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顏鼎宏

    這是沒有如果的,老天安排宋江就來搞這個事的。

    小事人為,大事天定。由不得,冥冥中自有天意。除非他不是宋江

  • 2 # 夏雨風

    宋江是個即講江湖義氣丶又想仕途功名的刀筆之吏, 在面對閻婆惜的敲詐下,只顧保住機密不計後果的一刀斃命,致使身陷囹圄。不是眾弟兄冒死相救,早就毀了一生。

    如果理智些,口頭答應妖婆的條件,哪怕一百兩黃金封口,可能結局大不一樣。而且宋江救人心切,留下母女,卻對該女秋毫無犯,該女不謝反怨,私通宋的同僚張文遠。如此少恩寡義的母女倆,早就不該留下來,給自己埋了顆子母雷,隨時隨地要引爆。宋江完全沒有準備好乾大事。看來也是逼上梁山的。

    沒有女人會與錢丶實惠過不去的。同樣即然樂心助人留下母女倆,也應當經常關心。讓人從心底感恩戴德,關鍵時還能起到掩護作用。

    宋江的殺人,險些丟了命,還要連累眾人滅九族。

  • 3 # 雙夾

    胡蘿蔔加大棒,具體分析如下:

    作為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有許多讓人回味的地方,作為老大的宋江怎麼沒老婆呢,不至於吧許多人認為宋江殺閻婆惜是為了衙門的招文袋,因為招文袋被搶,宋江為了兄弟情義才殺了閻婆惜,其實不是這麼回事,這裡面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因為宋江還未入梁山之時,身邊的妾就是閻婆惜,然而當時宋江還沒有正娶,將閻婆惜從風塵世俗中買來,並沒有讓她做妻子的想法,閻婆惜跟從宋江後 閻婆和閻婆惜都感覺有了依靠,其實她們大錯特錯,男人就這樣,開始有許多對她的珍惜,時間長了,審美疲勞,對她們的興興趣一點點減退,沒那麼濃了。

    而且成為宋江小妾之前,宋江讓她簽過賣身契二,也就是說隨時可以把她賣給別人,而閻婆惜把自己當人了,不知自己所處的處境,說白了,就是宋江的附屬物而已。

    宋江不是什麼好鳥,作為山東押司,官職不大,但膽子也太大了,私下與梁山勾結,其實他已經走上了不歸路,只不過時間早晚而已,所以殺了閻婆惜等於擦屁股,一了百了。

    當地官府追捕,後被王英擒獲,後華榮一眼認出,宋江自己述說殺了一個風流女子,你看看,壓根沒把閻婆惜當回事。

    從上所述,其實不殺閻婆惜是個偽命題,不過從現在人的角度看,不殺她還是有空間的,失蹤呀,被失蹤,死不見人,悄悄的埋屍體等。

  • 4 # 唐燏00

    關於“宋江當時如何在不殺閻婆惜的情況下還能拿到招文袋”一事,雖說是事後諸葛亮,於事無補,但還是值得想上一想的。

    辦法就是,承認錯誤,確實自己冷落啦閻婆惜,如果可以重來,那麼讓閻婆惜和小情人斷絕來往,宋江自己也和梁山賊寇劃清界限,從此和閻婆惜過優沃幸福的二人世界小日子。如果不行,就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閻婆惜瞭解告官的結果是什麼,如果揭發此事,可能得到的賞金並不是多到吃用一輩子,可能最多也就能過一年半載好日子而已,還得省的花費才行,還有可能得不到獎金。做為宋江可能被判重罪,還可能花點錢寫個悔過書就免於刑責啦。另外如果宋江被收監,梁山弟兄必然會看到州府榜文,聽到這個訊息後一定會找閻婆惜血恨的,讓閻婆惜掂量掂量和這些強盜做對能行不能行。可是如果不這樣幹,而是把招文袋還給宋江,除啦滿足閻婆惜所提的所有要求,還要養活閻婆惜和她的小情人一輩子,包括為閻婆惜大辦特辦舉辦結婚盛典,日後所有開銷包括生孩子,讀書就業也全包啦,若願意還可以與閻婆惜及其情人一起歃血為盟磕頭拜把兄弟,永結金蘭。另外還能為閻婆惜的情人在衙裡謀個輕鬆肥美的差事幹,以後永遠都不用為柴米油鹽醬醋茶犯愁啦。閻婆惜雖然不會加減乘除,可是哪頭大合適哪頭小吃虧,還是能比量出來的。

