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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鐘看房

    相信每一位車主都會遇到自己的車庫或車位被堵住,車開不出來的情況吧,我是經常遇到,著實是頭疼,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停車不文明行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我的車庫地下車庫,從買車庫的第一天起,我就在車庫門外貼上了“庫內有車,請勿擋門”的警示標語,但是總有車主無視這個標語照樣把車停在我車庫門口,昨天下樓開車的時候看見一臺三菱歐藍德停在我車庫門口,一個小區的車大致車牌號都熟,在我的印象中這個車的車主是有地上車庫的,走近一看,他連電話號碼都沒留,真是揣測不出來他當時停車的心裡,就不怕遇到不講理的人把他車砸了麼?

    這裡教大家一個小絕招,我曾經用它解決了不少問題,撥打114查號臺,轉人工服務,跟他們講明你的意圖,把堵門車的車牌號告訴他們,工作人員就會直接幫你和車主的電話接通,你可以直接跟車主對話,這樣就能解決問題了。

    但是絕招也有失靈的時候,我用這種方法打了一個電話,對方車主在交警隊留的電話估計是不用了,一直打不通,實在是無奈,我又電話找到了小區保安,他們也沒有這個車主的聯絡方式,最終還是聯絡不到車主。

    透過以上的陳訴大家應該能理解到我的苦衷了吧,咱們中國的現狀就是私家車盛行,車位也變得緊張了,很多小區一位難求是常事,但每一個車主的願望不都是希望自己能夠“安全行車,安全停車”麼?我建議沒有找到車位的車主可以把車停在小區外面道路兩旁安全的車位裡,多走幾步回家這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為什麼還要因為自己能夠少走幾步影響他人的便利性呢?試想這個被擋住的車主有急事,你能負擔得起他的損失麼?如果你是被堵車的車主你的心裡是什麼樣的呢?“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這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當你停車的時候多為別人考慮考慮,別人也會為你考慮得多一些。

    據我瞭解我們市面上跑的車的車寬最寬就在2.1米左右,如果你必須要在路上臨時停車,一定要給留出三米左右的空間供他人行車透過,建議每個車主都在車上留下你的電話,方便別人聯絡到你,最後一點就是及時去交警隊更新你的電話號碼。

    希望我們的廣大車主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文明停車,做一個稱職的車主。

  • 2 # 謝新民律師

    業主開車堵小區入口違法。小區地下停車車位不足,物業不允許進去,這是符合停車場管理需要。如對停車場管理有意見,認為侵犯了自己停車權益,可以向業委會反映,或直接向法院起訴。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小區車輛入口,妨害了他人出行,堵塞了交通,擾亂了公共秩序,依法是可以罰款治安拘留的。所以這種過激行為不可以的。

  • 3 # 曉曉優品

    你問的問題確實碰到過,不過和你碰到的情況不一樣!

    我們小區當時的情況是,新房交付不到一年多家出現房屋裂縫,外牆保溫不合格,水質不合格,不是市政用電等很多問題,加上物業不是很作為還收每平方2.6元的物業管理費,小區業主非常不滿。

    因之前物業對地下車庫管理混亂,小區業主可以自由出入,突然某一天物業宣佈未購買車位的業主不允許進入地下停車場了,本來業主就對物業不滿,加上正值小區外圍修路,小區外道路無法停車,因此就出現了和您一樣的情況,有脾氣衝的業主就把車擋在小區車輛出入口處向物業討要說法。有買過車位的業主也無法進出,因涉及到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所以那次的擋門事件也是全體業主預設的,不但但是停車位的事,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辦事處人員過來協調解決,物業暫時放行,以免堵塞交通。其它訴求建議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不滿可以要求整改或解聘。

    透過這件事情,個人感覺集體利益要大於個人利益,雖然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但其中的水還是比較深的(你懂得),如果透過正常渠道不能表達業主們聲音的時候,需要大家團結一致來表達集體訴求,當然要注意方式方法。

    對您的情況表示理解,如果你們的堵門只是為了解決個人問題,那就有些不是很妥了,可透過業主委員會,社群等部門來協調解決!

    個人拙見,僅供知悉!

  • 4 # 饒城青年

    剛剛不久,就經歷了小車堵小區門口的事情。這種行為是根本不可取的做法!

    先說說我們小區的情況,由於我們小區是剛交房不久,目前入住率也並不高,地下車庫也比較空曠(但大部分已經售賣了)。近期,由於裝修的業主越來越多,地下車庫也開始出現亂停亂放,自己佔車位的情況。出現堵小區地下車庫是物業方面發通知開始,沒有購買車位不然進地下車庫,只能停路面車位或者以租的形式停地下車庫。通知一發,很多平時隨意進出並沒有車位的業主就不樂意了,號召了一群沒有車位的鄰居開始堵門了,一堵就是好幾天,而且整個小區目前只開放了這一個出入口,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出行秩序,影響了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

    我個人覺的這種行為是一點都不可取,甚至是愚蠢!

    一、堵小區是否能解決根本問題?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如果可以隨意進地下車庫停車(不包括租車位的業主),而且隨意停車,那對於購買了車位的人來講,利益根本沒有保障,可能今天你停了我的車位,明天他停了我的車位。根本無章可循,所以沒有購買的車位的業主,如果不租車位,隨意停車是不可能長久的,而物業出具的通知只是早晚的事!

    二、堵小區地下車庫,影響他人出行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法律層面也得不到允許。這種行為,只會添堵,更多的還是影響了其他業主的日常出行和生活。很多人可能覺得堵小區理所當然,總想給物業一點顏色看看,我覺得這些堵小區的人,是一些非常自私的人。當本來在享受的利益但並不屬於自己的利益受到破壞或者失去的時候,就開始狗急跳牆了。

    三、堵一次?兩次?還是三次或者長期堵?大部分人,最後都是不了了之。最終的解決辦法永遠不會是靠堵車這麼低階的辦法來解決的,很多人往往只知道用堵車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卻不知道用更合理的辦法去溝通和解決問題。很多物業確實可恨,但解決問題也要講究科學合理,也不是盲目跟風。

    其實,不管怎麼樣,不管以何種方式處理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問題,都不能損害小區公共的利益,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出行。作為業主,不管是否購買了地下車位,我都不贊成堵小區這種愚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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