公司有提供服務的義務,相對而言,業主有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如果業主不交納物業費,則屬於民事糾紛當中的違約責任。
從現實角度:
物業管理企業是經營性企業,不是公益機構或行政機構,其經營決策具有市場性質。沒有物業費的收入,將直接造成物業企業利潤減少,甚至難以經營。因此會直接造成現場物業品質下降,直到物業公司撤離。而且,在撤離後,物業公司會透過民事糾紛的起訴來追討物業費。
從生活角度:
目前的住宅專案,在前期未賣房時都必須招投標選聘物業公司,也就是“必須有物業公司”,因此肯定產生物業管理費。就算後期業主大會成立,選擇業主自治,也同樣需要物業服務。保安的巡查、保潔的清掃、垃圾清運、治安聯防、小區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維護、特種裝置的檢測、綠化的種植養護等等,都離不開物業服務。
請客觀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