    如果安撫好啦,再一一兌現諾言,要是還不給招文袋,就可以用曾經智劫生辰綱的蒙汗藥讓閻婆惜睡大覺,自己去找招文袋吧。當真這樣就可能如願以嘗,同時還能避免自己犯罪,多好啊。

  • 5 # 餘逸遙

    第二十一回 黑三郎巧騙閻婆惜,宋公明智取招文袋

    書接上回,對不起,小說我還沒看,就是來抖個機靈。

    溜啦。

  • 6 # 清安憶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簡單梳理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以便更好地回答這個問題。(雖然看過《水滸傳》的朋友們都已經很熟悉了)

    宋江為什麼著急要拿回招文袋?首先,因為在招文袋有晁蓋給他的一百兩金子和一封書信。當時的晁蓋在劫取生辰綱後上了梁山,並且在吳用的謀劃下成功讓林沖殺了王倫,成為了梁山之主,書信和金子是晁蓋為了感謝宋江讓劉唐送來的。如果沒有宋江的通風報信,晁蓋很有可能被抓獲,劫取生辰綱可是大罪,被抓肯定就小命不保了,宋江給他通風報信,如果事情讓人知道的話,也是要殺頭的,他自然不想事情敗露;

    其次,書中有提到閻婆惜是賣唱的,平時也會看一些劇本,也認得些字,宋江怕她看到書信後知道里面的內容,從而事情敗露。如果她不認識字的話,那就自然沒什麼關係了。

    簡而言之,宋江怕自己給晁蓋報信的事情敗露才會著急拿回招文袋。但是,當時宋江趕回來的時候閻婆惜已經是看過書信裡面的內容了,並且知道了這件事,但是宋江並不知道。因此,我們要拿回招文袋的話,肯定是不想多生出其他事端,用最省事的方式拿回,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以下幾種方式拿回:

    一、甜言蜜語哄騙,拿回招文袋。這種方式或許會多費口舌,但是確實不失為一種好的方式。要知道宋江有有恩於閻婆惜一家的,閻婆惜起初也是有意於宋江,再加上閻婆惜老媽的態度是極力撮合他們的,可見她媽媽是對宋江很滿意的。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哄騙好了閻婆惜,再加上他老媽來做思想工作,閻婆惜是肯定會答應的,通風報信這件事從他老媽的態度來看也是肯定會包庇宋江的;

    二、威逼利誘兩手抓。從書中的描述來看,閻婆惜是一個比較會打扮,也是比較貪財的女人,但是卻沒什麼文化(相對於宋江這些知識分子來說),我們一方面可以先給她一些銀子封口,另一方面可以威脅她如果事情敗露的話把她也帶出去,這樣大家都完蛋。這樣兩相權衡之下,閻婆惜或許會答應;

    三、殺人滅口。在上面這兩種方式都無法解決的情況下,那隻能用最後這種方式。但是宋江做的並不好,不夠乾脆,以致事情變得不好處理。以宋江的為人和在鄆城縣的關係,殺一個人並不會受到多大的懲罰(有縣令打點上下關係以及他在當地的口碑和聲望)。當然,這種方式是真的別無選擇才會這樣做。

  • 7 # 課文之外

    必須殺掉閻婆惜,這是作者寫小說情節發現的需要,作為宋江來說,他一定會有哄女人的手段,不傷性命的情況下,他用無數種方法都可以拿回招文袋,但是如果不殺掉閻婆惜,宋江依然安穩地做小官吏,書就沒法往後寫了。

  • 8 # 淨心修道

    從水滸書中去看,如果我是宋江不殺閻婆惜,是不可能拿回招文袋的。因為招文袋裡宋江私通梁山的書信黃金,被閻婆惜所知曉,那可是附逆的大罪,天下第一號官司。

    更可怕的是閻婆惜以此為要挾,顯然已成敗事的因由,要他性命的活口,正所謂:殺人可恕,情理難容。

    再說,宋江與閻婆惜,實非真正意義上的夫妻,並無情意可言,婆惜乃酒色娼妓,委身與宋三郎,實乃閻婆過分竄掇而成,無非圖些錢財,事後便和張三郎打的火熱,如膠似漆。婆惜與宋江關係實乃已名存實亡。

    最後一次和宋江相會,也實乃閻婆相尋著意而成,走脫不得,無奈在婆惜處暫棲一夜。怎耐活該出事,早起又忘下了公文袋,這才引起宋江怒殺閻婆惜的事由。

    從書中細想,宋江依次應諾婆惜要求,婆惜還不依不繞,揚言要告上公廳,鄆城縣內告發,宋江怒火頓生,以刀殺之,婆惜大喊:宋三郎殺人啦!事急大敗,箭在弦上,焉能不發,婆惜之死,已成定局!如我奈何!

  • 9 # 霧忱風

    宋江是鄆城縣押司,不是不知法度的人,第一閻婆惜要挾的緊,為文中百兩金子爭執不下;第二原本宋江受了一宿的窩囊氣,自己情緒已經瀕臨爆發點。關鍵時刻因為爭搶招文袋,壓衣刀在眼前,一時失智,造下這罪。

    但是殺是殺了畢竟燒了招文袋裡的東西,運作下還能保命。招文袋裡的東西一旦洩露,那就沒法周全了。恐怕夠的上挨剮了…

    但是如果有不殺人還能周全事體的方法,那最好還是別殺人,咱就順著題主的思路捋一捋,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原著這段說的明白,閻婆惜發現招文袋裡的一條金子和書信,信的內容看的明明白白,知道宋江攤了大事,等宋江回來索要招文袋時,這閻婆惜倒也乾脆,提了三個條件:

    第一件,你可從今日便將原典我的文書來還我,再寫一紙,任從我改嫁張三,並不敢再來爭執的文書。

    第二件,我頭上帶的,我身上穿的,家裡使用的,雖都是你辦的,也委一紙文書,不許你日後來討。

    第三件,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我便饒你這一場天字第一號官司,還你這招文袋裡的款狀。

    這前二件宋江一口應承,唯獨第三件,因為宋江根本沒有拿這一百兩金子,只拿了一條意思一下。其餘的都叫劉唐帶回山寨了!可無論如何閻婆惜也不相信,就得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宋江說你給我三天時間,我回家變賣家產給你湊夠這一百兩金子。閻婆惜說啥,不行!因此宋江焦躁開始搶奪,而後從閻婆惜胸口位置扯出招文袋和鸞帶,一扯一拽,掉落壓衣刀。這時閻婆惜一慌開始叫喊:“宋江殺人了。”人急無智,宋江抽出刀子戳了她脖子一刀,她還在喊,一發用刀旋下了腦袋…

    從這個節點倒退,那主要原因是這一百兩金子,既然好言撫慰均不能讓閻婆惜放棄打算,拽出刀子恐嚇一下也不是不可,關鍵這刀說什麼也不能戳下去。

    因此,宋江一聽閻婆惜大喊大叫,趕緊將刀子踢入床下。上前繼續和閻婆惜說好話,總之就是讓這婦人放心。至於金子的事好說,招文袋我權且不要了,這樣吧,你收好。假如你告官,我上下打點也能擺平這事,無非花錢唄!可是我把錢都用到官司上,你也得不到太多好處?頂多衙門獎勵你首告那點資財。但畢竟你和我是人人都知道的關係,打官司期間,總要隨時到堂拋頭露面。假如你容許我在幾日內湊出這一百兩金子?到時候咱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互不賒欠也就是了。張三和你的事我也知道了,也答應你不再過問。他是衙門的人,經事多,可以替你做主。不怕我賴你…

    另外前兩項我現在就給你把文書寫清楚,按字畫押,你一樣可以和張三說清楚。不怕他不幫你!

    上項這些話說完,樓下還有老閻婆可以商量,裡裡外外一併叫上來交待清楚…

    我覺著這事要是說到這個份上,這閻婆惜再不同意也不可能吧,房子吃穿用度還有一百兩金子足夠一輩子快活似神仙了。就是當廳首告,給個獎勵又有幾何?

    諸事都看對自己有利無利。就是宋江無非拿出全部身家擋了這場禍事而已,等招文袋到手信件一燒,以他江湖上的地位打算收拾張三和閻婆惜那是分分秒秒的事,即使此事兩不相欠,也不影響以後自己繼續在公門裡的事業。

  • 10 # 無月文化館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能不動手就儘量不動手啊,能不吵吵就不吵吵。

    對待女人,居然直接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宋三郎真的是一點都不懂女人心。

    要是無月穿越成為宋江,無月必然不會這麼粗暴。

    話說那日,宋江從閻婆惜家中出來,一摸身上,發現招文袋沒帶,立即折返。

    然後閻婆惜就提了一堆條件,關鍵在於那幾根金條上。

    宋江只拿了一根,但是閻婆惜根據書信,非要那全部。

    那也行吧,先虛與委蛇答應閻婆惜,只告訴閻婆惜,回去取金子。

    讓閻婆惜準備好酒好菜,宋江不但給金子,還要給她一紙休書,送她與張文遠成就好事。

    閻婆惜自然樂得合不攏嘴,這邊便張羅起酒菜。

    宋江快步出門,幹嘛去,找蒙汗藥去!

    帶準備妥當,便拎一壺放了蒙汗藥的酒上閻婆惜家。

    當然,金條是沒地方去湊的。

    到了閻婆惜家,一定要好言好語哄著,說些就此一別,好自珍重的體貼話。

    哄著閻婆惜喝下幾杯酒去,待其不省人事,便找尋那招文袋。

    那根金條就留給閻婆惜吧,這樣閻婆惜醒來,知道失去了把柄,但好歹還有一根金條,這不是小數目,也就此作罷了。

    宋江呢,自然脫身而去了。

    無月文化,品讀經典,品味文化

  • 11 # 木子君的小屋

    招文袋不是主要的,裡面的金子也不是主要的。

    重要的是,閻婆惜已經看到了梁山寫給他的感謝信,知道了宋江私通梁山。

    而閻婆惜的眼裡,宋江是一個肥羊,可能給她提供居所,可以讓她衣食無憂,更能放任他私通自己的同事,張文遠。

    可能在閻婆惜的眼裡,宋江就是一個性無能,窩囊廢,濫好人。

    她本來就看不起宋江這樣的人,如果手裡再有宋江私通梁山的證據,那宋江不更是任她拿捏?

    為了讓自己後半生的性福,閻婆惜不知死活地提出了三個條件:

    “第一件,你可從今日便將原典我的文書來還我;再寫一紙,任從我改嫁張三,並不敢再來爭執的文書。”宋江道:“這個依得。”婆惜道:“第二件,我頭上帶的,我身上穿的,家裡使用的,雖都是你辦的,也委一紙文書,不許你日後來討。”宋江道:“這個也依得。”閻婆惜又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宋江道:“我已兩件都依你,緣何這件依不得?”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我便饒你這一場天字第一號官司,還你這招文袋裡的款狀。”

    其實相對來說,前幾條還真不是什麼事。

    改嫁張三,閻婆惜本來就是宋江的外室,外室是什麼,也就是沒有經過明媒正娶的老婆,也就是一小妾,還是進不了家門,不被宋家承認的那種,再加上宋江並不好色,所以也沒什麼了不起。對於閻婆惜這樣的小妾,哪怕隨手送人,估計在宋江心裡,也起不了一絲波瀾。

    第二條,頭上帶的,身上穿的,家裡使用的,這些對於宋江來說,也不過是身外之物。

    宋江雖是小吏,卻生財有道,出手大方,從他待人接物,初見武松、李逵等人,都是送錢送物,可以看出,宋江有自己的生財之道,這些錢財宋江也沒看在眼裡。

    但是第三條,讓宋江動了殺機。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我便饒你這一場天字第一號官司,還你這招文袋裡的款狀。”

    因為閻婆惜已經看過招文袋裡晃蓋送給宋江的書信,知道了宋江通風報信,導致抓捕晃蓋等人失敗的原因。

    這件事,輕則可以讓宋江丟掉押司的職位,重則可以讓宋江一家幾口上斷頭臺,所以,為了滅口,也只有殺了閻婆惜。所以,宋江殺閻婆惜,並不是什麼怒上心頭,也不是什麼衝動殺人,而是,他清晰地認識到,閻婆惜知道得太多,已經不能留了。

    所以,不管哪種手段取回招文袋,閻婆惜都命不久矣!

    而他殺閻婆惜,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宋江作為一個經年老吏,處世圓滿,作為一名押司,經常對於宋律如何斷案也有深刻的瞭解。

    如果殺掉閻婆惜,哪怕因此逃入江湖,以他及時雨宋江的名號,也能有一個藏身之地,如果碰到大赦天下之樣的好事,搖身一變,他又是一個堂堂正正的押司。

    哪怕就是自首,或者說被官府拿到,對於他來說,也不過是流放而已。

    便是如果被官府知道他私通梁山賊寇呢,以知道當年巧奪生辰綱之人在抓捕過程中失利的原因。這事涉及到梁中書,涉及到蔡京,一般都會被官府當成大事處理。輕則失去押司的職位,重則宋江全家被抄家砍頭的可能性也不小。

    而閻婆惜本身就是貪婪無腦之人,兩害選其輕,才動手殺掉了閻婆惜。

    所以,不管怎麼處理,只要閻婆惜知道了宋江書信一事,她的生命就進入了倒計時。

    即便趕緊奉上招文袋,宋江也必殺他無疑。而她的愚蠢,讓自己死得更快而已。

  • 12 # 淺夏未央吖

    這事兒還不好辦,畢竟宋江是個黑矮胖的大男人,雖然武功不高,但是對付閻婆惜,還是綽綽有餘的。

    宋江可以把閻婆惜控制住,然後搶回招文袋。

    找到招文袋後,燒掉它,閻婆惜的手裡就不會有宋江結交梁山匪徒的證據了,這樣的話,宋江就可以再把閻婆惜鬆開綁,兩個人好好商量一下了。

    原先,宋江就答應過將典閻婆惜的文書還給她,任由她嫁給張文遠,還奉送自己為她置辦的衣服首飾,可以繼續啊,畢竟宋江對她也沒有什麼感情,再說,出了這種情況,宋江可是不敢再把她留在自己身邊的了。

    宋江還應該告訴閻婆惜,如果她要到縣衙裡去告宋江的話,那宋江就可以說閻婆惜是和張文遠勾搭成奸,想要謀害掉宋江,是誣告,反正她的手裡也沒有證據了,而她和張文遠的關係,可是盡人皆知的。

    宋江在縣衙裡工作多年,人緣又好,而且他自己就是“刀筆小吏”,本身就是吃這碗飯的,辦這點兒事,恐怕早已是輕車熟路了吧。

    當然,這些都只是“事後諸葛亮”,在當時的情景下,宋江發現自己的事情敗露,正是性命攸關的時候,怎能不急,再加上閻婆惜又是大叫什麼“黑三郎殺人也!”恰好那時,宋江的手裡就握著自己的壓衣刀,於是,宋江就殺了閻婆惜,也開始了自己亡命江湖的生涯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開火鍋店該如何經營獲利?